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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任何比腳有趣的作品,這電影同樣地也容許至少兩種南轅北轍的解讀方式。然而,可能是因為這樣的題材政治意涵太明顯、議題性太強烈了,和一般的狀況不同的地方在於:無論我們用這兩種解讀方式的哪一種來看,這片子都會是一個道德寓言;差別只在於,這兩種詮釋指向的是完全不一樣的道德、提供的是近乎相反的教訓。當然,我個人偏好的是其中的一種而不喜歡另外一種。因此以下也會多多少少順便為我支持的那種道德辯護一下,無論是就與文本的相關性的層次或是這道德本身的正當性的層次。

第一種詮釋我現在很喜歡用這樣的方式來形容,那是一種道學家的詮釋;不過,就這部電影來講,我想某種意義上我們也可以說那是男性的、父權式的詮釋。讓我們簡單起見,就稱之為男人的詮釋好了。根據男人的詮釋,這部謎樣的《肌膚之侵》到底在拍三小呢?簡言之,那是一個十分之古典、十分原型的「妓女從良」的故事。什麼叫妓女從良?大概就是從前從前有個婊子,受命於黑暗的惡勢力,每天的工作就是勾引男人,然後將他們生吞活剝,吃得連骨頭都不剩。然後很明顯地,在這個階段婊子並沒有任何良知或道德可言,所以才能心安理得地不斷成功執行這個令人髮指的工作。直到有一天,婊子遇到了一個不太一樣的恩客,這傢伙不知道有什麼事,或者單純只是運氣好,總之婊子這一次決定放他一馬,在最後關頭懸崖勒馬(連續使用兩個成語我們就會發現中文實在是一種很奇怪的語言,到底那匹馬最後是被放了還是被勒了呢?真搶戲),沒有把他吃乾抹淨,只是把他扒光之後趕走了。經過這次事件,婊子深自反省自己先前的所作所為,真覺得日子不能再這樣過下去,於是毅然決然離家出走,想要追求新的人生。而在這種典型的敘事裡,婊子的新人生其實往往也無甚新意——那指的絕對不會是婊子從此潛心鑽研數學,成為了一名數學家之類的變化——通常,所謂的「新生活」也不過就是一樁新的情事,一齣真正的感情事件。換言之,離家出走的婊子,終究在一個陰雨的天氣裡,遇上了她的真愛。小倆口的感情慢慢升溫,直到該來的總是要來的那一刻。那是哪一刻呢?不要懷疑,就是床上的那一刻。而就在這一刻,這種男人的詮釋的威力就要發作了。男人的詮釋會告訴妳,因為婊子先前實在是太邪惡了,因此儘管遇到了真愛,「那陰暗的過去依然揮之不去地跟隨著她、詛咒著她,制約了她建立情感關係的可能性」,於是乎,為了好好懲罰一下這個婊子,果不其然,婊子在床上不舉了,也就是說,這個讓所有男人看了都兩眼發直的性感寶貝,居然「沒有辦法做愛」、沒辦法完成那個情感交流至高之表現的重要儀式。發現這個晴天霹靂的事實之後,婊子非常非常傷心,只好再次離家,拋下她困惑不已的戀人,獨自躲到森林裡去療傷。可是我們都知道,森林是很危險的,雖然處女有可能會在那裡遇到獨角獸,不過非處女千萬不要去,因為裡面會有恐怖的森林管理員在等著妳。言歸正傳,婊子最後在森林裡同樣遇到了那命中注定的宿敵,一個粗野、暴力,充滿威脅的森林管理員。這管理員乍看之下人還很好的樣子,可是一等到四下無人(其實一開始的時候就四下無人了,不過要發現這件事、發現沒人在看而我們可以為所欲為了好像總是需要一些時間)的時候,就撲上來想要強暴已經萬念俱灰的婊子。最後,強暴固然沒有得逞,不過森林管理員為了洩憤,淋了一桶汽油在婊子的身上,把她活活燒死了。
