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意識在本性上就是幻覺之所在。它的本性如此,以致它雖記錄結果而對原因一無所知。諸原因之次序是由這點規定的:廣延中的每個身體,思想中的每個觀念或心靈都由特定的諸關係所構成;這些關係包括那個身體之諸部分,那個觀念之諸部分。當一個身體"遭遇"另一個身體[物體],或一個觀念"遭遇"另一個觀念時,情況就會是:有時這兩種關係結合而形成更有力的整體,有時其中一個消解另一個,破壞其諸部分之一致性。而在身體中像在心靈中一樣,非常奇妙的就是:那些按照複雜的規律相互結合與消解的活躍的諸部分之集合。所以,諸原因之次序便是諸關係之組合與消解之次序,它無限地影響整個自然。但是我們,作為有意識的存在物,我們從來只記錄這些組合與消解之結果:當一個身體[物體]遭遇我們的身體而且與它組合,及當一個觀念遭遇我們的心靈而且與它組合的時候,我們體驗快樂;反之,當一個身體[物體]或一個觀念威脅到我們本身的一致性的時候,我們體驗痛苦。我們處於這樣一種狀態,以致我們僅僅記錄我們的身體"所發生的東西",我們的心靈"所發生的東西",也就是說,某個身體[物體]對我們的身體造成的結果,某個觀念對我們的觀念造成的結果。但是這只是我們的在其固有的關係中的身體,我們的在其固有的關係中的心靈,而在其各自的關係中的其他身體[物體]與其他心靈或觀念,以及所有這些關係據以組合與消解的諸規律--在我們的知識和我們的意識之既定範疇內我們對這一切毫無所知。
熟悉我的部落格的讀者(誰啊?)都了解,在我的心目中,愛智慧是全世界最性感的一種活動,而愛智者是全世界最性感的人。秉持著這種繼承自柏拉圖〈饗宴〉的信念,當然,會有一份自己的「最性感當代哲學家排行榜」也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同樣地,熟悉我的部落格的讀者也會知道,在我的心目中,這份排行榜的前兩名始終被兩個法國人把持,並且僵持至今,難分高下。其中一個性感寶貝我之前介紹過了,不過自從用他的書開了一個讀書會,發現大家怎麼念都念不完之後,我對他的信心有點稍微下滑;今天要介紹的,或者只是要提到的是另外一位,叫做德勒茲(Gilles Deleuze,1925-1995)。
德勒茲有多性感呢?性感到「哲學是性感的」這件事情根本就是他的主張之一:
尼采,因為他本人過這種生活,他懂得構成哲學家生活之奧祕的東西。哲學家霸佔苦行主義的諸般美德--謙卑、清貧、貞潔--以便使它們服務於完全獨特的、非同尋常的、實際上很少苦行性質的一些目標。他使這些美德成為其獨特性的表現。在哲學家那裡,這些美德不是道德的目標或通往另一生活的宗教手段,倒可以說是哲學本身的"結果"。因為對哲學家而言,根本不存在另一生活。謙卑、清貧、貞潔從此變成一種特別富有和超等豐碩的生活之結果,這種生活力量強大得足以將思想和其他一切本能置於其下。這就是斯賓諾莎所稱的自然:就手段和目的來說,這是一種不再從需要出發而過的生活,然而就其原因與結果而言,卻是從生產、生產能力、力量出發而過的生活。謙卑、清貧、貞潔對他(哲學家)來說,正是成為Grand Vivant[崇高的人物]之方式,為了再自豪不過、再富有不過,再性感不過的原因而把自己的身體變成聖殿之方式。因此,只要攻擊哲學家,人們就會蒙受攻擊謙卑、清貧與貞潔現象之垢名,這使得他們的無濟於事的狂怒升高十倍;而哲學家即使遭受所有這些打擊,他也不還手。
這段話是甚麼意思呢?意思就是說:一般人為了讓自己看起來很辣,必須穿得很少、很緊、很露;但是真正的辣妹不是這樣的,相反,正因為她是辣妹,所以無論她穿甚麼,看起來都好像穿得很少、很緊、很露。
這就是為什麼安心亞可以去代言Hang Ten,而奧黛麗赫本永遠沒辦法穿丁字褲。
不過,可惜的是,這件事情,正如德勒茲所說,是一個「奧秘」。也就是說,大部分人並不容易瞭解這個道理,於是也就很難真正地性感起來。為什麼哩?
