這個世界上有一種人。他們也許外貌並不是頂尖出色(但往往已經很優了),卻具有一種非凡的美,讓人很難不注意到他們。而一旦你發現他們,注意力就再也難以從他們身上轉移開。他們通常聰明至極,擁有天馬行空的想像力,會出其不意地做出許多瘋狂的舉動,發出許多驚世駭俗的言論,但又會在某些同樣不明所以的時刻,出於同樣不明所以的理由,堅持起某種嚴苛的道德標準。他們非常矛盾,而且恐怖的是,他們對自己的矛盾完全充分地自覺,既不會引以為傲,也不會羞於承認。甚至,在他們心情比較好的時候,這矛盾往往會成為他們用來調侃自己、取悅眾人最有效的工具之一。這使得他們更加迷人。於是,這樣的人往往顯得神秘、難以理解。無論你可以多麼接近他們,在最後那一刻,當你望進他們清澄不帶一絲雜質的眼睛裡,你往往大失所望,只會發現一面鏡子而已。
你認識不了他們。因為,在一種非常奇特的意義上,他們既意識不到自己,也意識不到他人──他們只會用第三人稱看自己,卻有辦法在看待別人的時候,使用第一人稱。
幾年前,我遇到了一個人。這個人美麗、任性、變化莫測。她曾經不顧我的反對堅持在門禁時間之後闖進我當時獨居的學生宿舍(有一次甚至自己抱著枕頭來啊啊多麼慘澹貧乏的那時),卻又在我企圖剝下她身上最後一件衣服的時刻倏然而止。她也曾經在我早八上課時傳簡訊來向我求婚,接著威脅我此後我們再也不要見面了。她嫉妒我身邊所有並不存在的女人,卻又對我的現實生活全然不聞不問。她喜歡吻我,但從不讓我吻她。而她的眼睛,同樣,澄淨得像一面鏡子。
她對我談過許多她的身世,用她那動聽至極的聲音與戲劇化的口吻,雖然我始終無法分辨那些究竟是故事,還是真的。
我們最後失去了聯絡,而我覺得最遺憾的事情之一是:我們從來沒有一起看過一部電影,儘管我們都是電影癡。
《珍愛姊妹情》也許從選角的時候就注定了會是一部成功的電影。妮可基嫚不是第一次演作家了,更何況,她本來就是靠著作家的角色拿到奧斯卡影后的。更重要的是,她高大、美麗、憂傷而心不在焉,的確就是瑪歌這個驕傲、脆弱、自我中心、極度缺乏安全感卻又耀眼到咄咄逼人的女人該有的樣子。但即使如此,即使有精準的選角與出色的表演,《珍愛姊妹情》並不是一部容易理解的片子。第一次看這部片,我是跟前女友一起。那個時候,當電影最後一幕,一位母親不知為何拋下了她的包包與毛衣,忽然發了狂似地開始追趕那輛她才剛剛狠心放生送走的孩子搭乘的公車,直到好不容易,她追上了,跳上車,跌跌撞撞地找到兒子的位子,在他旁邊坐下。然後電影結束,我還記得,我和我的女友,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我們面面相覷,沒有一個人明白究竟過去的一個半小時發生了甚麼事。
瑪歌帶著兒子坐車去參加姊姊的婚禮,然後毀了一切,跟著兒子坐車離開。這電影的故事就這麼簡單。但為何?如何?
現在,我想我有點懂了,在經過艾莉絲•孟若兩本小說的洗禮之後。(巧合的是,我在電影前半便不斷地想起她,而果不其然,她還真出現了。怎麼出現的我賣個關子,留給感興趣的人自己去發現驚喜吧!)我想我開始明白女性生命會有的、乃至也許是獨有的一種困境。毫無疑問,這電影當然是關於瑪歌,甚至,我會想說,「只」關乎她一個人,就像她生命中形形色色的人、事、物,甚至是她自己的親生兒子。但是,她究竟怎麼了?
