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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

都說「聶」字三個耳,「隱」亦從耳,那麼加起來,就有四隻耳朵了。四隻耳朵,就是兩個人;或者,一個人,但擁有雙倍於一般人的聽覺。於是聶隱娘,無論她還是殺手、刺客或其他什麼別的,首先,她是名善於聆聽的女子。

聆聽是一門很特殊的技藝。在五感當中,視覺與觸覺,基本上都是有形象的。味覺與形象的關係稍遠一點,但也不能說沒有——想想一粒蘋果,一口咬下去,多麼清脆,而隨著每一次的咬嚼,從果肉裡一絲一絲滲出了甜而香的汁液,那甜味,大概不能憑空而出,而是依附於首先果肉的脆、其次果汁的濕潤黏膩之上,或者,即使是形體最為薄弱如勃艮地紅酒者,若是拿掉了其液態之相,我們還能不能想像她的味道那也是很可疑的。再來是嗅覺。的確,嗅覺好像是沒有形象的,但相對於聽覺,嗅覺同樣受限於空間,雖然不是形象,但卻有距離的問題——原則上,人能夠聞到的味道的範圍,遠遠少於他能夠聽見的——一通電話,可能來自大洋的彼岸,但你無論如何都無法聞得到話筒彼方發話者手中的玫瑰。聲音可以被記錄、傳送、接收,穿越相隔遙遠之處,但我們沒有對應於嗅覺的同樣科學技術,至少目前還沒有。
所以,根據以上的比較,聽覺之特殊,可以稍微界定成:能夠無遠弗屆地接收那些沒有形象的訊息的能力,換言之,聽覺之能,乃是有能力從形象與距離兩個方面,擺脫空間的限制、逃離空間的宰制。而這,大概就是隱娘的技藝了。
善於聽這門技藝意味著隱娘是個讓空間成了問題的女人。讓我們這樣想像她:如果有一個人,她接收訊息的主要方式,不必訴諸形象,而且相當程度地不受距離限制,那麼,如此脫逸、游離於空間的侷限之外,她,會在哪裡呢?
我們勢必要在一些非常奇特的狀態下才能發現她的身影,比方說,一張並非特別清楚的照片裡。

其實某種程度來講,這張照片算是相當清楚了。我們可以清楚地看見照片的前景是一個舞台,舞台上有一張空著的椅子。背景是一個螢幕,螢幕上是休閒打扮、大家都耳熟能詳的大明星張震。此外,剩下的就是畫面右手邊一道黑漆漆的影子。我們當然也知道那就是舒淇;我們知道,這原本是一場電影的發表會,張震的班機受阻於颱風不克前來,於是拍了影片致意,在拍下這張照片的當時,舒淇大概就是正站在舞台一側與觀眾們一起觀看這段影片。
但清楚的部分就到此為止了。如果你仔細端詳一下這張照片,讓目光在那上頭停留得久一點,那麼,就會有一些並不容易回答的問題浮現。
比方說,你可以問問自己的目光,到底,在這個平面上,它該停留在何處呢?椅子上沒有人,是空的。而螢幕上,張震固然一如往常地帥氣迷人,但是,螢幕裡的他並沒有看著你——他甚至既沒有看著預想中的現場觀眾,遑論站在一旁的舒淇,他的眼神,指向的是螢幕之外某個不知名的所在。最後,你也不能讓目光停留在舒淇的身上,因為首先,從她剪影的姿勢來看,她大概正在看著那個螢幕,換言之,她也同樣沒有在看你;其次,比起沒看鏡頭的張震,她甚至是更加令人難以忍受的——她整個人的絕大部分只是一道黑影,沒有色彩、沒有深度、沒有任何立體感。所以,舒淇也不會是這張照片裡的焦點。於是,一言以蔽之,雖然這張照片有很多內容,這些內容也都是可以辨識的,但詭異的是,對我們的目光來說,這照片其實就像一座迷宮,把目光吸引進去之後,卻沒有辦法讓目光安心留駐,而是在照片裡的各個元素上兜圈子,左支右絀地找不到出口。
或者,看得夠久了以後,你也許會發現,舒淇的身影實在是有夠詭異的了。這個身影,實際上分成了兩個部分:在膝蓋以下,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她的褲腳、高跟鞋,微微反射著舞台上的燈光,有著正常立體事物的光影明暗變化;但在膝蓋以上,她完全成了背景的螢幕上的一道影子,甚至,說影子並不準確,毋寧說,她根本變成了螢幕平面上的一道剪影、一面黑色的色塊,不再像一個人,而像是一道斑痕、一塊污漬,被釘在螢幕上頭。尤有甚者,我們卻隱約還是能夠分辨出來,如前所述,那是一個人,正背對我們,看著螢幕。於是,帶著這樣的雙重屬性(既在舞台上、又在螢幕裡,既在螢幕裡、又能夠回過頭去看著那面螢幕),照片裡的舒淇終於喚起了同樣的問題和疑惑:我們知道,我們或許正有幸目睹了隱娘那渺然的芳蹤;因為即使就在我們的面前,看著她,我們還是不知道,她到底身在何處。
這張照片讓我們習以為常的物理空間變成了問題,隱娘之隱,使得我們原本熟知的內外之分、主次之別,都不再能夠輕易適用了。