本文一開頭那段看起來很深奧的引言,其實同樣是德勒茲的話。在那段文字裡,德勒茲是在解釋,在甚麼意義上、並且出於甚麼樣的機制,我們的意識總是執著於有關我們自身的種種「結果」卻昧於造成這些結果的「原因」。而連同後來那段有關哲學家生活的評論,這兩段文字都出自他的《斯賓諾莎的實踐哲學》。不過,誰又是史賓諾莎(我還是覺得叫他「史賓諾莎」比較習慣)呢?讓我姑且這麼說,史賓諾莎就是那個我相信會支持我宣稱「我們總是倒果為因,所以才性感不起來」的傢伙。
而如果我把有關「性感」的部分拿掉,我想我就完全可以主張,史賓諾莎的確會同意,至少那句話的前半部分,「我們總是倒果為因」,是正確的。否則他何必對於「倒果為因」的現象給出如此詳盡的說明與毀滅性的批評咧?
我們在這裡無須從人心的本性上去推究這些成見所以產生的原因。但我們在這裡只消根據一個人人共同承認的事實作為出發點就夠了,這就是:人們生來就昧於事物的原因;人們都有一種欲望要追求對自己有利的東西,並且自己意識到這種欲望。由此可知,第一:人們因為意識到自己有意志和欲望,便自以為是自由的,但同時卻對於那些引起意志與欲望的原因,卻又茫然不知,甚且未曾夢見過。第二,人們盡都循目的(finis)而行,亦即以追求有利於自己的東西為目的。所以他們對於所發生的任何事情只求知道它們的目的因(causa finalis),只要他們聽到這些事情的究竟目的何在,他們便心滿意足,因為他們以為除此之外再也沒有什麼可以探討的原因了。如果有時他們對於某些事物的目的,沒有從別人那裏聽見過,那麼,他們只好憑主觀的揣想,以己之心,度物之心,以自己平日動作的目的來忖度自然事物的目的。並且他們又發現自己身上和外界有很多東西都可以用來作為達到某種目的的工具,例如:眼睛可以看,牙齒可以嚼,動植物可以資營養,太陽可以供給光明,海可以養魚等等,因此他們便把一切自然品類,都看成是對於自己有用的工具。他們也知道,這些工具只是他們現成地得到的,並不是他們自己製造出來的。於是他們便推想到必然另外有一個人創造了這些工具,以供人們使用。因為他們既然認自然品類為工具,當然不能承認,它們是自己創造而成的。於是他們以為他們自己既然知道製備工具以供自己使用,便因而推想到世界上必定有一個真宰,或多數真宰,具有人的自由,宰制一切,創造一切,以供他們使用。但是他們對於真宰的心意,既然毫無所聞,便不能不憑自己主觀的意見,妄加揣度,於是乎他們便說,這些真宰創造萬物,以供人用,是為了使人愛戴它們,而崇奉它們以無上敬禮。因此人們莫不竭盡心思,多方鋪張,以媚祀天神,冀博上帝歡心,使得上帝拿出整個自然界來滿足他們盲目的欲望與無饜的貪心。於是,這種成見就逐漸變成迷信,深入人心,而難於撥除。這就是人們何以都竭力想要認識並解釋萬物之目的因的原因。但是,像他們這樣認萬物無一不有目的(是即認無一非為人用),是無異於說自然和諸神也同人們一樣盡都發狂了。請看這說的流弊將演至何等地步!須知自然事物,於人有利的固多,但於人有害的,也復不少,例如暴風疾雨、地震、疾病等等。但是他們又牽強解說,認這些不幸事情的發生,不是因為人有罪過,瀆犯天神,故天神震怒,以示懲戒,便是由於人們祀奉天神,禮節不周,有欠虔敬,致招天譴。雖然我們的日常經驗,與這種說法相牴觸,而且不難舉出無數事例以證明禍福之加於人身,並不分辨敬神者與不敬神者,但是人們卻並不因而就掃除了這種根深蒂固的成見。