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史的除魅與召喚——以中國婦女史為例
一﹑
在西方哲學的知識論裡,假如我們用一個比較分析性的角度來看,當一個人宣稱他擁有某種知識的時候,也就是說某人A知道某事P時,其中蘊含著以下三個條件:1.P為真。2.A相信P為真。3.A可以證成P。在這個知識的三條件說裡,1與3涉及了如何發現知識的具體內容(P為真),以及對於該內容之操作方法(證成P為真);而發現一項知識,實際上當然也關乎某種發現的方法,因此,可以籠統地概括為一個方法問題。至於2則提出了一個知識主體從事知識活動、面對其知識對象時,應該具有的基本信念,也就是說,是一個態度上的問題。於是,綜合言之,在這樣一種對人與知識之關係的界定下,任何學問可以被大體劃分為兩個部分——態度與方法,即便在實際的情形裡,這些範疇彼此間往往有著千絲萬縷的糾纏與重疊之處。
二﹑
什麼叫做「中國婦女史」?這個問題的答案,可以有許許多多不同的排列組合:中國婦女的歷史、歷史中的中國婦女、中國婦女寫下(或以任何形式表達)的歷史,乃至中國婦女所知的歷史等等,琳瑯滿目。然而細想起來,我們也許會隱隱然感覺到,上述的任何一種說法,都似乎有一些不足之處。以「中國婦女的歷史」這樣的界定來說,我們也許會想要進一步追問,為什麼我們有必要在所謂的「中國歷史」之外另闢一「中國婦女的」分支呢?這樣的提法是否在暗示我們,婦女所經驗到的歷史實際上大有別於她們的男性同胞們?而果真如此,這樣的歷史又該往何處去尋求,並如何來言說與理解呢?
三﹑
假如我們回歸到知識與學術的本位上,上述問題說不定可以變得比較容易回答一點。
任何知識都具有態度與方法兩個層次,史學不例外,中國婦女史當然也不例外。從這樣的脈絡入手,我們與其漫無頭緒地迷失於定義的提問當中,倒不如停下來思索一下,在「中國婦女史」作為一門知識的具體研究與學習的實踐上,史家們持有的態度是什麼?又有哪些方法上的運用?
四﹑
根據《閨塾師》一書的作者高彥頤,在其緒論〈從五四婦女史觀再出發〉當中所引用的定義,人類雖有先天生物上不隨客觀環境而轉移(當然如今似乎也多少是可以轉移的了)的生理性別(sex),一旦落實於具體的社會情境中,實際對一名人類社會成員起形塑作用的卻是所謂的「社會性別」(gender):社會性別是一種文化建構:男、女在角色、行為、腦力和情感方面的區別,是通過一個社會發展而形成的。隨後,高彥頤更進一步承認承認,儘管生理性別是歷史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本書主要關注的還是作為文化建構的社會性別,特別是女性社會性別。
這是她的態度。這樣的態度,我們可以說,其所認可的知識對象,並非生理上的女性,而是性別意義上的女性、社會所建構出的「女性」。接受高彥頤的說法,我們可以將婦女史研究界定如下:以社會性別為對象的歷史研究。
五﹑
雖然衍生於對過去女性真實生活的好奇,但本書最終是要提出一種新的視角和歷史認知。這種對歷史的重新思考,是建立在這樣一個前提基礎上的,即通過瞭解女性是如何生活的,我們能更好地把握住性別關係的互動;通過領會性別關係,掌握一種更真實、更複雜的知識,這種知識是有關中國的文化價值、它的社會功能和歷史變化本質的。
很明顯地,對高彥頤來說,強調社會性別的研究是為了將我們帶往一種「更複雜、更真實」的知識,也就是更為可欲的知識。而這種比較級的形容使我們意識到,這樣的知識必然在消極意義上與某種較簡單、較虛假的知識之間相互頑頡。從現代學術史的角度出發,高彥頤指出,前此,在缺乏「社會性別」概念的情況下所進行的婦女史學研究,可以總結為一種「五四婦女史觀」的傳統。在這個傳統裡,結合了五四新文化運動、共產主義革命和西方女權主義學說,從而將中國歷史中的女性視為受壓迫的代名詞,只具有被動的、從屬性的地位。然而,高彥頤相信,這樣的圖像基本上是為了導出上述三大源流所欲謀求之社會改造、為服膺其意識型態宗旨而建構出來的,因而簡化,甚至是扭曲了過去的面貌。可以這麼說,五四婦女史觀的盲點,在其無法看出兩性(two sexes)之間相輔相成以構造真正運作於人類社會中的性別體系之互動,因而只能採一種隔絕且對立的模式來描述過去,從而無法肯認人類之中的半數為歷史的主體,而僅只能視其為另外半數人類主動施為的對象而已。
六﹑
一個令人困惑的問題:婦女在婦女史中的地位究竟是什麼?肯認女性為歷史的主體,與引入婦女作為歷史研究的主題,這兩者之間的差別何在,又有什麼相互關係?