"Any effectively generated theory capable of expressing elementary arithmetic cannot be both consistent and complete. In particular, for any consistent, effectively generated formal theory that proves certain basic arithmetic truths, there is an arithmetical statement that is true, but not provable in the theory." ——Gödel's first incompleteness theorem according to Wikipedia.
任何有效生成、足以用來表達基礎算術的理論,不能同時是一致並且完備的。特別是,對任何一致的、有效生成、可以用來證明某些基本算術真理的形式理論,都會有一個算術的陳述為真,但在該理論裡無法被證明。」 ——哥德爾第一不完備性定理。

當季傑克發表他那部也許某種程度上的確可以說是「石破天驚」的處女作,也就是他的博士論文,The Most Sublime Hysteric: Hegel with Lacan,其實,他真正做到的事情,就被他老老實實地寫在副標題裡了。基本上,他的成就在於,他發現了一種邏輯——這邏輯在他看來,乃是「真正的」黑格爾辯證法;換言之,從他的拉岡精神分析角度來看,前此對黑格爾的理解都是誤會一場——可以用來說明拉岡的精神分析裡,主體的結構到底是如何生成,又長成什麼樣子。因此,這個邏輯,就是季傑克那獨一無二的進路之關鍵;正因為找到了這樣的共同邏輯,季傑克遂得以把精神分析跟黑格爾哲學近乎完美的結合在一起,開啟了此後數十本著作源源不絕的靈感源頭,成為當代歐洲學術界的搖滾巨星,至今不衰(儘管也不斷被唱衰就是了XDDDD)。
當然,這邏輯看起來很神祕,而且,讓事情更加雪上加霜的是,拉岡自己曾經公開聲稱,他的精神分析的結構特徵,與亞理士多德之後他稱第二就沒人敢稱第一的最偉大邏輯學家哥德爾,在二十世紀初年所證明的那兩個不完備性定理——許多人,包括我本人都相信,這兩個證明是足以跟相對論媲美的文化成就——所說的,在精神上是一致的。所以,假如季傑克是對的;假如他所揭示的辯證法,的確隱藏在拉岡的精神分析裡,並且,假如拉岡沒有騙我們(但這件事倒是非常非常之有可能),不完備性定理的確用數學與邏輯學的語言描述了精神分析所揭示的主體結構之特徵,那麼,不完備性定理,至少是其中的第一定理,應該可以透露出一些關於這個邏輯的蛛絲馬跡。
冒著被各路邏輯專家嗆爆的風險,所以,我要先來用白話文講一下這個定理大概是什麼意思。這個定理的意思是這樣的:如果我們把算術看成一種語言,那麼,這世界上就會有另外一種語言,這種語言,是用來討論算術的,而所謂的討論,在數學的世界裡基本上指的就是證明;換言之,在算術之外,會有一種語言,是用來證明算術裡說的事情。用一個類比,大家都學過外文。外文要怎麼學呢?原則上,你不可能用外文來學外文,因為如果這樣行得通,那你就不用學了。所以,學外文的時候,你用的是母語;你依賴母語去問老師,比方說,這個句子這樣寫合不合文法,哪裡要改時態,哪裡要放形容詞或副詞。所以,我們可以說,在學外文的時候,母語的意義就是用來確定我們正在學習的外文的表達方式是正確的。而回到算術,這一門幫助我們確定算術裡說的東西對不對的語言,有個如雷貫耳的名字,它叫邏輯學。
邏輯學怎麼樣幫我們確定算術裡說的東西對不對、怎麼證明算術呢?方法大致是這樣的,你可以先用邏輯學的語言,建構一門所謂的「形式理論」,而一個形式理論,就是史賓諾莎的《倫理學》裡那一套,也就是一個有定義、有公理、有推論規則的系統。接著,你要做一件事,就像在外文跟母語之間,能夠用母語討論外文的前提是,外文跟母語是可以對譯的,你也同樣,要把算術的語言翻譯成邏輯學的語言,用後者的系統裡的元素,來定義比方說什麼是加、減、乘、除,什麼是「一」、「二」、「三」、「四」,什麼是因數什麼是質數如此等等。一旦這樣的翻譯完成了,那麼,你就可以幹一件事,就是你將能夠把所有算術裡的句子,全部翻譯成邏輯學的句子。然後,回過頭來,因為你本來的那個用邏輯學語言建立起來的系統裡有各種推論規則,所以,你就可以把算術句子先翻譯成邏輯學的句子,然後想辦法用邏輯學系統裡的推論規則把那個算術的句子給證明出來。這,大概就是不完備性定理的基本背景。
有了這個背景以後,哥德爾第一不完備性定理要說的事情就多少可以理解了。這個定理告訴我們,無論你用邏輯學的語言做出了一個多好的(所謂的「好」,指的也就是定理裡提到的那些「有效生成」、「一致」等條件,這些條件都是能夠用來證明算術的形式理論應該具備的)系統或形式理論,在算術的汪洋大海裡,永遠會有一個用算術的語言表達出來的句子,在那個邏輯學的語言的系統裡無法被證明,但是那個句子說的是真的。
有些真理不受證明的管轄。用簡而又簡言之,只有文青能夠容忍的表達方式來說的話。
任何系統裡都會有一個漏洞,一個缺口,無法與系統裡其他項建立任何關係、無法被填補起來,卻又明明在這個系統裡。用不要說是文青了,簡直就是只有詩人可以接受的表達方式來說的話。
為什麼會這樣呢?搞一個沒有漏洞的系統有這麼難嗎?
而這後一個問題,就是季傑克發現的邏輯,不必訴諸任何數學與邏輯學的技術性,就可以回答的。

