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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先從一個小故事說起。
讀多了歐洲哲學、尤其是當代的歐陸哲學之後,除了那些博大精深的內容之外,我也開始學會了一些偷雞摸狗的小伎倆。比方說,我慢慢發現,當代歐陸哲學為什麼看起來這麼屌、這麼厲害,每每讓人讀到潸然淚下或怖頭狂走,至少也經常必須去怒抽一菸,說穿了,不過就是兩個小撇步所造就的修辭效果。而且,神奇的是,這兩個小撇步拿來寫詩居然也是一樣地好用,難怪歐陸哲學讀起來總是充滿詩意。首先,第一個撇步就是,毫無節制地使用同位語。這是甚麼意思呢?讓我示範一下:
「我好愛妳喔」
「怎麼個愛法?」
「我愛妳的本質,也就是妳所有的屬性當中唯一不可或缺的、使得妳之成為了妳的那個屬性,這個屬性構成了妳的同一性的核心,也就是說,我的愛所針對的對象不是別的,正是妳這個人身上最核心的那一部分,也就是妳的…」
這樣,不夠了解我跟笛卡兒的人大概會以為我說的是對方的靈魂吧,不過想也知道怎麼可能。言歸正傳,同位語的恐怖之處在於,乍看之下,這些同位語好像都在表達同樣的東西,但實際上完全不然;仔細分析這一類由同位語構成的句子,你往往會發現,最後講到的東西跟一開始講的東西相去不可以道里計,只是因為同位語不斷的累加效果,才會產生「原來一開始說的東西還可以這樣理解阿」這種錯覺。說的好聽一點,這就叫做「概念的運動」,是黑狗大大最喜歡從事的一種運動,也因此被後來的當代歐陸哲學家們奉為生活準則,每天勤加演練,誰叫他們全部都是黑狗大大生出來的小狗呢?但說的難聽一點,也就是用小花可能會有的說法,這根本就是玩弄文字的歧異性或惡意忽略在不同的概念之間建立關係所需要的推導過程,而忽略推倒過程無論如何是不可原諒的,除非是在尻槍的時候。第一個撇步之惡質由此可見一斑。其次,第二個撇步就是,在一連串的同位語之後,忽然天外飛來一個只有文青說得出口的句子。這同樣要舉個例子。
「所以你到底愛我哪裡?」
「我不方便說」
「那你為什麼愛我?」
「下次再跟妳講」
「所以你到底是如何愛我?」
「愛妳像陸地,當妳將荊棘種成一張床的時候」
你看,多麼地詩意阿,簡直就是有振聾發聵的效果。其振聾發聵的程度,我想所有純情男都會同意只有在陪心情不好的正妹哈拉了一晚上之後終於下定決心問出口「那妳明天晚上有空嗎」隨即看見對話框出現「ㄎㄎ」可堪比擬。關鍵在於,經過一連串同位語的轟炸之後,通常讀者已經沒甚麼力氣去分辨作者到底想要表達甚麼了,於是,最後那個詩意的結論也只能心不甘情不願地接受下來,想說只剩這一句沒有看懂大概也沒甚麼關係吧。因此,我們可以預期,小花大概同樣會對這一類所謂的「論證」手法非常之不齒,說穿了,這跟一直灌人家酒然後趁亂推倒又有甚麼兩樣呢?
於是,同位語加上天外飛來的詩句,就算還不能湊成三個,至少也可以算是當代歐陸哲學寫作的兩大神器了。而我身為特級文青,當然要把這些奧步通通學起來,用在我的論文裡。其結果就是,最後一次跟指導教授討論論文的時候,我被活逮了(赫然發現我接下來要做的事情是引用自己的論文耶有沒有這麼無恥)。因為我寫說:

「我們都有期待某人出現的經驗。當我與一名朋友約在咖啡館並且早到了一點,我就走進去,環顧四周,確認我朋友是不是也已經到了。她可能在那兒,也可能不在。而如果她不在的話,我仍舊會知覺到她不在並且開始期待她在。現在,如果在我對於將來臨的朋友的期待中,我的知覺視域,也就是做為我們約會背景的咖啡館,並沒有先於我應該知覺到的對象,也就是我朋友而出現,我如何可能知覺到這個「不在」呢(馬的這一句超難翻的我的英文真是有夠拗口)?「某物不在」的意義如何能夠被掌握,若不是預先理解了視域、理解了脈絡,在其中某物的「在場」是被期待、被慾望的?慾望就是視域的首要性之明證。」