根據以上混合性(也就是把電影劇情跟我自己掰出來的「妓女從良記」混在一起,而這樣做究竟有沒有道理、複述的劇情是否因此失真了,妳可以自己去電影院裡確認一下)的描述,我們於是可以明白,所謂男人的詮釋會在《肌膚之侵》裡看見一個非常幼稚的道德教訓:不要當婊子,婊子沒有好下場。因為「從良」其實是不可能的,是一個幻想出來的概念。而這個詮釋的真正有趣之處在於:根據這樣的詮釋,這故事其實同時也暗示了妳,然而無論如何,所有的婊子,到了某個階段,某個時刻,都會不由自主地忽然良心發現,產生「從良」的衝動。就像無間道裡的陳永仁一樣,男人的詮釋雖然表面上譴責婊子的舉動,實際上卻偷偷相信每個婊子都「想要做好人」,只是苦無機會或蠢到沒發現而已。當然,即使如此,男人的詮釋並不會因為這樣莫名其妙的良善就大發慈悲,因為婊子也曾經放了他們(其中的一員)一馬就放過婊子一馬——婊子終究是婊子,還是得死。於是乎,弔詭地,我們從男人的詮釋裡已經可以感受到一絲不太對勁的氣氛;因為照這樣講起來的話,其實最後導致婊子之毀滅的,說到底並不是她的「邪惡」,反而是她那碩果僅存的、突發的「善念」。這樣有違善良道德風俗的直覺於是把我們引向了第二種詮釋。
我稱第一種詮釋是父權的,而第二種詮釋卻不好形容為「母權的」。因為我們都知道有一種女性主義者非常非常之無聊,男人有啥她們就也要依樣畫葫蘆地給自己來上一份。所以,男人有他們的父權,女人最好也有一份同樣的母權,可是,這些高舉母權之大旗的女人們,當男人們看著A片尻槍的時候她們可不會說哇你看起來好爽我也想要來一發,而是又不高興了,說這是性別壓迫、是剝削與歧視。這麼會講都給她們講就好了。所以,為了避免害我中意的這種詮釋被誤解成上述表裡不一的奇怪立場,我們不要將母權與父權對立起來,而只要強調這樣的詮釋是「非父權的」就夠了。更進一步,我剛才曾經將第一種詮釋簡稱為「男人的」,這種簡化在我看來倒是非常方便,沒有什麼顧慮,所以以下就將第二種詮釋稱為「女人的」好了。
根據女人的詮釋,《肌膚之侵》裡究竟發生了什麼事?首先,這個詮釋會注意到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從電影最後,無名無姓的女主角被剝下了那一身貌似人類的外皮之後的模樣來看,「她」、根、本、就、不、是、一、個、女、人,換言之,她根本就不是人。她不是人這件事非常重要,因為只要加上這個前提,男人的詮釋就徹底土崩瓦解,像她最後那樣灰飛煙滅了。神經病喔,如果一個東西根本就不是人,你是要怎麼對她下道德判斷,將她分類成婊子,然後譴責她,或者聲稱她的下場是自作自受,是報應,然後從中得出「所以這是錯誤示範小朋友不要學她」這一類的狗屁結論。更重要的是,女人的詮釋會把焦點放在這部電影從標題(英文原片名是Under the Skin)到片中無處不在強調的隱喻,也就是她那豐腴美麗的肉身髮膚之上,因而可以看出另一件沒那麼簡單的事情——一旦我們不再用男人的詮釋那泛道德的眼光去看待這個故事,就會發現,在這部電影裡,肉身髮膚非但不應擔負起「誘惑之罪」的道德責任,反而是救贖或生存之可能性所繫;而一旦背棄了這一點、背棄了肉身,甚至癡心妄想地想要在肉身之外,髮膚之下另尋真理,那麼,這就是滅亡的開始。