辯證

許多人都聽過黑格爾的辯證法,而那些聽過的人裡,絕大多數應該也都知道,辯證法指的是一種過程,在這個過程裡,某樣東西,不知道吃錯了什麼藥,辯著辯著,就變成了自己的相反了。當然,這個說法聽起來有點腦殘,不過很遺憾地,那是真的——我的意思不是說黑格爾的辯證法真的很腦殘,我的意思是,辯證法真的會把東西變成原本的相反。而實際上,這樣的變化不僅一點都不腦殘,而且很多時候,是非常哀傷的。
比方說當原本的左派經過辯證法變成了右派的時候。
但這怎麼可能呢?
讓我辯一次給你看。我是個左派,身為左派,我當然不能口說無憑,一定要身體力行,結果我就去搞社運。社會問題這麼多,到處都是可以運動之處,那麼就隨便選一個好了,比方說健保好了。身為左派,我當然要力挺健保到底,於是,在我的大力奔走、大聲疾呼之下,健保終於上路了。殊不知,一上路之後,不知道從哪裡跑出來一堆髒比,三天兩頭跑去醫院掛號拿藥,看起來一身是病,可是怎麼樣都死不了,結果,好好繳保費的人根本就沒機會利用健保的服務,因為服務都被髒比用觀觀惹。傷心之餘,我於是決定,幹,還保個屁阿,大家回去努力賺錢自己想辦法付錢看醫生吧。所以我就不搞健保了,改成搞失業救濟好了。身為左派,我當然要力挺失業救濟到底,於是,在我又一次的大力奔走、大聲疾呼之下,失業救濟金終於發放了。殊不知,一發放之後,不知道從哪裡跑出來一堆辭職不幹的人,每個月準時領錢,可是什麼工作都不做、什麼產能都沒有,結果,沒有產能哪來的錢發失業救濟呢,失業救濟制度只好宣告破產,我又傷心了。傷心之餘,我於是決定,幹,還救濟個屁,不工作就去死,不要在那裡拖累別人。
好了因為太傷心了我不想舉第三個例子,以下類推。總之,重點是,說不定在你有限的一生,你就可以把從工時到房價整個左派關心的領域全部都走過一遍,然後發現沒、有、一、件、事如當初奮鬥時想像的那樣完成;你可以徹底地幻滅,發現左派的立場根本就是一場空、是一個永遠不會實現的烏托邦。而一旦你相信了這件事,你就成為一名右派了。

