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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在《威尼斯商人》第四幕中,Portia這個角色,當面對猶太商人Shylock請求使他合法契約的債權獲得履行,宣稱慈悲應該排在正義的前面。在此莎士比亞以戲劇來呈現當時在修辭作家之間關於所謂庭辯修辭(genus iudiciale)爭論不休的問題。他們的問題是要如何期望能在法庭上為在法律上站不住腳的他人辯護。修辭家如Quintilian便警告,這是對於辯護人來說最不利的情況,而唯一的機會就是靠修辭家所謂的共通點(loci communes)。他們建議,辯方所要做的就是訴諸一些廣為接受的道德原則,並期望法官或陪審團會認為這些道德原則比另一方的法律訴求來得更重要且有力。這正是Portia在她的開頭演說所試圖做的,照本宣科地依循修辭學教科書,並確保引經據典的主題選擇(topos)在《舊約聖經》中亦有明文。」 ——〈第一講:真理與史家〉,《政治價值的系譜》,昆丁●史金納。

因為讀到好書精神大振,所以我決定再來說說英文。
大家知道(屁咧我才不信有人知道),今年是《大憲章》八百週年,至於到底是簽訂還是擬定八百週年我也不是很清楚,簡單起見,就讓我們說是《大憲章》八百歲生日好了。總之,為了祝她生日快樂,衛報甚至在年初的2015年最佳旅遊地點名單裡,列出了原始文件的其中一個所在地Salisbury Cathedral​,鼓勵大家去走走看看,順便唱生日快樂歌。然後《大憲章》到底有多重要呢?同樣是衛報的一篇文章說,這是英格蘭最偉大的輸出品。
真的ㄇ,有這麼偉大ㄇ,有偉大到像莎士比亞一樣偉大ㄇ?
也許有,也許沒有。不過把《大憲章》跟莎士比亞放在一起,我有一個非常狂野的企圖、想要引發非常之不當的聯想:你看,那個憲政最成熟發達、最老牌的現代體制國家,跟那個最偉大的詩人同時還身兼戲子、也是最偉大的劇作家的國家,剛好是同一個,是不是很巧?而我就是想要讓人覺得,這兩件事情有關係。
有什麼關係呢?政治與詩,或者讓我們乾脆點,政治與戲劇,與,我想說的是,修辭?

近來有一種非常熱門的說法,是關於我們這些搞哲學的傢伙,到底憑什麼可以在這個社會上立足呢?根據這個說法,所謂的「哲學」,有一個很重要的功能,就是訓練邏輯思考能力;而所謂的「邏輯思考能力」也有一個很重要的功能,就是可以讓我們在邁向公民社會的過程裡,幫助公民們在進行公共議題的辯論的時候,想得更清楚、表達得更精確仔細,如此一來,我們就更有機會經過這樣辯論的程序達成最理想的共識,攜手朝向更美好的明天前進。所以,哲學有助於形塑公民社會的政治意識、是社會進步、文明發展的推手,如此等等。
莎士比亞與《大憲章》,而我希望,足以證明這樣的想法未免太天真、太一廂情願了。
我不管在歷史上誰先誰後,我相信,沒有莎士比亞的地方,就同樣不會有《大憲章》。憑什麼這樣說呢?憑的,就是我的引文,就是引文裡那句關鍵的:
這正是Portia在她的開頭演說所試圖做的,照本宣科地依循修辭學教科書」。

看見了嗎?是「修辭學教科書」,而不是「邏輯學」教科書或甚至「倫理學」教科書(姑且先不論出這種書還逼人讀這件事本身是不是已經違反倫理了XDDDDD)。而這簡單的一句話的啟示,在我看來非常單純:我們從來就不是從邏輯學裡學會思考、從倫理學裡學會做出道德推論乃至從政治哲學裡得出我們的政治主張的。所有這些東西、我們的道德直覺、政治傾向,我們關於共同生活的可能性的想像的來源、根本,是我們從小看到大的連續劇、電影、漫畫。是修辭學,詩人,在主宰著政治的領域,而非其他人,無論是誰,那些乏味的說教與論理。
的確,沒錯我們會被「論證」「說服」,但同樣地,我們也只會被「修辭」「打動」。而廣納政治辯論以形塑公民社會憲政體制的關鍵,說到底,並不是那些言詞,而是「行動」不是嗎?於是,重點總是在於那個「動」,在於那個動態、那股能量,那種先讓我們被「打動」繼而起身「行動」的可能性。這,很明顯,只有修辭,強而有力的修辭才能做到。

所以囉,這就是英國人真正留給全世界的寶貴遺產:莎士比亞與《大憲章》、莎士比亞—大憲章。在那個連字號裡,詩人滔滔不絕地對我們說著話,說著想要生活在一起的人們,心裡真正的願望和想法。
祝《大憲章》八百歲生日快樂,也祝現代憲政體制福如東海、壽比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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