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大概比較少人知道的一件事情是,那個道德標準跟他的額頭一樣高的康德,居然也有一套自己的人性理論。為什麼說是「居然」呢?這是因為,道德標準這種東西非常奇怪,雖然照理來講,在我們已知的存在物裡,唯一擁有所謂的「道德」並進而會擁有道德標準的,是「人」這種存在物,於是,如果這世界上同時還有一種東西叫「人性」,無論我們把它理解為人之為人的本性還是其他的甚麼,那麼,這兩種東西(也就是人性與道德標準)看起來應該是可以相處融洽,至少,也不應該互相排斥才對;換言之,再高的道德標準,應該都不至於會跟人性發生衝突。弔詭的是,在高額頭的情況裡,那個標準實在是高到不能再高,高到了一種,簡直可以說讓我們很難繼續保留「人性」這個概念的程度。在這個意義上,如果高額頭居然不怕死,硬要提出一套十分有可能銃康到自己的人性理論,就是一件會讓我們覺得非常有種的事情。然而,看他的額頭那麼高就可以知道,高額頭本來就超帶種的──廢話他是康德耶!有甚麼鬼點子是他想不出來的呢?他當然沒在怕,會怕的,是我們這些老是在擔心誤解他的意思、看不懂他到底想幹嘛,所以都不敢嗆他,連他講的各種屁話跟冷笑話都當成論證照單全收的小老百姓。話說回來,為什麼康德的道德標準會銃康到他的人性理論呢?莫非是因為他本來就姓康,所以如果康德要銃康,第一個會銃到的就是自己ㄇ?不是的。要搞清楚這非受迫性的銃康,我們得先搞懂,高額頭的道德標準究竟高到了甚麼地步。
在《單純理性限度內的宗教》這本書的〈第一版序言〉的第一個註釋裡,高額頭講了以下這段看起來非常抽象的話:
「那些認為一般來說(合法則性的)單純形式上的規定根據在義務概念中不足以作為規定根據的人,畢竟承認這種規定根據並不能在以自己的享樂為目標的自愛中找到。但這樣一來,就只剩下了兩種規定根據:一種是理性的,也就是自己的完善;另一種是經驗的,即他人的幸福。
倘若他們並非已經把前者理解為只能是獨一無二的道德上的完善(即一種無條件地服從法則的意志),從而陷入循環論證,那麼,他們所指的必然是人的自然完善,如果人的自然完善能夠被提高的話;這種自然完善可以有許多種(精通各種藝術和科學、鑑賞力、靈敏的身體等諸如此類的東西)。但是,這在任何時候都只有在一定的條件下是善的,即只有在它們的運用不違背道德法則(只有道德法則才是無條件地頒布命令的)的條件下才是善的。因此,它雖然被當作目的,卻不能是義務概念的原則。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以其他人的幸福為目標的目的,因為一個行動在以他人的幸福為目標之前,必須首先自在地按照道德法則加以權衡。因此,該行動對他人幸福的促進,只有在一定的條件下才是義務,不能用來作為道德準則的最高原則。」
這是三小?我必須先承認,我實在是一、點、都、不、想解釋高額頭的意思,因為,要直接解釋這個過著「近乎抽象的單身生活」的男人到底在講啥,有太多太多的功課要先完成了。比方說,就這麼一段話裡,甚麼叫「單純形式上的規定根據」?「準則」跟「法則」差在哪?如此等等。問題是,要搞懂高額頭的重點,其實根本就不需要知道這些,至少這一段不用,所以,我打算幹一件非常沒品,非常沒資格登上學術殿堂的事:我要直接把這段話翻成白話文,而且完全B、J、4!真的啦相信我沒關係啦,先看懂然後可以繼續讀下去比變成康德專家重要啦!所以,總之呢,高額頭的意思是說:「如果有人覺得我的道德標準太ㄍㄟ掰,那就來尬阿,阿不然你是要用甚麼標準?你總不好意思,像那個厚顏無恥的猶太人史賓諾莎一樣說,最好的道德標準就是讓自己爽就好吧?那所以講來講去,還不就是完善自我,不然就是讓別人幸福這兩種標準而已。可是怎樣才算完善自我?你最好是又跟我說,完善就是指道德上的完善啦,阿這樣講來講去,道德的標準就是自我完善,然後完善的意思就是要道德完善,也就是要符合道德標準,還不是跟屁一樣甚麼都沒講。那不是道德完善還有甚麼完善?還有自然完善,就是當一個又聰明又健康又正的妹之類的。問題是,萬一這個又聰明又健康又正的妹剛好是個婊子怎麼辦?那她不是成了又聰明又健康又正的婊子了嗎?這樣豈不是比一般正常的婊子還糟糕?所以,完善了半天,事實證明,還是需要我的道德標準ㄅ。阿你說那別人的幸福咧?我跟你說港ㄎㄨㄢˋ啦。如果沒有道德標準就隨便去幫人家幸福,萬一不小心幫到婊子怎麼辦?那她豈不是變成了一個幸福的婊子(然後搞不好還是又聰明又健康又正,也就是說,成了一個又聰明又健康又正又幸福的婊子),這樣對嗎?所以,一言以蔽之,還是只有我的道德標準最好,大家還是無條件地服從自己理性的命令吧。論證完畢。」換言之,高額頭的道德標準高到了這樣的程度:那些原本「常識上」或大家「很自然地」就會視為道德上值得追求的東西,比方說幸福或完善,他通通不放在眼裡。他心裡的道德,只有一件事,就是大家最好可以擺脫幸福或完善或任何其他東西的羈絆,專心地成為一個腦,一個除了理性之外甚麼都沒有的玩意,然後,根據這個理性不自相矛盾的運算,得出你該從事的行動來。當然啦,這個標準聽起來其實蠻了不起的,因為如果你的理性發現「不許殺人」是一件不會自相矛盾的事情,那麼,高額頭就會要求你無論在甚麼情況下都不許殺人,就算你是被威脅了、或者是你超級賭爛那個人都一樣。高額頭基本上相信,因為我們是人,是理性的,更重要的是,我們有「自由意志」,永遠能夠選擇我們該做的事情,抗拒一切誘惑、承擔一切痛苦、超越一切限制,所以,他這個僅僅訴諸純粹理性的標準才是最正確的標準。至於其他的標準,因為都伴隨種種條件的限制,所以全部都遜、掉、了,配不上自由而理性的人類之尊嚴。
然後問題就來了。仔細想想高額頭這番苦口婆心外加義正詞嚴的道德勸說,你就會發現,這樣的想法,跟剛剛提到的「人性」概念,的確是頗難相容的。這是因為,如上所言,高額頭的論點預設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自由的道德主體原則上能夠、也應該超越一切限制。也許是這樣沒錯,但人性,如果存在的話,指的不多不少,就正是諸如此類的對人之為人的限制或「規定」(determination)。畢竟,如果不是指這個,那人性還能是甚麼意思呢?問題是,對高額頭來說,人在道德的意義上完完全全是自由的,換言之,沒有任何限制可言,那麼,這樣還有甚麼好談論人性的呢?讓我舉個例子。比方說,假設我是人,我有一種人性,就是說,有一種限制,這個限制就是我這個人的性:我的性只會發生在我跟同性的關係裡,而不會發生在異性身上。換言之,我是個同性戀。而這樣的人性論述會跟高額頭的道德標準發生甚麼衝突呢?很簡單,根據高額頭「那樣的」標準(我不敢說是高額頭本人啦鬼才知道他會怎麼想),既然我是自由的,那麼,我也應該能夠抵抗同性的肉體帶給我的誘惑、承擔不能跟同性打炮的痛苦,並且最後,超越我身為同性戀的限制,去娶妻生子,成為一名規規矩矩的異性戀男人。在這個意義上,「是否成為同性戀」是一個自由意志的選擇,甚至,如果同性戀被視為道德上有爭議,那麼,這更是一個道德選擇。問題是,根據假設,這是我的人性,是我生下來就有的限制,如果真有這樣的情況,那麼我之成為一名同性戀並不是因為我悖德,而是因為我其實沒得選,非跟同性打炮不可。於是,舉了這個例子,順便顯示了同性戀只有根據特定(而且不一定有道理)的預設才會變成道德議題之後,我們應該就可以明白,為什麼高額頭的人性論會是一件本身注定帶著張力而非常奇妙的東西了。