然而,可能有人會覺得,這才鼻是黑格爾的辯證法。大家都知道,黑格爾的辯證法有三項,俗稱正反合。根據這個通俗的版本,變成原本的相反,應該只是第二個「反」的階段才對;在這個階段之後,應該還要經過一次否定,就像反是對正的否定,反本身,也會被否定,會否定自身,成為否定之否定。而要等到否定之否定完成,才算是完整的黑格爾辯證法之運作。所以,左派變成右派,只是故事的一半,要等到右派再次良心發現,否定自己的右派立場,「在更高的層次上」再度成為一名左派,這才是故事真正的結局。
但這正是季傑克反對傳統上對黑格爾的詮釋之處。根據季傑克發現的邏輯,否定之否定並不會變成合題,或者是原本的正題,無論高到了哪一個層次去;根據辯證法的邏輯,否定之否定會製造出分裂,在系統裡製造出一個項,這個項,或說洞,「無法與系統裡其他項建立任何關係、無法被填補起來,卻又明明在這個系統裡」,正如哥德爾第一不完備性定理所描述的。
問題在於,對黑格爾來說,辯證法是思維或意識進展的「真實」過程或機制,因此,作為辯證法推進的動力的否定性,必須是「具體的」。在前述的通俗版本裡,乍看之下,的確,反否定了正,合又否定了反,但是,這些否定關係其實完全是抽象的;那就像是我原本認為女生留長頭髮好看,過陣子心血來潮,又覺得短髮比較正,最後再變回長髮,在這個過程裡,我可能完全沒有經歷任何具體的美學素養的提升,或者是的確把了個長髮或短髮的妹子,從實際的經驗裡比較過了優劣——我純粹就只是三心兩意、變來變去,毫無原則與立場罷了。而要是這樣的過程可以冠上辯證法的大名,那麼黑格爾可能連書名都得跟著改。這麼任性,叫《任性現象學》好了,呿。
而什麼才算具體的否定呢?用白話文來講,基本上,當任何想法或觀念遭遇了「現實」,那便算是被具體地否定了。我喜歡愛讀書的女生,因為在我原本的想像裡,愛讀書的女生都雅好文藝,看起來很空靈很有氣質,無論大學讀哪一間一律都是森林系的,結果,有一天,我在逛舊書店的時候不小心同時跟一個女文青一起伸手去拿同一本書,碰到了她的手指(這就是黑格爾所謂的「具體的女文青的具體手指」),就這樣認識她了。殊不知,認識以後才發現,這個女文青因為書讀多了,超有想法的,無論什麼主題都可以嘰哩呱啦講個三天三夜沒完沒了,跟我原本對「空靈」的想像頗有一段距離:我沒想到,原來森林系的女生也可以參加辯論社。於是,無論我接下來還愛不愛她,我原本有關「愛讀書的女生」的概念自然是被否定了。
所以,否定必須是具體的否定,而這具體性首先表現在否定是具體對抽象的否定。更進一步,如前所述,即使季傑克也並不反對用「否定之否定」這種說法來描述辯證法的第三階段。所以,具體的否定要繼續往下走,否定要否定自己,成為否定之否定,但這又是什麼情況呢?