問題在於女主角到底是怎麼死的?前已言及,那個父權式的「妓女從良」論述受困於本身既要懲罰婊子、又要婊子向善的愛恨矛盾狀態,不得不暴露出一個奇怪的前提:一旦決定從良,婊子必死無疑。從良就是真正逼死婊子的原因。但這是一個很奇怪的想法,難道陳永仁終究是錯了嗎?想當個好人不行嗎?為了走出這個父權式理解的困局,因此我們有必要轉換「善與惡」的概念框架,換成「內與外」(也就是片名所說的皮膚之下與之上〉,或者更好的,「心與身」。
而一旦引進了這些新的範疇,我們就可以重新理解那個弔詭的轉捩點真正的意義了:在電影裡,使得女主角第一次浮現了一念之仁,決定放受她勾引的男子一馬的關鍵場景,是在她「吞噬」了那男的之後,若無其事地下樓來,準備去尋找下一個獵物的瞬間。在那瞬間,她彷彿是第一次,發現家門口掛了一面鏡子。她停下來,對鏡端詳自己了好一會兒,而下一個鏡頭,我們就看見她架著那原本應該已經被吃掉的男人,準備出門放生他了。而說起來,這男人究竟有何異常之處、有何特殊的威能,使得她會想到出門前在照一下鏡子呢?綜觀全片,無論我如何想破了頭,也只能得到這樣的結論:這男的唯一跟其他男人不一樣之處,就在於他長得實在是難、看、死、了。我別無選擇,只能相信,正是這男人之醜陋與,連帶著而來的,無能與脆弱,終於第一次讓女主角意識到自己的力量,以及那力量的來源——她異乎尋常的美(我一直沒有提到她的名字不過現在可以提了,因為這是她對本片最主要的貢獻之一:多年以來始終癡心不渝地關注著Scarlett Johansson的動向,等著她全裸入鏡的朋友,你們有福了)。而搞清楚這點之後,下一個問題就是:發現自己的身體髮膚、自己的肉身之美又怎麼了呢?
我記得我很小的時候就聽過一個說法,「美」之所以動人,是因為歸根結柢,我們在美當中會直觀到善,而如果這樣講聽起來太柏拉圖了,讓人很不舒服,那麼,讓我改變一下用字,讓我這樣說:正妹之所以迷人,讓人看得目不轉睛,是因為她們看起來人都很好。這樣改寫有一個好處,那就是柏拉圖雖然是錯的,但改寫之後的說法是真的。讓我們想想陳妍希、想想林志玲、想想珍妮佛羅倫茲,誰敢說她們看起來人很差呢?不過,這樣的說法雖然比較接近事實,不過因為當中仍然用到了「人很好」這一類涉及道德判斷的概念,所以仍舊不符合我們剛剛想要轉換的框架,我們可以再改寫一次。於是,讓我們這樣說,正妹之所以迷人,是因為她們看起來都有一個靈魂,都讓我們在她們的外表上,認出了我們的人類同胞應該有的樣子。
而這是什麼?這是「誘惑」這個概念真正的意思。通常說到誘惑,我們腦中浮現的不外就是家純那些穿著比基尼的照片,以及對著照片尻槍的(可能是個光頭的)阿宅。不過,這樣想我們就小看了純純,也小看了我們自己。我們真正被誘惑的時刻,並不是一心只想著要交配、要進行活塞運動、要繁衍後代而已;純純之所以迷人,是因為她讓自己——無論那是真是假、是裝出來的還是自然的表現——脫離了平面(絕對不是在講胸部)、脫離了樣板娃娃的造作,而顯得立體、生氣勃勃,有著生命、乃至我們所以為的人類靈魂該有的愛恨好惡、喜怒哀樂。換言之,誘惑之所以是誘惑,而且如我們所知,如此危險而擾人,是因為我們實際上雖然只擁有肉體,但有些肉體看起來卻讓人「身不由己」地感覺到它有靈魂,有一個有待探索、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深度,引人無止盡的好奇探問。事實上,與我們原本流行的說法相反,誘惑從來就不是關於身體,而是起自靈魂。