於是,這樣的一個既相信「只要是我喜歡,通通都不可以」,同時又相信「只要是我願意,甚麼都做得到」的男人,為什麼還會需要對人性提出甚麼特殊的看法呢?很簡單,既然幸福與完善這些東西都是我喜歡的,所以通通都不可以做為道德的目的;身為一個道德的人,我絕對不能以追求幸福與完善為己任,我只能想辦法讓自己「配得上」我得到的幸福而已。另一方面,既然只要是我願意,要在道德上遵守甚麼樣無條件的法則,無論那是「不許殺人」、「不許說謊」還是「不許射後不理」都沒有問題,所以,即使我原本是一個再怎樣墮落、糟糕、悖德且渾蛋加三級的人,原則上,只要我有心,我永遠都有機會改過向善,變成一個排隊領好人卡的好人。後面這件事情很重要,因為實際上大家應該感覺得出來,以高額頭那種標準,絕大多數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無論怎麼樣規矩,大概都算不上高額頭要求的那種道德主體。舉個例子來說,如果有一條道德法則叫做「汝不可射後不理」,因為如果你射後不理,會嚴重影響被你射了的人跟你之間的關係,長久下來會造成你們兩人嚴重的感情不睦;而如果你們感情不睦,會影響你們兩人共同生育、撫養後代的意願;最後,如果你們都不願意生育撫養後代,人類這個物種就會滅亡了。所以,一個有理性的人都會同意,「射後不理」做為一條行動的準則,會導致人類毀滅、以至於沒有人可以讓別人射後不理這個自相矛盾的結果,因此,與之相反的「不可射後不理」,才是真正可以用來指導我們行動的道德法則。問題是,在日常生活裡,假設我們射後都理,換言之,會想要在床上多躺一會兒,跟對方摩蹭一下,說些體貼的、瑣瑣細細的戀人絮語,那些時刻,難道我們的腦子裡想的都是,「阿因為康德告訴我們這種時候跟對方聊天是我們的道德義務,所以我還是趕快多說幾句話吧」,這樣,我覺得你還不如像我一樣,跟康德交往算了!!!神經病喔。更接近真相的是,在那些黑暗而溫柔的片刻,我們之所以做了我們做的事情,是因為那樣做我們覺得很愉悅、很開心,很──高額頭最討厭的──性、福。所以,從高額頭的觀點來看,大部分時候的我們,無論射後理或不理,其實都是十分墮落、在道德上非常可悲的。既然如此,「重新改過向善」的可能性於是就變得無與倫比地重要了。綜合以上兩點,於是,《單純理性限度內的宗教》的譯者李秋零先生(我一定要炫耀一下我跟他在系館外面一起抽過菸聊過天喲,當時我照樣是腳蹬拖鞋,也沒看到哪個西裝筆挺的傢伙跑來靠北我們不夠體面)在這本書的〈譯者導讀〉裡說得好:「康德的至善包含著幸福,但他強調人為了得享幸福,首先必須使自己配享幸福,而配享幸福的唯一條件就是道德。德與福的結合要靠神賜,但修德卻是人必須自己做出的努力。然而,現實世界的經驗又揭示了人在道德上普遍的惡。為了確保人追求幸福的希望不致落空,康德宗教哲學的核心問題就是:道德上惡的人能否改過遷善,而且如何改過遷善?或者說,壞樹能夠結出好果子嗎?解決這個問題的前提又是:人的本性是怎樣的?」
所以,高額頭到底覺得人性是怎麼樣的?在這裡,一如往常,我們永遠不要期待高額頭那細緻而複雜的思維能夠導出甚麼簡單清楚的、一目了然,比方說「人性是善的」或「人性是惡的」這樣的回答。這就像大家都知道,所有讀過哲學系的人都可以隨口背出來,高額頭問過一個非常有意義的問題叫做「先天綜合判斷如何可能?」但是大多數人不要說哲學系畢業了,就算去唸了研究所,連研究所都畢業了,也不見得知道對這個問題具體而言高額頭到底是怎麼回答的。不信的話大家可以回去試試看,把《純粹理性批判》從頭到尾讀一遍,然後試試看自己回答這個問題,我保證你會發現,你需要讀第二遍乃至第兩百遍。言歸正傳,對於那傳統的,人性是善或人性是惡的簡單主張,高額頭甚至連反駁都懶得反駁,而是一句話就輕鬆帶過了:「但是,由於人們的確很有可能在上述兩種經驗中都出現了失誤,所以就產生了如下的問題:是否至少可能有一種中間狀態,即就其族類來說,人可能既不是善的、也不是惡的,或也許既是善的、也是惡的,抑或部分是善的、部分是惡的?」但是,對自己的高道德標準完全自覺的高額頭,立馬就發現,這些回答都不能讓人滿意,換言之,這些說法都讓我們太輕鬆了,不夠「嚴峻」。那到底是要多嚴峻啦煩內?高額頭說:「但是,對於一般道德學說來說,重要的是盡可能地不承認任何道德上的中間物。無論是就行動(adiaphora,中性的)來說,還是就人的特性來說,都是如此。因為若是這樣模稜兩可,一切準則都將面臨失去其確定性和穩定性的危險。人們通常把贊同這種嚴格思維方式的人(用一個自身包含著某種責備、但事實上是一種讚揚的名稱),稱做嚴峻主義者(Rigoristen),這樣,也就可以把他們的對立面稱做寬容主義者(Latitudinarier)。於是,後者要麼是中立的寬容主義者,可以稱做無所謂主義者(Indifferentisten);要麼是綜合的寬容主義者,可以稱做折中主義者(Synkretisten)。」這裡,重點既不是高額頭其實提出了一個聽起來極度迷人的概念叫做「無所謂主義」,讓人非常想要知道究竟要無所謂到甚麼程度,莫非要像覺得梅村珠代的戀情無論變得怎麼樣都無所謂的助教一樣無所謂才能夠成為無所謂主義者嗎;或者,重點也不是高額頭這人儘管道德標準奇高無比,但看來臉皮厚的程度也不遑多讓,因為他居然公然宣稱那些說他太嚴峻而不爽他嗆他的人其實都在讚揚他,怎麼這麼不要臉,這樣講跟一天到晚說這叫主流的光頭這叫又有甚麼兩樣,難怪他們這麼要好!重點在於,嚴峻的思維方式不能容許中間路線,因為嚴峻的思維方式裡有一個很根本的預設:人總是、永遠是、絕對是,已經做了非此即彼的選擇,所以那種我們可能會以為存在於選擇之前的非此非彼的中間模糊狀態,在道德上是沒有意義的。「任性的自由具有一種極其獨特的屬性,它不能夠為任何導致一種行動的動機所規定,除非人把這種動機納入自己的準則(使它成為自己願意遵循的普遍規則)。只有這樣,一種動機──不管它是什麼樣的動機──才能與任性的絕對自發性(即自由)共存。但是,道德法則在理性的判斷中自身就是動機。而且誰使它成為自己的準則,他在道德上就是善的。但是,假如法則並沒有在一個與他相關的行動中規定某人的任性,那麼,就必然會有一個與它相反的動機對此人的任性發生影響;而且由於這種情況在上述前提下,只有透過此人把這個動機(因而也連同對道德法則的背離)納入自己的準則時(在這時他就是一個惡的人)才會發生,所以,此人的意念就道德法則而言,絕不是中性的(絕不會不是兩者中的任一個,既不是善的,也不是惡的)。」換言之,高額頭的意思是說(一樣這裡直接翻譯了,如果還要證成我的理解沒問題那我們一輩子都不要往下讀了):因為你是自由的,所以,無論善的準則還是惡的準則,如果沒有被你自己當成行動的準則,都沒差,而你是把哪一種準則當成行動準則,便直接決定了你是好人還是壞人。現在,更進一步,高額頭的論證是,原本你應該要選道德法則來當成你的行動準則才對,假如你沒選,那就表示,有其他非道德的準則取代了道德法則,變成了你的行動準則,而之所以如此,根據前述自由的結果,一定是你自己這樣選的。所以,你總是已經選了,要嘛選了道德,要嘛選了邪惡,在這個意義上,因此沒有人會是所謂「非善非惡」的。
於是,不知不覺,高額頭已經反駁了第一項主張,主張「人既非善也非惡」。接下來,同樣不知不覺,高額頭要來反駁第二種主張,也就是「人既是善的也是惡的」,或者,換句話說(高額頭似乎把這兩種說法當成是同樣的狀況),「人部分是善而部分是惡」。「但是,人在道德上也不能在一些方面是善的,同時在另一些方面又是惡的。因為如果他在某一方面是善的,他就已經把道德法則納入他的準則之中了。因此假如他在另一方面同時又要是惡的,那麼,由於遵循一般義務的道德法則僅僅是唯一的和普遍的,所以,與道德法則相關的準則,就會既是普遍的,但同時又只是一個特殊的準則;而這是自相矛盾的。」在此,我們可以又一次地感覺到這個男人(做為德意志民族的表率)奇怪的天賦,那就是可以把原本很簡單的事情講得其抽象無比。簡簡單單的一句「因為既是善又是惡的人會自相矛盾」就講完了,高額頭硬是要寫個一整段才甘心,這樣,大家知道其實我算得上是一個話很少、沉默寡言的人了ㄇ?不過,我們還是不要那麼混,稍微想一下到底既善又惡會是個怎樣的矛盾法好了。繼續用剛才的例子,假設今天我是一個部分有道德的人,換言之,我在某一方面,也就是床上,是善的,於是我把「不可射後不理」納入了我的上床準則中。問題是,我同時在另一方面是惡的,也就是我歧視胸部小的女生,所以,我採納了一個惡的準則,也就是「如果胸部沒有D罩杯以上,我就要射後不理」,這樣一來,結果,如果有一天我剛好跟一個D罩杯的女生上床了,我該怎麼辦呢?我當然不會射後不理,但這個時候,我的準則就會變得很奇怪,一方面,這個準則是「不管她是什麼罩杯,我都要跟她聊天」,另一方面,這個準則卻是「因為她是波霸,所以我要跟她聊天」,這就是高額頭版本的矛盾。而我們普通人可能沒那麼幸運,所以我們遇到的矛盾更加簡單而明顯得多:根據我以上的設定,只要今天我上床的是一個C罩杯的妹,我到底要不要跟她聊天,馬上就會變成一個矛盾了。而可以補充說明的是,因為遇到了這樣的矛盾,所以當那個射後的關鍵時刻來臨,我會受困於思考我到底要不要聊天的窘境中,因而沒空跟對方講話,這樣,我等於就已經是射後不理,違背道德法則了。因此,高額頭雖然沒說但我們可以幫他說,人不會是既善又惡的一個簡單的理由是:當你這樣主張,根據以上具體狀況的沙盤推演,其實你就是在主張人是惡的,因為一個既善又惡的人會受困於矛盾,無法做出那些根據道德法則應該去做的善的行動來。