讓我們假設所以,出於黑格爾的感召,為了繼續否定下去,我不愛那個女孩了。又有一天,我在逛超市的時候,一不小心,跟手裡抱著食譜正在買食材的女孩一起伸手去拿同一塊起司,碰到了她的手指,就這樣認識她了。這時候,我心想,好吧食譜也算是書,所以帶食譜去超市的女孩應該也算是愛讀書的女生吧。殊不知,認識以後才發現,這個女孩因為食譜讀多了,手藝超好的,無論中式或西式料理無一不精,結果,認識她兩個月,我就胖了十公斤,雖然她的確蠻空靈的,但是我已經再也空靈不起來了。
兩個女孩就夠,我不用再舉第三個例子了;這兩個例子已經足以告訴我們,為什麼否定了抽象之後,具體的否定會否定自己:在這兩個例子裡,相對於我原本有關「愛讀書的女生」或「空靈」的理想,她們當中的任何一位,雖然都很好,有她們各自的優點,但同時,她們也沒有任何一位,可以說是徹底體現了那個理想,是那個理想最理想的代表(連理想都要有理想的代表,絕對唯心論就是理想化到了這種境界)。原本,她們之所以出場,是作為理想的具體化,是這樣的具體化,讓她們取得了否定抽象的資格。但現在,也正因為她們是理想的具體化,相對於那樣的理想,她們終究會顯得不足,以至於自己也必須被否定掉。這就是否定的自我否定,否定之否定。而之所以兩個例子就已經夠了,是因為一旦理解了上述模式,那麼你自己就可以想像,就算再來一千個、一萬個女生也同樣不會改變這個狀況——本質上,否定之否定就是個可以不斷反覆、沒有止盡的過程。
為什麼會這樣,季傑克說,那是因為盡頭早就到了,只是我們不知道而已。我們不知道的事情是:在「愛讀書且空靈的女生」這個範圍裡,無論有多少女生,都不會有任何一個,能夠絕對地就只是個「愛讀書且空靈的女生」。所以,好了最難的地方要來了,如果我一意孤行地要找到這個女生,最後會發生的事情就是:雖然那個範圍始終還在,但是我卻會把那個範圍裡的所有女生全部否定光光,結果,真正符合條件的只會是一種女生:不愛讀書的女生。
因為很難所以再來一次喔。我有一個概念,叫「左派」。口說無憑,我決定投入左派的行動裡。然而,每一種行動,無論是最後的結果還是過程裡的扭曲,都讓我發現,這其實還不夠左、夠不上我原本設定的理想標準。於是,我開始一一否定這些行動。直到我把所有可能的左派行動都否定完,這時候,我就會只剩下一個選擇:為了忠於我的左派理想,我得成為右派。右派,會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唯一真正的左派,因為其他的左派可能性都已經自我否定光了。
這就是季傑克版本的黑格爾辯證法的邏輯。而那個左派裡的右派、那個站在愛讀書的女生圈子裡可是不讀書的女生,那個因為是右派所以反而左到了骨子裡、因為不讀書所以最能代表愛讀書的女生的女生,就是哥德爾第一不完備性定理裡說的那個句子、那個系統裡的洞,「無法與系統裡其他項建立任何關係、無法被填補起來,卻又明明在這個系統裡」。