因為人們把這種成見,與其他不知道有什麼用處的未知事物放在一起,借以保持自己現有的和固有的愚昧狀態,實遠比廓清這一套舊成見,另外想出一些新東西來要容易多了。因此他們又宣稱他們確信天神的判斷遠遠超出人的理解。這種說法,如果沒有數學家以救治,實足以使人類陷於永遠不能認識真理。因為數學不研究目的,僅研究形相的本質和特質,可提供我們以另一種真理的典型。而且除了數學以外,還有別的原因(茲不縷述)可以使人警悟這種通常的成見,引導我們得到對事物的真知識。--史賓諾莎,《倫理學》,〈第一部分 論神〉,附錄。
馬的我手好痠喔。其實我只是要鋪梗而已,結果沒想到要打這麼多字。好啦,這個梗就是:於是,根據史賓諾莎的想法,如果我現在每天都像發狂似的要連聽好幾遍梁文音的〈愛是什麼〉,而且一聽就停不下來,那麼,我絕對不能夠用「這首歌就是寫來讓人每天發了狂似地聽好幾遍而且一聽就停不下來」這種爛說法來解釋這個現象。這樣解釋,就像我們常聽到某些人很喜歡逞的那種小聰明或口舌之快:「他怎麼這麼關心客人?」「因為他想賺你的錢」,或是「他怎麼對我這麼好?」「因為他想幹妳」一樣,倒果為因,自以為一切都有目的,而目的就足以解釋一切。
這樣一點都不性感,而且完全無視於梁文音女士的貢獻。而我這篇文章就是寫來表彰她的貢獻的。
要理解梁女士的貢獻在哪裡,我們首先要注意到一個事實:實際上,〈愛是什麼〉是一首非常非常之難唱的歌。當然,這首歌並不是專門寫來給張惠妹或黃小琥唱的,所以,難唱並不是因為歌裡充滿了想要逼死誰的高音或怎麼唱都唱不完唱到你斷氣無怨尤的長句;相反地,這首歌旋律簡單悅耳、沒甚麼高低起伏,歌詞又短,放在幼稚園的兒歌教唱課堂上教小朋友唱,相信也不會有甚麼人反對。簡言之呢,就是說穿了〈愛是什麼〉根本就是一首不折不扣的芭樂歌,而且是堪稱芭樂界典範的那種芭樂。
於是,這樣說起來,就可以明白這首歌為什麼如此難唱了。我們都知道芭樂歌其實是很難唱的。因為,就像兒歌一樣,歌本身太好聽了嘛!所以,如果唱的人沒有甚麼異常的才能或特殊的貢獻,那麼,要把芭樂歌唱得很難聽固然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務(有人聽過〈兩隻老虎〉被唱壞嗎?),但要唱得很好聽也同樣困難。通常的情況是,這樣的歌,給人一種「就算是五音不全的珠代來唱也無所謂」的印象,然後就被一堆不會唱歌的人朗朗上口了起來;接著,因為歌好聽,所以也沒有人聽得出甚麼異狀,直到大家煩死膩死,一聽到前奏就想砍人為止。
這就是一般芭樂歌的弔詭:因為太好聽了,所以壽命很短,不耐聽;禁不起像我這樣的神經病當三餐放。
以上所說的是一般的芭樂的情形。除此之外,〈愛是什麼〉還有些其他同樣會導致很難唱的特質。讓我們先來看一下這首歌的歌詞:
〈愛是什麼〉
沒有輪廓 沒有體重
愛是什麼 無法捉摸
好像天氣 好像宇宙
愛是什麼 無法猜透
我想你 我想你
無法擺脫
我愛你 我愛你
無法保留
喔也許 喔也許
無法錯過
喔愛情 喔愛情
無法形容
喔 喔 喔 喔愛是什麼
沒人翻譯 沒人精通
愛是什麼 無法研究
放棄自由 放棄自我
愛是什麼 無法懂的
大致上就是如此。接著,問題來了:乍看之下,這又是一首大家聽到不想再聽的有關兒女私情的歌,但仔細看一下,這真的是一首「情歌」嗎?