上述莫名其妙兼低級下流的詮釋兼引申,不管多麼不可取,至少重新點出了一個問題:剛剛已經講過,高額頭完全就懶得反駁那些直接主張人性是善,或主張人性是惡的人。問題是,現在,既然「非善非惡」與「既善且惡」都也被他反駁光光了,那前述這兩種更為直接的主張似乎也該重新浮上檯面,需要處理一下了吧。不然,既不是A,也不是非A,然後不是非A且非非A,更不是A且非A,那我們還真想流著淚問他,高額頭你到底想怎麼樣QQ?於是,說到底,究竟為什麼根本就沒有那種可以是善或是惡的「人類本性」呢?雖然這個概念與道德的概念之間的張力剛才已經多少提到了,不過還是讓我們來看看高額頭自己究竟是怎麼說的吧。
「如果本性這個術語(像通常那樣)意味著出自自由的行動的根據的對立面,那麼,它就會與道德上的善或惡這兩個謂詞是截然對立的。為了使人不致馬上對這個術語產生反感,就必須說明這裡把人的本性僅僅理解為(遵從客觀的道德法則)一般地運用人的自由的、先行於一切被察覺到的行為的主觀根據,而不論這個主觀根據存在於什麼地方。但是,這個主觀的根據自身總又必須是一個自由行為(因為若不然,人的任性在道德法則方面的運用或濫用,就不能歸因於人,人心中的善或惡也就不能叫做道德上的)。因此,惡的根據不可能存在於任何透過性好來規定任性的客體中,不可能存在於任何自然衝動中,而是只能存在於任性為了運用自己的自由而為自己制訂的規則中,即存在於一個準則中。關於這個準則,必然不能再繼續追問在人心中採納它、而不是採納相反準則的主觀根據是什麼?因為如果這個根據最終不再自身就是一個準則,而是一個純粹的自然衝動,那麼,自由的運用也就可以完全追溯到由自然原因造成的規定上,而這與自由是相悖的。因此,如果我們說,人天生是善的,或者說人天生是惡的,這無非是意味著:人,而且是ㄧ般地作為人,包含著採納善的準則或採納惡的(違背法則的)準則的一個(對我們來說無法探究的)原初根據,因此,他同時也就透過這種採納表現了他的族類特性。」
好了,我不要再幫高額頭擦屁股了。寫東西寫成這個鬼德行沒人看得懂是他家的事,每次都要幫他解釋半天,煩死了。現在,我不管你讀到這裡習慣了高額頭的講話方式沒有,到底看不看得懂他在公蝦咪蕭維,重要的是以下幾件事。第一,對高額頭來說,沒有那種「固定不變」的人類本性。我們有的,只是一種可以任意採納善的或惡的準則的「任性」而已。在這個意義上,因此,高額頭堅定地主張,我們究竟是善或是惡,完全不是一件可以預先「決定」的事情,而是要自己為此負全責。因此,傳統意義上的「人性」在道德領域裡完全是一個不必要的概念。第二,身為人,可以確定的是我們同時還擁有無限的向善的意志,因此,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趨善避惡對我們來說永遠都是可能的、也是我們應該追求的。這就叫「自由」,一種不受限制,卻永遠指向特定方向(也就是善,或者說道德法則)的特質。而這個自由的特質,才是屬於我們人類特有的東西。這兩件事,聽起來都沒有問題,而且都很崇高、很美。高額頭雖然喜歡嘴砲、屁話又多,但當他信誓旦旦地聲稱:有兩樣東西,我們越是時常反覆地思索,我們心中的讚嘆與敬畏便越是有增無減,那就是頭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他是來真的,完全不是在開玩笑。而如果你讀到這些想法,心裡卻一點激動的感覺都沒有,一點「想要趕緊去做些甚麼」的衝動都沒有,那麼你還是來跟我一起研究史賓諾莎吧,那個完全不打算在自然王國裡另起爐灶、幾乎沒有任何執著的猶太天才比較適合你。不過,無論高額頭多麼熱血、多麼勵志,再過不久(希望啦!)我們就會發現,這兩件事合在一起,會產生一些沒有人樂見的恐怖結果;或者,另外一種更有可能的情況是,其實這兩件事情是根本沒辦法合在一起的。
好了,所以,鋪梗鋪到這裡,我也過足講話的癮,大家應該也累了,所以我們可以進主題了(囧)。到底,高額頭那傳說中的人性理論長甚麼樣子,有甚麼內容呢?為了提高大家的士氣,我要先說(死都不肯講重點就對了),這個人性理論之所以值得探討,除了(還有人記得嗎)跟我們原本的主題──「根本惡」──有著千絲萬縷的糾纏之外,還有一個理由,那就是這個理論是在是太、有、趣了。有趣到甚麼程度呢?在這個理論裡,不只有人(廢話要是連人都沒有那還人性個屁理論),還有君子跟小人,還有動物星球頻道上的主角們,更重要的是,還有我個人最感興趣的,惡魔(demon)跟魔鬼祂本人(The Adversary, Devil Himself)!順帶一提(你到底要離題到甚麼時候?),在西方文化的脈絡裡,demon跟devil是不一樣的,是我們不夠精確的翻譯才造成了兩者差不多的錯覺。簡言之,這兩種玩意的等級差很大,demon是小咖的,喜歡在人世間為非作歹,幹一些壞事,雖然也很糟糕,不過搞不好隨便來個天使就可以把它制得服服貼貼的。但是devil就不一樣了,那是demons的頭,是黑暗界的A咖,是惡的化身;它的惡,不是那種小鼻子小眼睛的「搶錢搶糧搶娘兒們」就可以解釋過去的,而是,像《黑暗騎士》裡的阿福,在布魯斯韋恩萬分困惑地問他到底小丑想幹嘛的時候,語重心長地回答的,Some people just want to watch the world burn。不過,這麼了不起的人物當然不會隨隨便便就出現,就跟我的重點一樣,要先醞釀一下。所以我們先來看看高額頭的人性理論吧(歐耶我又喇了一段真可說是得到了康德的真傳)。
前已言及,高額頭相信,人心總是可以、而且總是可以「重新」向善的,這向善的條件是什麼?換言之,一種總是能夠向善的存在物具有一些甚麼條件呢?這些條件,高額頭不改其一貫的囉嗦,給它們取了一落落長的名字,叫「人的本性中的向善的原初稟賦」。以下就是這些稟賦:
「一、作為一種有生命的存在物,人具有動物性的稟賦;
二、作為一種有生命同時又有理性的存在物,人具有人性的稟賦;
三、作為一種有理性同時又能夠負責的存在物,人具有人格性的稟賦。」