這樣,釐清了誘惑的意義,我們就能夠明白女主角到底遇到了什麼事。當她下樓,不經意地瞥了一眼鏡子,她正是在最真實的意義上被「誘惑」了;她似乎是開始相信,在自己這美麗的髮膚之下,必然擁有一顆活生生的靈魂,能夠,像純純那樣,有著自己的愛恨好惡、喜怒哀樂。這就是為什麼她再也沒有辦法繼續漠然無感地執行原本的工作了。我們記得,電影前半不斷強調她開著車,在大街上閒晃釣人的鏡頭;在那些鏡頭裡,她臉上的表情清一色是失神、眼光清一色是呆滯。而此時此刻,這樣的狀態再也不可能繼續下去了,因為如今,透過那醜陋男子之對比,她已經明白:自己是美麗的,這美麗,蘊含了一個真正的「人」。所以她應該活得更像個人,她應該離家,去追求自己的「人生」。
但尷尬的是她本來就不是人。所以鸚鵡學舌、異形學人的下場,當然不會好到哪去。而離家出走的她,究竟又遇到了什麼事呢?這裡,繼續沿用上述的「內與外」、「心與身」的概念架構,以及我們由此架構而釐清的「誘惑」之涵義,我們可以引進另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這個概念就是「暴力」。什麼是暴力呢?在這個脈絡裡,暴力指的就是「受到誘惑之後,意圖穿透表皮,探取表皮下之真相的作為與意志」。而一旦這樣定義之後,電影後半的情節就昭然若揭了。簡言之,洗心革面的「她」既是出於誘惑而改變了自己的生存方式,那麼勢必要跟著承受這樣改變的代價。她勢必會遭遇到那些在上述定義的意義下想要佔據她的肉體,戳穿她的髮膚,觸及她的靈魂的人。而這跟電影前半她「引誘」的男人並不一樣。那時,她本身還未受到誘惑,還沒有相信自己具備了靈魂,因此,她可以戮力於維繫表象髮膚之完善,可以在身體不受波及、不被「打開」的情況下吞噬一個又一個的男人。但現在她不再能夠這樣做了,現在的她是自己渴望被打開、被穿透、被人發現她的內裡。然而她不能。這電影裡最悲哀的場景,就是在那個兩情相悅的時刻,她赫然發現不對勁,起身用檯燈照著自己的下體,卻發現那兒全無裂縫、全無瑕疵。而若要強行將她開啟,除了訴諸純粹的暴力,剝下她的表皮之外,別無他法。
這就是電影的最後發生的事。在森林裡,那個管理員即便強暴未遂,但實際上卻已經成功地傷害她了。那傷害倒不僅止於生理層次上的,而是在剖開了她的髮膚之後,一個所有人都無法面對的真相終究暴露了出來:那髮膚底下終究並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弔詭地,只有肉身的連續性足以開顯其存在的靈魂;相反,那底下是烏漆抹黑的一片,像柏油、像焦炭,也像她早先用來吞噬那些男人的那個恐怖的黑色空間。剝除了肉身的屏幕之後,靈魂也隨之缺席了。於是,我們也只能由衷地覺得,也許被燒掉了也好,也許化作一縷縷的黑煙向天上飄去,就是這個可憐的、不知道為了什麼緣故雖然沒有流浪到淡水但流浪來了地球的小姑娘最好的歸宿了。

所以這個本質上依舊十分憂傷的故事想要告訴我們什麼呢?
根據我所本的第二種詮釋,「女人的」詮釋,這故事的道德教訓於是在於:永遠不要被一切誘惑中最恐怖的那一種誘惑所誘惑,永遠不要相信妳有靈魂,表面上唾棄笛卡兒然後在感情生活裡大搞特搞心物二元論。因為史賓諾莎是對的而笛卡兒是錯的。因為妳就是妳的身體,是髮膚、是表面。再多的沒有了。想要再多,妳會受處罰,不是因為妳邪惡,而是因為誘惑會引來暴力,無論那是妳自己施加於己身,還是那些同樣受到了妳的誘惑,而對妳暴力相向的人帶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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