不是!這首歌甚至比情歌還要無聊!怎麼說咧?再看一遍歌詞,你會發現,這首歌雖然打著「我愛你」三個字的幌子,但實際上跟那個據說「被愛」的傢伙一點關係也沒有--沒有任何事件描述、沒有提到任何性格或外貌特徵、當然更沒有任何來自對方的訊息--但是,談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呀,所以,一首情歌要動人,除了音樂之外,上面那些部分也都很重要。有這些部分,聽的人才能夠比較容易進入情歌所要抒發的情境裡、容易明瞭那是種甚麼樣的感情,進而產生共鳴。我只舉幾個例子跟〈愛是什麼〉做對比就好。請大家想一想當年李宗盛紅透半邊天的〈當愛已成往事〉,或羅大佑的〈戀曲1990〉;這些歌之所以如此讓人感動,正是因為抒情的對象在這些歌裡都活靈活現,只差變成真人來讓你摟著痛哭流涕了。於是,一首關於兒女私情,卻絕口不提有關對方的任何細節的歌,會變成甚麼東西呢?大家只要想想,如果今天有人來找你傾訴感情問題,卻對於對象保密到家,甚麼都不說,只一味地重複「哀他怎麼不加我facebook?」「他是不是不愛我?」「我這樣是不是很花癡?」,那麼,你會有甚麼感覺呢?很簡單,感覺就是「真的遇到花癡了」。而花癡,我們都知道,其實是很煩人的,就像芭樂歌一樣,乍看之下甜蜜兮兮的,但只要相處十五分鐘以上就可以讓人抓狂。
於是,在雙重的意義上,〈愛是什麼〉成為一個無比艱鉅的挑戰:音樂表現上,這是一首芭樂,而芭樂不耐聽;意境表現上,這是一篇所有內容都是純粹腦補的花癡文,而花癡文不耐讀。於是,除非我是一個愛吃芭樂的花癡,否則正常情況下,我應該不會想要一直、一直,像毒癮發作似地打開這首歌來聽才對。
因此,我要認真地向梁文音女士致上十二萬分的感謝,因為她證明了:我還有機會,還沒有淪落為一個愛吃芭樂的花癡。她是怎麼證明的呢?她給了這首歌一個「詮釋」,而這份詮釋,我相信,足以使得所有像我一樣可以百聽不厭〈愛是什麼〉聽到地老天荒的人都會理直氣壯地覺得,這樣做是天經地義的事。
讓我們動用一下同理心,思考一下梁女士要如何因應這顆花癡芭樂所帶來的巨大挑戰。首先呢,詞曲都不是她寫的,所以音樂本身基本上沒有甚麼她置喙的餘地,況且,我再強調一次,這首歌本來就已經好聽到不行,沒得救了。身為演唱者,於是,她只能從意境上下手。
剛才已經說過,意境上,這首歌是一個花癡的心情。而「花癡」這兩個字,固然可以用來描述一種特定的生物,作名詞用,但考慮到「每個人心裡都住著一位花癡,就像每個人心裡都養了一隻Richard Parker一樣」,我們可以明白,「花癡」實際上也可以作形容詞用,描述一種特定的狀態,一般表現是流口水、恍神、失眠、食不下嚥等等。而剛才同樣也說過,「花癡」是很無聊的。考慮到「花癡」同時是一種狀態,我們於是會發現,問題在於,一般而言,一種「狀態」,如果一直停著不動,就此無怨無悔地保持下去,那無論花癡與否,其實都會是很無聊的。舉個例子來說,大部分人去看二十世紀以前的西方繪畫,都會很容易覺得很無聊,因為那些主題,什麼神話啦、歷史事件啦、風土民情啦,都跟我們距離太過遙遠,沒有甚麼樂趣與話題性,看完也不知道要說甚麼。這種感覺的來源之一,其實就是因為在看畫的時候,我們都因為繪畫的畫面是靜止的,所以就理所當然地把畫家所描繪的東西當成是某種「狀態」了,而這個狀態既然與賞畫者沒有直接相關,自然不容易引發興趣。但實際上,深入到這些畫作的背景去之後,你會發現,絕大多數時候,畫家應用這些題材來繪畫,並不是要描繪「狀態」;正好相反,畫家想要完成的,其實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務:以靜止的方式記錄一個「過程」或「動態」。