再說一次,無論這裡所提到的稟賦看起來多麼地抽象,也無論在反駁了人有固定本性的說法之後再引進什麼鳥「稟賦」看起來有多麼銃康自己,只要我們記著一件事,高額頭這裡所說的看起來就不會太奇怪了,那就是:這些稟賦,乃是做為人之向善的「可能性條件」而成立的,也就是說,一個人要能夠成為善的,一定要有這些東西;換言之,如果沒有這些稟賦,那麼向善也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了。這樣說起來,高額頭的意思就是,人無論為善或為惡,都是建立在這些被稱為「稟賦」的基礎上。這樣懂了嗎?更進一步,那又究竟是些甚麼基礎呢?這裡很白話而且高額頭難得這麼白話所以我都讓他自己講好了。關於動物性的稟賦,「人的動物性的稟賦可以歸在自然的、純粹機械性的自愛的總名目下,這樣的一種自愛並不要求有理性。它又有三個方面:首先是保存自己本身;其次是借助性本能繁衍自己的族類,並保存那些由於和性本能相結合而產生出來的東西;其三是與其他人共同生活,即社會本能。」這一段需要說明的只有兩件事,首先,甚麼是「由於和性本能相結合而產生出來的東西」?在這個片語裡,我們可以明顯看出高額頭對「生小孩」這件事情的不屑,以及他身為單身漢守護神的尊嚴。其次,為什麼社會本能會是「動物性的」?難道社會學研究的其實不是人,而是海豚嗎?不是的,雖然「海豚社會學」是一門聽起來很迷人的課,不過所謂的社會本能,並不是社會學研究的主題,因為那只是「本能」而已。在這個意義上,一隻海豚當然也有這種本能,因為我們讀過《海伯利昂》的人都知道,海豚最喜歡跟其他的海豚一起游泳了。而人也是一樣,喜歡游完泳跟這個物種裡會穿比基尼的那一部分一起在黃昏的海灘散步,如果手裡還能拿著一杯同樣由這個物種裡會調酒的那一部分製造出來的小洋傘雞尾酒那就更理想了。再來是人性的稟賦。「人性的稟賦可以歸在雖然是自然的、但卻是比較而言的自愛(為此就要求有理性)的總名目下;也就是說,只有與其他人相較,才能斷定自己是幸福的還是不幸的。由這種自愛產生出這樣一種性好,即在其他人的看法中獲得一種價值,而且最初僅僅是平等的價值,即不允許任何人對自己佔有優勢,總是擔憂其他人會追求這種優勢。最終由此產生一種不正當的欲求,要為自己謀求對其他人的優勢。」在這裡,天縱英才的高額頭其實幹了一件囂張得不得了的事情,只是乍看之下可能沒那麼容易發現──有看過安達充的人都知道,日本的高校棒球最榮耀的戰場叫「甲子園」,而在甲子園裡,你能夠幹出最挑釁的事情就是發出一個全壘打預告,也就是,在打擊之前就先預告你會打出全壘打。而高額頭現在等於就是在預告,在不久的將來,他會有一同樣天縱英才(非常可能,天才的程度甚至超過了他),經常汪汪叫而且毛是黑色的學生,提出一個劃時代的洞見:自我意識(self-consciousness)會去尋求另外一個自我意識,與對方進行生死鬥爭,拚了命地要求對方承認。也就是說,當高額頭在人的社會本能之上進一步引入了他所謂的「人性的稟賦」,也就是想要「在他人的看法中獲得一種價值」,他等於是已經預先察覺了並不是所謂的「社會」,而是那一道來自他人的目光(the gaze of the Other),才是真正開始讓「人」有別於禽獸的關鍵。在這道凝視之下,一切的事情都有了變化,因為那意味著人之為人,從來就不只是抽象的「生存」、甚至是「共同生存」而已,因為我們還會在意別人怎麼看、怎麼想,我們還會因著別人怎麼看怎麼想而做出選擇,我們會進行比較,我們在需求(need)之外,開始有了慾望(Desire)。不要緊張,這裡,我們當然還不需要談論佛洛伊德,遑論拉岡,那位凝視與慾望的大師。但我覺得我們有必要藉此機會看看至少在黑狗那裡,這個人性的稟賦是如何得到其「超展開」的說明:
“…and self-consciousness is thus certain of itself only by superseding this other that presents itself to self-consciousness as an independent life; self-consciousness is Desire. Certain of the nothingness of this other, it explicitly affirms that this nothingness is for it the truth of the other; it destroys the independent object and thereby gives itself the certainty of itself as a true certainty, a certainty which has become explicit for self-consciousness itself in an objective manner.
In this satisfaction, however, experience makes it aware that the object has its own independence. Desire and the self-certainty obtained in its gratification, are conditioned by the object, for self-certainty comes from superseding this other: in order that this supersession can take place, there must be this other. Thus self-consciousness, by its negative relation to the object, is unable to supersede it; it is really because of that relation that it produces the object again, and the desire as well. It is in fact something other than self-consciousness that is the essence of Desire; and through this experience self-consciousness has itself realized this truth. But at the same time it is no less absolutely for itself, and it is so only by superseding the object; and it must experience its satisfaction, for it is the truth. On account of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object, therefore, it can achieve satisfaction only when the object effects the negation within itself; and it must carry out this negation of itself in itself, for it is in itself the negative, and must be for the other what it is. Since the object is in its own self negation, and in being so is at the same time independent, it is consciousness. In the sphere of Life, which is the object of Desire, negation is present either in an other, viz in Desire, or as a determinateness opposed to another indifferent form, or as the inorganic universal nature of Life. But this universal independent nature in which negation is present as absolute negation, is the genus as such, or the genus as self-consciousness. Self-consciousness achieves its satisfaction only in another self-consciousness.”