簡單說,前者是一個態度的問題,後者則是一個方法的問題。
七﹑
態度上的問題,我們從高彥頤對於「五四婦女史觀」的批判可以看得很清楚。單單只是將婦女寫入歷史之中是不夠的,相較於五四傳統對中國婦女命運的悲嘆,一個相反卻同樣貼切的例子,是漢代劉向所撰述的《列女傳》。
在〈劉向《列女傳》的性別意識〉一文中,作者劉靜貞首先點出了《列女傳》對中國婦女歷史研究所具有的意義:唯相對於西方女性常以歷史中沒有女性為遺憾,中國女性因為正史中設有列女傳,而得以在歷史中留下她們的身影;論其發端,即是漢代劉向所作的《列女傳》。
如果僅以婦女是否入史為完足歷史意識之標準,那麼劉向確乎是先進得很。此一錯覺正如劉靜貞所形容:以致從表面看來,不但劉向具有「民主色彩的婦女觀」,而且書中的女性也都「具有參政意識,關心國家大事」,「明辨是非,躬行仁義」,有「膽識」、有「才智」;至於處在對置關係上的男性則或被教訓,或被導正,或受迷惑,或遭嘲弄,即令是三代的賢君,也都是在女性(母親與妻子)的教導與襄助之下,才能趨吉避禍,成就功業。
在此,這一類評價上的誤差,源於態度與方法上的混淆,也就是誤將婦女入史等同於女性的歷史主體地位。隨著劉靜貞的逐步耙梳,推諸劉向本意,對過去的女性加以記錄,其目的本不在(嚴格意義上的)著史,而在於藉歷史來發抒一己之理念與價值。更為背謬的是,劉向的理念,實際上是來自儒家文化教養下的產物。這一文化教養的主要內容之一,則可以概述為:維持古代社會秩序的「禮」制安排,在人際關係的出處方面雖是根據個人在族群結構中的身份而定,但其前提則是基於維護父系父權社會秩序的現實需要。因此,身為異性兼異姓的女性自然地被安排在「從」的附屬地位,並且被安置在「內」的私領域中。「性別」成了社會分工與角色身分(名分)安排的重要根據,當然也成為人物分類的原則基礎。劉向作《列女傳》,以性別為分類的基本概念,其實根底裡正是基於男女有別,女性當居內、從人的「志尚」。
八﹑
《列女傳》裡,列女被劃分為七個類型:「母儀」、「賢明」、「仁智」、「貞順」、「節義」、「辯通」、「孽嬖」。值得注意的是,這七個類型既不是職業,也非星座血型,而清一色地關乎某種道德價值或倫理規定。至此,劉向的用心實不難發現。在這七種或正或反的價值背後,必然蘊含著一整套可以自圓其說,將這七個價值貫串起來的體系,而這個體系,又有助於劉向儒家文化教養下的理想世界之實現。劉向之書寫婦女,實在是寄望他筆下的形象,可以清楚具體地將抽象的價值呈顯出來,以達倫理教化之功。而整個教化的意義與目的,主要是為了維持一個國家社會的秩序於不墜。只不過,讓人遺憾的是,在這個秩序裡,「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內」這一類的教條乃是天經地義的。就這一點而言,作為中國婦女歷史記錄經典的《列女傳》,要求我們以更細緻的策略來閱讀其中的訊息。而這個閱讀策略的關鍵之一,則有賴對於女性歷史主題與女性歷史主體的區辨。
九﹑
假如婦女史研究的正當態度,在於尋求並肯認女性為歷史的主體,而這是前此以單一性別為中心所建構之歷史當中闕如的。則在研究實踐的方法上,無疑有賴於「社會性別」概念的中介。然而,要運用這個概念,首先依舊要求我們對於生活在社會中的兩種性別有足夠廣泛深入的瞭解。在原有歷史內容充斥著單一性別的情況下,最首要的工作之一,因此就是提高歷史中女性的能見度。在此我們回到了婦女史研究的原點:研究婦女,將婦女的處境、活動、作為與影響,及其在歷史之中的演化流變,視為正當且必要的歷史研究課題。這正是在方法上以婦女作為歷史研究主題的意義所在,也是前引高彥頤兩度強調「對過去女性真實生活的好奇」、「瞭解女性是如何生活的」,乃為其研究之起點的理由。
而到此,我們應該可以對婦女史研究的態度與方法問題,以及其間的相互關係作一總結:婦女史研究,應當揚棄過份簡單的「以婦女為歷史研究主題」的態度,而代之以「女性身為歷史主體」的認知。而要達到這個目的,彌補前此史學之不足,自滿於「以婦女為歷史研究主題」的態度固不足取,卻不失為一個有效的方法上的討論起點。畢竟,社會性別的概念無論在分析上多麼意義深遠,倘若女性的身影在歷史中根本上缺席了,也是無用武之地的。
(本文作者為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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