也就是說,無論是一個神話場景,或一個歷史事件,畫家其實是儘可能地透過一個畫面在向我們傳達這整個場景或事件的精神與意義,從而讓那靜止的畫面延伸出去,通往繪畫當下以外的過去與未來。因為我們可以想像,畫家的眼睛絕對比起我們其他人來得更敏感;而這麼敏感的眼睛,怎麼會沒有發現:會動的東西當然比停住不動的東西好玩有趣一百倍呀!所以,如果要畫,就要想辦法連這些動態都畫下來。當然,在靜止畫面的前提下,畫家沒有辦法直接把他要畫的東西拍成電影給你看,不過他們還是有很多方法來捕捉動態,比方說光影、比方說表情、比方說在對象的輪廓上作弊(偷偷把某些地方畫得誇張一點以便在視覺上直接製造出「在動」的效果)、比方說透過構圖或比例的安排。總之呢,我要說的是,無論花癡與否,真正的關鍵在於任何「狀態」,除非是某種罕見的「反常」,否則一般來說都是無聊的;要讓它不無聊,除了讓它「動起來」之外,別無他法。
這就是梁女士的問題:看著那首歌,我們可以想像梁女士內心的嘀咕:「小花癡,傻孩子,妳這樣誰有興趣聽妳說甚麼呀?我要想個辦法讓妳變成會動的。」
並不是因為這樣,所以梁女士才在〈愛是什麼〉的MV裡勤奮地打著手語。這樣動也未免太直接了,有違花癡彆扭的特性;況且,我相信這些手語是出於另外的考量,有空再說。梁女士的問題更加抽象一點:假設身體不動(假設我不是少女時代),那要怎麼樣才能讓「狀態」變成「動態」呢?我不知道梁女士私底下是不是一位喜歡哲學的人。不過她的解答真是很對德勒茲、史賓諾莎或是他們的粉絲小弟我的胃口。很簡單,花癡的「狀態」雖然不會動,不過這個狀態是在心裡的;既然在心裡那就好辦了,因為心裡會動的東西多了,比方說,「思想」。所以,梁女士當然可以這麼辦:就讓我來把小花癡的花癡內容,通通變成她的想法好了,這樣,雖然不是些甚麼「殘忍就是我們想要去傷害那些我們愛或憐憫之人的欲望」之類偉大的思想,不過,一樣會有一個過程,會有前提、推論跟結論;至不濟,也會有引起思考的動機,和思考後的體悟。這樣,比起死水一灘的花癡狀態,絕對是有趣多多了。
這就是梁文音唱這首〈愛是什麼〉的方法。前奏結束之後,一開頭的四句,她的聲音輕輕的、飄飄的,感覺就是一副剛睡醒還在恍神的樣子,充分描繪出花癡的一天即將開始。注意到,這四句其實構成了一個問句,跟一個完全不負責任的回答,但是,梁文音乾淨俐落地把每一句的尾音的共鳴都收掉了,產生的效果會讓人覺得這些句子只是某個傢伙在碎碎念、甚至只是停在腦子裡還沒有被說出來的想法與感覺而已,在這個時候,所謂的問題根本不算真的被提出,遑論有回答。接著的四句,提及了天氣和,「宇宙」(這花癡也一下子想太遠了吧是最近在研究E為什麼等於mc平方嗎),也就是說,她的注意力開始朝向「外在世界」,現實感慢慢增加了一點。而梁文音表達這一點的方式是,唱到「天氣」和「宇宙」的時候,聲音都明顯地加重了。接著,又一次出現的「愛是什麼」,相較於一開始的喃喃自語,更加地放開喉嚨來唱了,尾音也向後延續、變得綿長,我們於是知道,小花癡這時候終於真正想要知道「愛是什麼」了。
但是思考是一件多麼困難的事情呀,而且「愛是什麼」根本就是一個哲學問題嘛!像這種問題,後面接個「能吃嗎」把它隨便打發掉就算了,想這些要幹嘛,不如先來發個花癡吧。以上的內心戲就是第一次副歌的狀態。比起開頭八句,我們可以明確地辨認出這段副歌乃是名符其實的花癡之歌,因為梁文音的歌聲既不再飄忽恍神、也不像心中微微鬱結有問題要問;相反,那個聲音自然而輕鬆,就是一派「想到那人」的樣子,尤其是第二句的「無法保留」,簡直是已經在想像中對著對方耳語了。而且,我們一定要注意到,這時候的想念的確如聲音所顯示,是很輕鬆的,小花癡似乎只是開始想起那人而「感覺」到「無法擺脫」,卻還傻兮兮地沒有「意識」到那將會是多慘烈的一件事。簡言之,在思念的初期,代誌尚沒有很大條,所以還可以輕輕鬆鬆地唱著「無法保留」、「無法擺脫」等等。問題是,如果一直這樣輕鬆下去那又要兒歌化了。怎麼辦咧?梁文音於是鋪了一個美妙的梗--唱到「無法形容」的「容」那個字的時候,再一次,聲音被延長了,而且是顫音。這個顫音是一個感情的信號,通知我們:花癡發完了,而且思念並不全然是那樣無憂無慮的--我終究沒有辦法只想著對方而不繼續追問那個柏拉圖在〈饗宴〉裡就問過的哲學問題「愛是什麼」,因為那份感情實在是很強烈啊,強烈到迫使我的花癡狀態終究要帶來更深的感受與更多的思考了。