我希望你沒有無聊到真的去把上面這段英文讀完,因為如果你讀了,我懷疑你這輩子再也不會想要打開任何一本有關黑狗的書,遑論他本人寫的東西了。而我之所以要引,既不是為了考你英文,也不是要表達我跟黑狗的交情好到了甚麼程度,我只是想要證明,我接下來要說的東西是有本有據,不是我在那不負責任的胡扯。而遺憾的是,要引黑狗我也只能引英文,因為就我所知我們並沒有可以信賴的《精神現象學》中譯本,雖然我們有教黑格爾哲學的老師,也有跟著這樣的老師做研究的長腿師妹。言歸正傳,以下是我硬著頭皮的全文翻譯,讀這個吧,至少試試看ㄅ:
「而自我意識只能藉著揚棄那對自我意識呈現為獨立生命的他者才能夠確定自己;自我意識就是慾望。一旦確定他者是虛無,自我意識便明顯地肯定了對自己來說虛無才是他者的真相;自我意識毀掉了那個獨立的對象,並進而把自己的確定性當成真正的確定性給予自己,對自我意識來說,這個確定性於是以一種客觀的方式變得明顯了。
然而,在這樣的滿足裡,自我意識從經驗中察覺到對象也擁有自己的獨立性。慾望,以及在其心滿意足中得到的自我確定性,這兩者都受到對象的牽制,因為自我確定性是來自揚棄這個他者:為了這揚棄得以發生,必定要有這個他者。因此自我意識,藉其與對象的否定關係,並不能夠揚棄這個對象;正是因為那個否定關係,自我意識會再次產生出這個對象,以及慾望。事實上,慾望的本質乃是並非自我意識的某物;而通過這樣的經驗,自我意識便實現了這個真理。然而在此同時,自我意識仍然是絕對地為自己著想,而且只能藉著揚棄對象來達成這一點;並且自我意識必須經驗到其滿足,因為自我意識才是真理。於是,考慮到對象的獨立性,自我意識只有當對象在對象自己內部造成否定的情況下,才能達到滿足;而且對象必須在對象自己身上來執行對自己的否定,因為對象本來就是否定性的,而且必須對他者來說是其所是。既然對象自己就是否定,並且在此同時仍舊是獨立的,那麼,對象就會是一個意識。在生命,也就是慾望的對象的範圍裡,否定要嘛就是在一個他者中呈現,也就是在慾望中呈現,要嘛就是呈現為規定性,對立於另一種無差別的形式,要嘛就是呈現為生命的無機普遍本質。但是這種普遍的獨立本質,在其中否定呈現為絕對的否定,指的就是物種,或者具有自我意識的物種。自我意識只有在另一個自我意識當中才會得到滿足。」
好了,我承認,這樣的翻譯絕對不盡理想,也許只是聊勝於無。但是,從這詰屈聱牙,有些地方你就算是問我我也說不出來我在翻三小的翻譯裡,我們至少還是可以抓出一個大方向來。黑狗想要說的事情是這樣的:我們人,活在這個世界上,會去經驗、會去觀察、會去認識萬事萬物,因此我們是「意識」。更進一步,在這個經驗與認識的過程裡,我們會發現,所有意識的對象,說到底,不外是我們自己為自己「設定」(posit)出來的,否則的話,我們就沒有真正認識這些對象的可能性,在這個意義上,終極而言,我們認識的對象其實就是自己、是意識本身,因此,意識是「自我意識」。這樣的自我意識,也就是人,由此處於一種弔詭的處境裡:一方面,自我意識做為自我意識,不斷地意識到對象其實就是自己,因而不斷地在否定對象、取消對象,將對象以各種方式化約成虛無的(你既可以看它、思考它,把它變成一個屬於你的純粹的概念,也可以直接使用它、消耗它、吃掉它,把它變成你自己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自我意識做為意識,卻永遠都需要一個對象,永遠都在藉著設定對象的動作來維繫自己的存在、保證自己的確定性,於是,對象又不能夠完全不見、徹底消失,因為這樣一來,意識也會因為失去其對象而不再有著力點。因此,自我意識既會想要消化對象,同時卻又得想辦法留住對象,將對象保存下來。黑狗將自我意識與其對象之間這種極其糾葛的、愛恨交織的關係稱為「慾望」。於是,慾望是甚麼呢?根據上述的分析,自我意識的這個核心因此既不是單純的「想要一個對象」,也不是「需要一個對象」,更不是大家經常誤解的「想盡辦法要擁有一個對象」,相反地,慾望是「想要一個對象,並且想盡辦法不要得到它」。慾望不是接近、不是抓取、不是佔有;相反地,慾望是繞道、是迴避、是曲曲折折地在慾望的對象身邊遊走,只為了維持那對象永恆的獨立性。這就是為什麼,女孩們憑其優異的慾望天賦往往能夠比臭男生先一步發覺,用我已經失去聯絡的學生的說法:
不管是哪種感情
用心經營才會美
步調緩慢些無妨
細火慢燉的滋味最美
也同樣是在這一點上,張雨生說得好:
前前後後 迂迂迴迴地試探
昂首闊步 不留一絲遺憾
前一句沒有問題,但後一句是甚麼意思?為甚麼看起來快要被對象折磨到精神分裂的慾望還能夠「不留一絲遺憾」呢?就是在此處,黑狗提出了一個深邃的洞見:黑狗說,慾望的滿足,因此,只有在一種情況下是可能的,那就是,對象,正如追求對象的自我意識一樣,同樣是自我意識。也就是說,只有一種特定的對象能夠滿足慾望的要求,一種能夠既能被取消、復又可以保存的對象,一種會自我否定的對象。藉著否定,這對象因而的確是被取消了,而這正符合慾望的一部分要求,另一方面,這否定卻並不是慾望所造成,而是對象自己對自己的否定,而這種自我否定與單純的否定的不同之處在於,在自我否定的情況下,對象之「自我保存」乃是這種否定的前提,而不是以對象的消滅做為這種否定的結果。而要做得到上述這件奇妙的事情(也就是自我否定),對象必須同樣是一個具有反身性的對象,能夠對自己做點甚麼才行,換言之,對象必然本身就是一個自我意識。更進一步,前面已經暗示過,我們以如此之抽象、諸如「意識」、「自我意識」或「慾望」等詞彙在談論的,其實就是「人」,因此,黑狗不啻就是在向我們論證說:終極而言,人慾望的對象,就是他人。而且這個慾望一般而言,只有一個目標:就是要讓他人自我否定,臣服於我們的意志之下。換言之,我們並不是在「物」的層次上與他人遭逢,不是把他人當成一個東西一樣來與之進行鬥爭、利用他或被他利用;身為慾望、身為自我意識,我們要的是他人「愛」我們、喜歡我們、認同我們,而不是簡簡單單地乖乖聽話。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與他人之間的衝突於是永遠是,也只會是信念之爭,是「價值」之間的對立與矛盾。這樣子理解的他人,因此,打從一開始,就帶有精神性的標誌,落在了「文化」而非自然的範疇裡。而我們能夠從他人身上得到的滿足或享受(enjoyment)、慾望主體的愉悅(pleasure)也因此絕對不可能僅僅發生在感官的層次,而同樣會是精神性的,屬於一個意義的世界,是經過符號所媒介的愉悅而不是生理的刺激。到了這裡,其實我們只需要再往前走一步,就可以甚至跳過佛洛伊德,遇到拉岡。因為,只要我們再加上一句:那個意義世界,那個使得慾望滿足得以成為可能的符號媒介的系統本身,儘管是匿名的,沒有人稱,卻有其自身的運作規則,有其規範性甚至是價值取向,因而,在我們參與其中的第一瞬間,便往往已經預先為我們決定了何謂可慾的、應當認同的乃至值得追求的。這樣的系統拉岡稱之為「大寫的他人(the Other)」,而有了這個名字之後,我們便可以理解拉岡精神分析裡最重要的命題:慾望是他人的慾望(Desire is the desire of the Other.)。這樣,把拉岡一路接回了德國觀念論的老祖宗,我也算是幹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來回敬高額頭的全壘打預告,雖然方向是相反的。回到高額頭,於是,這就是為什麼,那一道來自他人的目光,「在他人的看法中獲得一種價值」,會是一件這麼重要的事情,重要到他將其稱為「人性的」,而做為一種特殊的稟賦將之從其他的稟賦中獨立出來談論。說穿了,從黑狗的論證來看,這個人性的稟賦其實也就是慾望的稟賦,而根據我們對慾望的引申說明,也可以看出,這慾望的稟賦實際上才是人文世界真正的起點,是人之為人的根本所在啦。當然,我要強調,慾望對高額頭來說變得這麼重要,當然是我輩佛洛伊德信徒兼德希達黨人所製造出來的幻覺,是解構(也就是把作者的話硬抝成絕對不是他原本想要表達的意思)的結果,不是高額頭本人的意思。對高額頭來說,人之為人的根本所在乃是他所說的第三種稟賦,這個稟賦了不起的程度從篇幅就可以看出來了:「人格性的稟賦是一種易於接受對道德法則的敬重、把道德法則當作任性的自身充分的動機的素質。這種易於接受對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的純粹敬重的素質,也就是道德情感。