要看懂這部電影,妳需要一種非常特殊的閱讀策略。沒錯,這電影只是關於主角「一個人」。但要了解這個人,妳不能太認同這個角色。妳甚至根本不應該試著去認同她。原因很簡單:在她身上,妳甚麼都找不到,甚麼都不會發現的──她就是妳。或者,更準確的說法是,因為妳沒有辦法就她自己去看她,妳會被她影響,在意她的感受、觀點和看法,隨著妳慢慢對她熟悉起來,慢慢地,慢慢地,變得比對自己還要在意。妳會希望能從她身上看見自己,殊不知那就是已經發生了的事情。妳會迷路,會分不清楚,在電影裡她的所言所行乃至她身邊的人那些反應,究竟是正常還是反常;那究竟是他們,還是妳。
因此,我的建議是:放開心,去感覺這一切。不要嘗試理解瑪歌,至少一開始不要。去認同她身邊的人吧。在這個過程中,妳自會感受到瑪歌的力量,她那無所不在的凝視、評價或判斷、喜好或憂慮,以及,最最根本而重要的,她懾人的美。讓妳自己像那些人一樣被她深深地困擾,劇烈地撞擊。讓妳自己再也忘不了她,無論是出於嫉妒、羨慕還是單純就只是想要佔有。唯有愛上瑪歌,妳才有機會懂得她的問題是甚麼。
人們太愛她了。這就是她的問題。
但被愛不是件好事嗎?
也許吧。不過愛,我們知道(我一定要強調這是一個梗),並不是免費的不是嗎?愛開始的時候雖然很小,往往也很輕,但當時間過去,愛會長大,變得成熟、飽滿,沉甸甸地裝滿了重量。被愛,其實就是被佔有、被期待、被要求、屬於。沒有人擁有「不去回應愛」這種特殊的能力,那是一種天賦,也許只有像史賓諾莎這般近乎上帝的人能做到。於是,被佔有的是妳的時間、妳的精神與注意力,被期待的是妳的溫柔與善意、妳的激情與感謝。而最後,妳會被要求許多出乎妳意料的責任與義務,因為人們愛妳,所以,他們,自覺或不自覺地,總是會覺得妳「應當」:妳應當關心他們勝過妳自己的事情,因為他們對妳也是如此;因為人們愛妳,他們總是覺得妳應當謹言慎行,因為妳的一言一行都會對他們造成無法抹滅的後果;因為人們愛妳,妳應當知道他們都沒有惡意,他們永遠不會傷害妳,即使他們做的許多事情在妳看來都充滿了威脅。
於是妳屬於所有的人,就是不屬於自己。
同樣沒有人能夠長久生活在這樣的狀態中,再一次地,除了史賓諾莎那樣近乎上帝的人。於是妳會想要反擊。三不五時,妳都會忽然產生一股衝動,想要逃離這一切,只要一次就好,可以不受干擾地活著。三不五時妳會變得自私、變得殘忍無情,只為自己而生活。妳總是覺得無法平靜,總有一隻蟲子在妳的耳朵裡嗡嗡地拍著翅膀,妳恨不得能夠把自己的身體挖穿,把那隻蟲給拖出來千刀萬剮。妳充滿了恨、充滿憤怒,卻沒有任何發洩之處,因為人們愛妳,而妳比誰都清楚這點。
自由,從此變成了一個負面的詞彙,附載著原不屬於它的毀滅能量,只是一個純粹的否定。妳變得習慣說不要,習慣拒絕、習慣反抗,卻說不出究竟要些甚麼。而妳身邊的人跟妳一樣著急,帶著無知與焦慮:他們不能明白,當妳已經擁有全世界的愛了,妳到底還有甚麼好不滿的?是啊,妳有甚麼權利,有甚麼道理,能夠不滿呢?妳不是已經爬到了最高處,看見了那些無人得見的風景了嗎?他們甚至還得出動雲梯車把妳從上面救下來呢!而妳難道看不出他們都在下面受苦,他們全部都不快樂,他們都在等著妳拯救嗎?妳怎麼忍心為了抽象的自由拋卻這些具體的苦難?
我雖然是個樂觀積極又充滿正面能量的人,不過對美好結局向來不太迷信。因此,就讓我仿效黑格爾寫作「不快樂的意識」時的好榜樣,將愛恨辯證的現象學硬生生困在這個最讓人焦頭爛額、身心崩壞的恐怖局面裡。爽啦!至少,根據以上的現象學描述,對照電影裡的情節,我相信已經足以讓瑪歌這個女人變得一目瞭然了。至於出路,我個人認為電影裡並沒有交代──誰也不能保證上了車的瑪歌不會再度變得歇斯底里,把兒子誤當成情人,把丈夫當成兒子,把情人當成丈夫。我只能說,也許有一條可能的出路,被親愛的珍•奧斯汀寫在她的《愛瑪》裡。
正如愛與被愛,我們的閱讀同樣注定了永無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