接著,嬌嗔地大喊三聲之後,果然,心不甘情不願地,那個問題又回來糾纏了。
帶著這樣的自覺,第二次重新開始的主旋律果然意識清明了許多。梁文音唱到「翻譯」跟「精通」,非但聲音更重、連咬字都變得更清楚了,可見前述過程引發的積怨之深。下一句「愛是什麼」,幾乎已經不是用唱的,而是用「問的」,你幾乎可以從她的口氣聽出來因為一直想不出來所以已經開始鬧彆扭了阿阿!!「無法研究」這一句聲音重新放得特別柔、特別軟,標誌出了這一類由發情狀態而引發的思考的特質:思維並不會持續地佔據前景,而是三不五時地受到重新升起的感受或情感影響,重新退回甜蜜的狀態。最後,帶著這些思緒、情緒與感知的總和,小花癡歷經千辛萬苦,終於達到了「放棄自我」與「放棄自由」這類人們耳熟能詳的結論。然而,這些結論的力量並不因為是陳腔濫調就有所減弱。因為,在這主旋律的最後一段,對比於前面那些細節,梁文音其實已經換了一個完全不一樣的聲音在唱歌:原本的小花癡到此已經消失不見了,這最後四句裡的聲音成熟、穩定而明確,變成了一個女人的聲音,並且正一步步邁向感情的高峰、指向第二次副歌的高潮。
第二次的副歌因而已經完全沒有稚氣的感覺了。思考已經結束,結論已經出現,我的感情就是這樣,「無法懂的」,那就認了吧!於是,梁文音乾脆就放開來唱,再無疑慮、再無保留,採用純粹是抒發感情的聲音表現;這樣心境的變化也同時對應著歌詞裡說的「無法保留」,上一次是察覺到「自身的愛無法保留」這個現象所帶來的快樂,這一次是確認「自身的愛無法保留乃是一種必然結果」的快樂,這後一種比較坦然的快樂尤其表現在「喔也許喔也許╱無法錯過」這一句裡。接下來,梁文音的聲音就沒有再作太徹底的調整,而讓整首歌剩下的部分就停留於這種「抒情」的唱法裡;差別只是,情感的強度仍有強弱的變化。比方說,用了變聲器的第三次副歌重複時,那又一次的「喔也許喔也許╱無法錯過」透過咬字與節奏的對比,幾乎產生了幾分瀟灑的感覺。或者,最後一次的「喔 喔 喔 喔愛是什麼」實際上已經不能再看成是問題,因為聲音已經完完全全地放開了。那三聲「喔」毋寧是在告訴我們:「其實我已經知道了喲,愛就是這樣的吧」。
於是乎,我們可以明白,在這首〈愛是什麼〉裡,梁女士透過她雖十分細膩、不容易一耳聽出但卻異常豐富的聲音表情,成功地建構了一個從感受與狀態開始,經由思考,最後走向了抒情的完整過程。換言之,她把一個原來大可以不發生任何變化的東西,活生生地變成了一個有血有肉的故事。這就是偉大的詮釋,也是為什麼我覺得她唱的這首歌會讓人百聽不厭。我實驗過很多次了,用我剛才那樣的描述去聽、去體會她聲音裡的細微調整,每一次,你都仍然能夠層次分明地聽出那個聲音裡的女孩的心境在變化個不停,儘管不深刻、不崇高、沒甚麼特別可歌可泣的要素,但依舊可愛、動人,讓人禁不住仍會在意起她那簡單的、腦補的感情;每一次,這個女孩都會重新活過來一次,而聽的人也都會再跟著她經歷一次她的困惑、她的思慮、她最後對自身情感的自覺。
而那幾乎就是愛了吧?假如一個女孩能夠讓你這樣?
而如果妳仍然堅持這樣還不是愛,因為腦補得太厲害了所以不算,非要跟她認真起來的話,那妳就輸了喔。因為她已經問過那個問題,並且把她的答案告訴妳了;因為,正如深信民主原則的史賓諾莎大概也不得不同意:
笨蛋也可以愛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