這種情感自身還沒有構成自然稟賦的一個目的,而是僅僅當它是任性的動機時,才構成自然稟賦的一個目的。由於這種道德情感只有在自由的任性把它納入自己的準則時才是可能的,所以,這樣一種任性的性質就是善的特性;與自由任性的任何特性一樣,善的特性是某種只能獲得的東西。但儘管如此,要使它可能,就必須要有一種稟賦存在於我們的本性中,而且,在這種稟賦之上,絕對不能嫁接任何惡的東西。只不過,我們不能把道德法則的理念,連同與它不可分割的敬重,確切地稱做一種人格性的稟賦,因為它就是人格性本身(完全在智性的[intelligibel]意義上看,它就是人性的理念)。但是,我們把這種敬重作為動機納入自己的準則,其主觀根據顯得就是人格性的一種附加物,因而理應被稱做一種為了人格性的稟賦。」我同意,跟前兩種白話文稟賦比起來,這第一種稟賦似乎又回到了文言文的境界。不過,其實高額頭的意思很簡單,他說的就是:為了能夠成為一個道德的人,你還有一種稟賦就是會很喜歡道德、想要跟道德法則當好朋友啦!這樣講,也就是,一旦引進了這個對道德其友善無比的所謂「人格性的稟賦」之後,高額頭的主張到底跟直接說「人性本善」哪裡不一樣咧?差別在於,如果你主張人性本善,那麼你的意思就是人「天生」是善的,沒有選擇或討價還價的餘地。但高額頭堅持你有選擇,所以,高額頭的意思是說,你並非天生就是善的,但是你天生就「喜歡」善,因為喜歡,所以你永遠都有向善的機會,但因為喜歡只是喜歡而已,你還是有、也必須做出選擇。就在這個喜歡與實際選擇的落差之間,高額頭認為,我們因此仍舊完全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也是因此,即使我們喜歡善,但這個世界上還是有這麼多的不善。這個說法聽起來很有道理,因為,我相信以下的經驗大家應該都不陌生:我們經常並沒有選擇我們真正喜歡的人,而是去找我們覺得「適合」的人結婚。重點在於,我們的經驗告訴我們,「喜歡」與否,並不足以決定我們的行為,因為我們有能力抗拒我們的「喜歡」,做出與之相反的抉擇。這個能力,正是高額頭最看重的自由意志,因此,人格性的稟賦也就成為了我們向善最重要的條件,而且,與其他兩個稟賦不同,享有一種特殊的地位,而這個特殊之處,也才是這一段真正最重要的關鍵:「在這種稟賦之上,絕對不能嫁接任何惡的東西」。
換言之,這三個稟賦,即便都是向善的稟賦,但其實要是讓李組長來研究,他就會眉頭一皺,發覺案情並不單純。這是因為前兩個稟賦,除了能夠讓我們向善,也會助我們為惡,在這兩個稟賦之上,我們是有可能發展出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來,變成我前面已經預告過的、高額頭的道德世界裡各種奇特的居民。就第一種動物性的稟賦來說,「在這種稟賦之上,可以嫁接各種各樣的惡習(但這些惡習卻不是以這種稟賦為根源而自動地從中滋長出來的)。這些惡習可以叫做本性粗野的惡習;並且就其極大地偏離了自然的目的來說,被稱做禽獸般的惡習,即饕餮無厭、荒淫放蕩、(在與其他人的關係上)野蠻的無法無天。」舉個例子來說,人都要吃飯,但是如果你一直吃一直吃,就會像《神隱少女》裡面的貪吃鬼一樣,變成豬。換言之,這動物性的稟賦只要一個沒搞好,就會把我們變成禽獸。這個道理應該不難理解。其次,就第二種人性的稟賦,會發生甚麼問題呢?前面說過,人性的稟賦會產生一種結果,「要為自己謀求對其他人的優勢」,而高額頭接著說,「在這上面,即在忌賢妒能和爭強好勝之上,可以嫁接這樣一些極大的惡習,即對於所有被我們視為異己的人持有隱密和公開的敵意。不過,這些惡習畢竟不是以本性為其根源,自動地從中滋長出來的,而是由於擔心其他人對我們謀得一種令我們憎惡的優勢而產生的性好,也就是說,為了安全起見,所以才為自己謀得這種對其他人的優勢來作為預防手段;因為大自然只不過是要把這種競爭(它本身並不排斥互愛)的理念,當作促進文化的動力來利用罷了。因此,嫁接在這種性好之上的惡習,也可以叫做文化的惡習,而且,當它們達到最高程度的惡劣性時(因為它們在這種情況下,就只是一種超越了人性的惡的極限理念),例如在嫉妒成性、忘恩負義、幸災樂禍等等時,就被稱作魔鬼般的惡習。」在這裡,我們遇到了高額頭的奇妙世界裡除了人跟動物之外的第三種居民:「惡魔」。甚麼是惡魔呢?從這一段我們可以很容易就看得出來,惡魔是指那些在人文世界裡搗蛋、胡作非為的傢伙。換言之,與禽獸不同,惡魔所能夠犯下的,是高額頭所列舉出來的那些特屬於「意義世界」當中的惡。值得注意的是,既然坐落在意義的世界裡,惡魔之惡其實也都仍舊是我們「可以理解的」。怎麼說呢?根據高額頭的說法,這些惡之所以會產生,歸根結柢,是「為了安全起見」,也就是說,如果今天你在路上遇到了一隻惡魔,然後它對你幹了一些讓人髮指的事情,你雖然會生氣、受傷難過,但如果你願意冷靜下來想一想,就會發現:原來,它之所以要這麼做,單純只是因為它很弱、很缺乏安全感的緣故。所以,你該做的並不是去懲罰、去報復甚至是去毀滅對方;相反,你該做的,也就是面對一隻惡魔的時候最好的處置方式,是去安慰它、幫助它、聽它講話,讓它覺得安全而放心,變得有力量而不需要再欺負別人。這樣,久了以後,惡魔就會轉性,變成跟你一樣的天使了。所以,沒錯,禽獸怕人,人怕惡魔,而惡魔怕甚麼呢?惡魔最怕的,根據高額頭的理論我們因此能夠推論出來,就是天使了。但天使又怕甚麼呢?高額頭說,天使怕的,是「偽君子」。
要理解這種連天使也無能為力的窘境,我們要先回過頭來解決另外一個問題。的確,如同高額頭所說的,上述兩種稟賦都具有轉變成惡的潛力,而高額頭為我們描述的轉化看來也相當之有說服力,是我們憑著日常生活的經驗都能懂的。問題是,我們還有第三種稟賦不是嗎?而根據高額頭的說法,這種稟賦是唯一不可能會轉化為惡的稟賦,因為它就叫做「喜歡善」,也就是「喜歡道德法則」。那麼,既然我們還有這人格性的稟賦,為什麼上面說的那種由善向惡的轉換還會發生呢?我們跟道德法則的關係究竟出了甚麼問題?換言之,喜歡,然而又背離道德法則如何可能?在這裡,高額頭換了一個不同的概念來說明這件事情──如果說,使得人得以向善的可能性條件叫做「稟賦」,那麼,當我們要解釋惡的來源,我們最好就不要說同時,人也具有向惡的稟賦。理由很簡單,一旦我們設定了這一類向惡的稟賦、一旦善與惡之間的對稱性變得如此之嚴格,那麼,無論其具體內容是甚麼,我們可以想像,那都會是一些與向善的稟賦全然反向,換言之,會將向善稟賦的作用徹底抵銷掉的東西,這樣一來,人在這兩種相反力量的作用之下會再一次變成一張白紙,成為中立的,成為既非善也非惡,或者說既是善的也是惡的──而還記得嗎?我們前面已經討論過,這並不是高額頭所樂見的結論。因此,高額頭說,相對於向善的稟賦,我們另外還具有「趨惡的傾向」,這裡的傾向,指的於是當然就不是趨惡的可能性條件,而是用以解釋我們之所以為惡的「原因」,是一個解釋上必要的解釋項,卻不是本體上必然存在的「條件」。一言以蔽之,沒有善的稟賦,我們也不再會是人了,但沒有趨惡的傾向的話,高額頭只會幫你拍拍手,說聲Good Job而已。而與稟賦相同的是(這裡當然我們可以懷疑高額頭的建築狂又發作了),趨惡的傾向同樣也有三種:
「可以設想這種傾向有三個不同的層次。第一,人心在遵循已被接受的準則上一般的軟弱無力,或者說人的本性的脆弱;第二,把非道德的動機與道德的動機混為一談的傾向(即使這可能是以善的意圖、並在善的準則之下發生的),即不純正;第三,接受惡的準則的傾向,即人的本性或人心的惡劣。
第一,人的本性的脆弱(fragilitas)早在一位使徒的抱怨中就已經得到了表述: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也就是說,我把善(法則)納入我的任性的準則中,但是,善客觀上在理念中(in thesi,在論題中)雖然是一種不可戰勝的動機,但主觀上(in hypothesi)如果要遵循準則的話,(與性好相比)卻是較為軟弱的動機。
第二,人心的不純正(impuritas, improbitas)在於準則雖然就對象而言(就有意地遵循法則而言)是善的,而且也許還有足夠的力量去實施,但並不是純粹道德的;也就是說,並不是像應該的那樣,僅僅把法則作為充分的動機納入自身,而是在大多數的情況下(也許在任何時候都如此),為了由此規定任性去做義務所要求的事情,還需要除此之外的其他動機。換句話說,合乎義務的行動,並不是純粹從義務出發而做出的。