「聶」

一旦掌握了這樣的邏輯,那麼,人人都可以至少成為半個季傑克,因為根據這個邏輯,真正的季傑克,既不能留落腮鬍子,也不能說一口口音很重的英文,也不能懂拉岡,不能拼命寫書;真正的季傑克會否定所有這些季傑克的屬性,成為一個「不是季傑克」的人,但又是季傑克。好了拿學長來亂開玩笑有點失禮。我舉別的例子。
讓我們回到開頭,像否定之否定的辯證法總是會引導我們所前往之處,那也或許就是,我想補充,隱娘所在之處。

都說「聶」字三個耳,但姓聶的,可不只隱娘一人。在電影《聶隱娘》即將上映的此時此刻,影癡們若是遙發思古之幽情,想必不會遺忘的,大概就是華語電影史上另外一道美麗的身影。
她叫小倩,那部電影就是大名鼎鼎的《倩女幽魂》。

有一種說法,說的是在《倩女幽魂》這個故事裡,儘管場景大半設在陽間的郭北縣,市集上熙來攘往的好不熱鬧,但嚴格說來,整部片裡,只有那在蘭若寺裡跨越了陰陽分界的三位主角,才能稱得上是真正的「人」。這說法有其道理,的確,環顧整個故事,明明很討人喜歡的男主角甯采臣固然走到哪都被壞蛋欺負,小倩出身之處的鬼域裡也多的是險惡人心,兩相對照,陽世陰間皆然,端的是惡鬼充斥。然而,這說法雖然可以成立,但失之有些太泛道德化了;好像所以好的都該歸給人,壞的都該推給鬼,就像如果在一間辦公室裡,事情都沒有人做,那就只好叫鬼做。但是這一招大概也只有七月的時候行得通而已,這樣是不好的。
總之呢,《倩女幽魂》可以不是、不只是,一則道德寓言。因為那裡頭同樣有著黑格爾的辯證法,有否定之否定的邏輯在運作著。而這樣的邏輯,超越了良善或邪惡、非此即彼這一類互斥的範疇,因而總是能夠告訴我們一些別的。
比方說,它能夠告訴我們,實際上,整部《倩女幽魂》裡只有一個「人」;這是因為,如果我們從「人」之理念的角度來衡量,那麼,根據辯證法的邏輯,當然,電影裡全部的人通通都不會及格,要體現這個理念的,於是,只會是一個「不是人」的角色。她在人間活動,在夜裡,但她不是人。但你會問,如果用這樣的標準,那麼姥姥、小青,甚至黑山老妖,豈不全都成了人性的代言人?並非如此。這裡,我們會遭遇到季傑克的黑格爾詮釋的一個精微之處:要成為理念的代言者,你必須,本身就是雙重的;你必須,再強調一次,既不是範圍裡任何一名成員,又屬於這個範圍;你必須永遠身處邊界、自我分裂、自相矛盾、無法定義;你必須既是鴻溝、同時又是對這道鴻溝的跨越本身。在這個意義上,姥姥小青黑山老妖之流,不外就是一般的妖魔鬼怪罷了。但小倩不同,揆諸她的行動,她至少有一半是人、另一半是鬼:她愛上了一個人,而且還跟這傢伙來了一發,完全沒有在怕的。所以,從人的角度,小倩這位「非人」固然成了最高人性的體現者,即使從鬼的角度,小倩同樣是「非鬼」,你要說她體現了最高的鬼性,那也未嘗不可;畢竟,她貪歡、縱慾,執著於官能之樂,凡此種種,推至極致,同樣顯得陰氣逼人。
從陰陽的區分來看,小倩獨特若此,揆諸身心之別,小倩之特殊同樣不遑多讓。再一次,根據辯證法的邏輯,我們可以問,在電影裡,何處才有真正的肉身?而答案還是一樣:遍數全片,那唯一足以體現肉身之理念者,只會是既屬幽渺不可得之魂靈,又能夠與肉體凡胎交合、且為之心蕩神馳、情不自禁的聶小倩。電影裡甚至安排了一整場以她出浴的事件為中心的戲,這可不是偶然——彷彿唯有她,才真正擁有一具需要清洗照護的、名符其實的肉身。
於是,環繞著這個角色,《倩女幽魂》建立了人性之整全的面貌:人有愛欲,會傷人致死、也會手下留情,人會撫琴而歌,會洗浴交媾,人會受制於婚喪嫁娶的規範,也擁有超脫這些規範的可能。正因為聶小倩是這樣的,所以她生活其中,我們在電影裡看到的那個世界,方能顯得如此生機勃勃、活潑動人;而也正是因此,《倩女幽魂》固然要尊重那跨界的邏輯與身分,以至於並不能讓小倩與甯采臣白頭偕老長相廝守,但整個故事毫不隱瞞、直白道出的詩學正義,卻完全不顯得突兀失真——我們覺得彷彿本當如此,既悵然若失但同時又覺得圓滿喜悅——這詩學正義之所以可能,源於那故事的主人,既非一心良善、全無陰影到近乎樣板的甯采臣,當然也不會是不解風情的燕赤霞。那本是小倩的故事。一個完全的「人」的故事。

於是,「聶」字,或說「聶」姓的傳統如此。而隱娘之「隱」,不外又為那矛盾與分裂、對立的統一、不在此也不在彼、既在此復在彼的神祕所在,多添一筆註腳罷了。回頭說起舒淇那張照片,其實,走筆至此,與其繼續分析,不如就讓我本來真正想要寫的東西全部留白,也是一種向辯證法致敬的方式。

該說的總都是沒能說出口的。正如隱娘戀戀不捨地回首,卻已是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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