第三,人心的惡劣(vitiositas, pravitas),或者寧可說,人心的敗壞(corruptio),是任性對各種準則的這樣一種傾向,即把出自道德法則的動機置於其他(非道德的)動機之後。這也可以叫做人心的顛倒(perversitas),因為它就一種自由任性的動機而言,顛倒了道德次序,儘管如此或許仍然會有律法上善的(合法的)行動,但思維方式卻畢竟由此而從根本上(就道德意念而言)敗壞了,人也就因而被稱做是惡的。」
在此,高額頭的思路出乎意料地與酸民們產生了相當大的共鳴,因為我們知道,酸民們的特殊才能,就是把一切原本是高尚美好的事物,硬是安在一些低劣下作的動機上。比方說,如果今天你遇到了一個態度良好的侍者,酸民們就會說因為他想賺你的小費,而如果你遇到了一個熱情洋溢的哲學家,像蘇格拉底那樣纏著你要跟你聊哲學,酸民們就會說因為他想上你。無論如何,即使哲學的確就是用來把妹的,但道德並不是,因此,高額頭嚴正要求,道德必須以道德自身為動機,不可以加水稀釋,也更不可以以道德之名行把妹之實。這種拿道德來把妹的人是高額頭最不齒的,我們可以直呼其為「偽君子」,而偽君子之所以如此糟糕,引人嫌惡甚至噁心,是因為儘管完全悖德,但他的一切所作所為,原則上都能夠毫無瑕疵、甚至受人稱許;換言之,他並不像惡魔,會幹出那些「壞事」──而在紙永遠包不住火的意義上,永遠會被大家發現,被大家指著鼻子罵,因而其實也就是「蠢事」。相反地,他看起來人非常nice,講話非常溫柔、態度非常謙和,總是好行小惠,與人為善,總是有辦法讓自己站在正義的一方,對別人進行道德譴責。這樣的人,不要說我們了,就連天使也拿他沒轍是不是?畢竟,除非天使本人也同時是一個酸民,不然的話,遇到外貌如此完美的人,早就被唬得一愣一愣的,連跟他談戀愛都來不及了,哪裡想得到要去感化他呢?但是天使不能夠同時又是酸民,這是因為,剛剛已經說過了,在酸民眼裡,任何太過崇高優美的事物都有詐,都不可以信任,但天使之所以是天使,就是因為她笨,阿不,是因為她「單純」,當她提及了崇高與優美的時候,她是玩真的,真的相信有那些東西存在的!所以,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一個人治得了那些偽君子,這個人就叫做「沒有人」。而因為偽君子這麼厲害,我們的酸民高額頭於是決定頒給他一個偉大的頭銜:「如果這種傾向是包含在人的本性之中,那麼,在人身上就有一種趨惡的自然傾向。而且這種傾向自身,由於歸根結柢必須在一種自由的任性中來尋找,從而是能夠歸咎於人的,所以是道德上惡的。這種惡是根本的,因為它敗壞了一切準則的根據,同時,作為自然傾向,它也是不能借助人力來剷除的。因為這只有借助善的準則才會實現,而既然假定所有準則的最高主觀根據都是敗壞了的,這就是無法實現的了。」
到這裡,大家現在應該終於能夠理解我為什麼要怒寫一萬多字,用這麼長的篇幅來介紹高額頭的人性理論了,因為,在這個理論裡,躲著一個跟我們原本的主題、跟艾希曼與漢娜直接相關的概念。找到了嗎?「這種惡是根本的」,換言之,高額頭在告訴你,不要懷疑,這就是根、本、惡。
於是,討論了這麼久,讓我們來使用一下高額頭最喜歡的一種能力,讓我們來把這一路下來講到的東西「綜合」一下吧。說真的,其實寫到這裡,我還蠻想直接畫一張圖給大家看,讓大家可以一目了然到底善的稟賦跟惡的傾向,以及禽獸、惡魔與偽君子之間有甚麼關係。不過畫圖表這種事情難度太高了,是文青絕對不可能、也不應當具備的能力(你幾時看過班雅明畫圖表了?),因此,大家就忍耐一下,自己看完文字之後去畫一下吧。言歸正傳,之前說過,一個人性理論之所以有意義、有價值,值得被提出來討論,並不是因為這樣的理論能夠直接告訴我們人性是甚麼樣子;更重要的是,我們從經驗中都知道,人性是很複雜的,有各種千奇百怪的面貌與變化莫測的表現形式。在「善」與「惡」兩個極端之外,我們不需要是經驗論者,也願意承認經驗中的人性實際上是一道光譜,能夠含納善惡之間無數的中間層次。因此,一個好的人性理論,除了能夠告訴我們一些關於善惡本身的事情之外,更重要也更可貴的,其實是在於這個理論還能同時展現出那些中間階段的來由,揭示善與惡之間相互作用、相互消長變化的動力機制,這樣,這種人性理論對我們來說才真正是有用、有解釋力而值得探討的。而高額頭的理論正是這樣的一種理論。首先,高額頭設定了三種向善的稟賦,分別是動物性的稟賦、人性的稟賦與人格性的稟賦,以做為向善的條件。但這些條件並不是決定性的,不能夠保證擁有這些條件的族類總是善的。這是因為,在這些條件之上,人還有三種趨惡的傾向,分別是「脆弱」、「不純正」與「惡劣」,也就是三種會扭曲善的稟賦的原因。接下來,讓我們來玩一個很好玩的遊戲:連連看。首先,動物性的稟賦連到脆弱,那會發生甚麼事?你的動物性稟賦告訴你,隔壁那個妞看起來好正點喔,遺憾的是在此同時,道德法則卻對你三申五令:不可貪戀鄰人的妻子,結果,你弱掉了,忍不住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硬是趁著老張不在家的時候把他的老婆給推倒了,於是,你就變成了一隻禽獸。接著,人性的稟賦連到脆弱會怎麼樣呢?你的人性稟賦告訴你,像你這麼優秀的哲學家怎麼會把不到正妹呢?可是你發現,你的屬下老張的老婆看起來好正點喔,同時,道德法則同樣對你三令五申:不可羨慕鄰人的資產,結果,你還是弱掉了,雖然沒有大著膽子硬是把老張的老婆給上了,可是你幹了一件更狠的事:你利用職務之便把老張給fire掉,害他找不到工作每天流落街頭,這還不夠,你還假裝好心介紹地下錢莊給老張,讓他最後還不出錢來,搞得討債公司每天上門,張家老小每天以淚洗面,直到老張妻離子散為止,這樣,說你是一隻惡魔我想也不會有太多人反對吧。再來,不要緊張,我們並不需要對每一種配對都說出一個如上述八點檔情節般的灑狗血故事。人格性的稟賦固然無論如何都不會被扭曲,因此不屑於跟我們一起玩這個邪惡的連連看,即使是前兩種稟賦,跟後兩種傾向相連,也都只會有一種結果。因為我們不要忘記,無論是「不純正」或甚至是最壞的「惡劣」,雖然被高額頭冠上了「根本惡」之名,但在表現出來的行為上都是一樣的──也就是,是一個好人的樣子。這是因為,不純正與惡劣之扭曲向善的稟賦,並不會讓人因此做出甚麼違背法則的行動來,相反地,那是在「行為符合法則」的情況下仍會產生的一種惡。就是因為如此,高額頭才會這麼忌諱這最後一種傾向,忌諱這把所有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全部變成偽君子的恐怖力量:
「這種生而具有的罪(reatus)…在其前兩個層次(脆弱和不純正)上可以被斷定為無意的罪(culpa),但在其第三個層次上則可以被斷定為蓄意的罪(dolus)。它以人心的某種奸詐(dolus malus)為特徵,即因自己特有的或善或惡意念來欺騙自己,而且只要行動的後果不是按照其準則本來很可能造成的惡,就不會因自己的意念而感到不安,反倒會認為自己在法則面前是清白的。由此出發,許多(自認有良知的)人只要在沒有訴諸法則──或至少是法則不具有主要作用──的行動中僥倖地避免了惡的結果,就會感到心安理得,甚至會居功自傲,覺得自己不必為任何眼看其他人所犯的那些違背法則的行為負咎,卻不深究這是否僅僅只是僥倖的功績?以及,按照他們本來完全能夠從自己的內心深處揭示出的思維方式,倘若不是無能、氣質、教育、誘人一試的時間和地點條件(純粹是些不能歸因於我們自己的東西)使自己未能那樣做的話,那麼,只要自己願意,自己是否就不會犯下同樣的惡行呢?這種自我欺瞞的、在我們心中阻礙真正道德意念建立的不誠實,還向外擴張為虛偽和欺騙他人;後者即使不能稱為惡意,至少也應該叫做猥瑣,它包含在人的本性的根本惡之中。」
這樣,我希望,做完了連連看之後,事情有變得又更清楚了一點。所以,在高額頭的道德世界裡,所謂的「壞蛋」,基本上就只有三種:禽獸、惡魔以及偽君子。而高額頭所謂的「根本惡」,出乎我們意料地,並不屬於名字聽起來最恐怖的惡魔,而是落在了偽君子的頭上(當然我們其實也不難理解某種意義上偽君子的確比惡魔還難搞啦)。到了這裡,我們於是終於可以問出這個問題了:那麼,我們第一部分的討論裡的主角,那個讓漢娜花去一整本書加上好幾篇文章,大概還有好幾百根菸加上好幾百杯的咖啡,苦苦思索的艾希曼,到底在這堪稱完整的人性圖像裡,佔據了甚麼位置,屬於哪一種類型?
我衷心地期待,認真想過之後,你會像我和漢娜一樣驚訝。因為,即使高額頭對人性的描摹已經如此鉅細靡遺、如此窮盡了我們日常生活的經驗,在他的善惡光譜裡,無論我們多麼努力,硬是找不到艾希曼的蹤影,找不到對納粹之惡這活生生的、然而卻是噩夢般的現實的說明──在高額頭的體系裡,艾希曼的邪惡是沒有名字的。我們這樣說的根據是:首先,艾希曼不是禽獸。禽獸的產生是我們的動物稟賦,過度發展之後壓倒了我們心中那本應做為準則的道德法則的結果。但艾希曼並非如此,他既不貪財,也不好色,更不是出於甚麼脆弱的性情而無法克制地想要將猶太人打包裝箱,送上車運進集中營裡。其次,雖然在日常的語言裡我們會想要將艾希曼這樣的人形容為「惡魔」,但在我們熟悉了高額頭對這個概念的使用方式之後,我們就不能這麼稱呼艾希曼了。還記得嗎?惡魔的所作所為,基本上來自與他人的比較之後而生的不滿與危機意識;惡魔要的,是壓倒別人、勝過別人、宰制別人並且毀滅別人的信念與價值。但這並不是艾希曼與他所傷害的對象──猶太人之間的關係。前已言及,在艾希曼的個人特質裡,最讓我們,乃至當庭控訴他的以色列人們難以釋懷、不願承認的事情就是:很明顯地,他並不特別憎恨猶太人,甚至在各種特殊的場合下與願意與他們交好,跟他們來往。而也正如討論惡魔的時候我們所說的,正因為惡魔心中有恨,而這個恨總是有其來源、可以得到解釋,所以無論惡魔再怎麼可怕,都還是我們能夠理解的。而艾希曼,正因為缺乏恨,缺乏動機,其邪惡根本上來說便抗拒解釋,抗拒我們共享的意義世界,才使得審判他成為一件凌駕了法律層次,而需要我們進行哲學思索的議題了。最後,也許聽起來很像,也很符合我們對於「根本惡」這個概念得以被應用的期待,但很遺憾地,艾希曼同樣不是高額頭最大的敵人──偽君子。理由很簡單:他雖然既不「脆弱」,又不懷傷害的動機,但是,我們再怎樣也不可能說,他在行為上並沒有違背道德法則。廢話!我們怎麼可能這樣說呢?一個間接殺掉了數百萬人的人,明顯地,是完全違背了道德法則,或者說違背也許還不足以形容,他根本是跟我們所知的道德法則第一條「不可殺人」公然對著幹吧!才不是甚麼「在符合道德法則的行動裡摻雜了不純正的動機乃至偷偷以其他動機取代了道德動機」。換言之,艾希曼幹下的是如假包換的壞事,毫無妥協與轉圜的餘地。因此,艾希曼不是偽君子,不是高額頭最討厭的那種自我欺騙的人──他是真心誠意、毫無投機取巧之嫌地相信他的行為是正確的。這件事漢娜也同樣觀察到了,所以她才會說(在本文第一部分的引文裡):「後來法官終於告訴艾希曼,他說的都是「空話」,可以肯定的是法官講的再正確不過,除了他們以為被告講空話是想用以掩飾其他可怕、但不空洞的想法。」在此,漢娜的意思是說,法官的錯誤在於,他們以為,艾希曼,就像高額頭所說的偽君子一樣,其實內心深處知道自己是錯的,只是因為他的「自我欺瞞」,所以不願、也不需要認錯。問題是,偽君子也許是如此,但艾希曼並不是。況且,如果我們堅持要用「自欺」這樣的概念來理解艾希曼的情況,問題也不會變得比較簡單。不要忘了,艾希曼其實只是滄海之一粟而已,在納粹德國,有千千萬萬像他這樣的男男女女,都是像他這樣想的。於是,我們會面對的事情就是,這將成為人類有史以來規模最龐大、程度最深刻的自欺,而規模如此龐大、程度如此深刻,乃至在行為的層次引起了種族屠殺這般巨大災難的自欺,其實同樣,也已經越出了高額頭為偽君子畫定的界線了。
這樣,我們就終於能夠理解,為什麼漢娜始終堅持,我們在艾希曼身上見證的邪惡是嶄新的、歷史上從未出現過的一種邪惡。換言之,人類的世界裡從未出現過這般劇烈的價值倒錯,以至於屠殺百萬人的生命竟然變得可能。但且慢,所以,我們討論高額頭討論了半天,難道唯一的用意只是要證明這麼一件無聊的事情:高額頭的人性理論不敷我們使用嗎?在本文第二部分的開頭,我曾經宣稱,高額頭的人性理論,是一種會銃康到自己的理論。而在本文第一部分的最後,我也曾經暗示,在某種意義上,也許艾希曼的罪行竟然與高額頭的哲學有其隱密的牽扯,這牽扯,指的當然不會是「高額頭的理論在艾希曼身上無法應用」這種沒啥意義、幾乎就像「我跟你的關係就是你不認識我」一樣等於沒有的關係。我在暗示的是其他的事。還記得嗎?在這一部分的前段,開始討論高額頭的人性理論內容之前,我曾經提到,高額頭的道德世界裡有很多種奇妙的生物。那些生物後來也的確都出場了──只除了一位之外。是誰呢?是誰這麼大牌,文章都要結束了還沒有現身?
也許,雖然艾希曼既非禽獸、亦非惡魔、也不是偽君子,但我們可以放心地說,他就是魔鬼本人。這隻魔鬼,說到底,其實根本就是高額頭的理論自己製造出來的,卻居然能夠躲在這個理論裡躲得舒舒服服的,若無其事地繼續幹祂的壞事,完全就跟艾希曼沒有兩樣。而現在,該是時候把祂給挖出來看看祂究竟是何方神聖,究竟有何大能。只是,在我們做這件事情之前,有一件事卻會先再次嚇我們一跳:魔鬼之所以藏得這麼好,可以避開前面那種地毯式的搜查,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居然是,無論是高額頭或甚至是漢娜,明明曾經多次與魔鬼打了照面,親眼看過那恐怖的尊容,卻都不希望讓我們見到祂。
換個說法,根據這兩位偉大的德國哲人過度樂觀的信念,魔鬼好像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