哀呀,翻成中文之後看起來好像沒有原來那麼振聾發聵了,所以我還是解釋一下吧。在這裡,我被活逮的地方是我偷偷地運用了「被期待、被慾望的」這樣的同位語,於是就把「慾望」的概念偷渡進了這個關於視域的例子,而這樣用心良苦的偷渡,說穿了不外是因為人家偶爾也想要寫出像Desire is evidence of the primacy of horizon這種帥氣的句子而已。沒想到黑羊大大明察秋毫,毫不留情地指出了這個偷渡是不合法的(咦有合法的偷渡嗎),這是因為,一般而言,所謂的「期待」,某個意義上來說是一個認知的問題,在這個例子裡,我的期待乍看之下涉及到的僅僅是我如何能夠從背景中辨認出我的朋友來了沒有;而相對地,慾望,是一個意志的問題,是關乎我想要甚麼不想要甚麼,這個想要不想要也許預設了某種認知能力,但是似乎不應該輕易地就跟認知等同起來。在這個意義上,我的同位語是不合法的偷渡,因為這裡的期待與慾望是不一樣的兩種狀態。
所以,我的撇步練習就這樣宣告失敗了。歐陸哲學果然不能隨便亂寫,隨便偷渡,你看人家法國現在非法移民的問題多嚴重。
不過,偷渡的問題並不是這個小故事真正的教訓,這個小故事的教訓也不是「同位語應用之困難」;這個故事的教訓是,但是期待就是慾望(花:你這已經連無效推論都不算了,根本只是不斷地重複claim吧)。就算我還不能論證期待朋友來跟慾望朋友來是同一件事,但我願意相信,我之所以這麼寫,絕對不只是想要耍帥而已,是想要比帥還要更帥,而在哲學上想要這麼帥氣只有一種方法,那就是把史賓諾莎搬出來。這是因為,哲學史上只有一個人敢反對史賓諾莎,那就是「沒有人」。而再一次地,我隱隱約約地覺得,在這個問題上,史賓諾莎好像又會挺我(話說上一次又是哪一次?)。我的理由是,這個瘋子居然瘋到主張說,理智與意志是同一的。
多帥啊!!理智與意志是同一的耶。也就是說,對熊來說,發現有一隻鮭魚跟想要把鮭魚一口吃下肚根本就是同一回事。這怎麼可能呢?難道連熊都讀過《倫理學》嗎?

在心靈中除了觀念作為觀念所包含的意願或肯定否定以外,沒有意願或肯定與否定。
證明:心靈中沒有志願這樣或不志願那樣的絕對能力,只有個別的意願,即這個肯定和那個肯定,這個否定和那個否定。讓我們試設想一個個別意願,亦即思想的一個樣式,借此意願或思想的樣式,心靈肯定三角形三內角之和等於兩直角。則這一個肯定包含三角形的觀念或概念,換言之,沒有三角形的概念,則方才所肯定的便不能被設想。……再則三角形的觀念必定包含這一個肯定,即三內角之和等於兩直角。所以,反過來說,三角形的觀念沒有這一肯定也不能存在或被設想。所以這一肯定屬於三角形的觀念的本質,除此以外,沒有別的。……除了觀念以外,沒有意願。

意志與理智是同一的。
證明:意志與理智不是別的,只是個別的意願與觀念本身。但個別的意願與觀念是同一的,所以意志與理智是同一的。

好了我不要再引了,再引下去史賓諾莎就要接著論證絕對的意志自由是不存在的,我怕這個結論會嚇到太多人。況且,以上兩個論證已經夠殺了,完全能讓我滿足耍帥的虛榮心以及找靠山撐腰的懦弱需求。
班托你實在是太猛了!你怎麼不去找許小花聊天啦!你們這些論證魔人去當好朋友啦!欺負文青算甚麼英雄好漢!!
至於意志與慾望之間究竟有甚麼關係,這個關係能不能夠證實我的猜測,也就是班托的論證到底能不能夠讓我偷渡成功,把期待變成慾望,我就不剝奪大家思考的樂趣,留給大家慢慢去想囉。
而在大家開始思考這個複雜的問題以前,希望大家已經注意到,截至目前為止我寫到的東西,完完全全就跟本文的標題一點關係也沒有。這是因為,要讓它們之間發生關係,我們還必須先做一件事。
就讓我們假設期待跟慾望是同一件事啦好不好?不然這樣搞下去列維納斯永遠不必出場了。班托實在是太會搶戲了,簡直就跟來探班的徐若瑄沒有兩樣呢(指)。
不過,為什麼我要這麼堅持期待跟慾望是同一件事咧?
因為,如果期待就是慾望,那麼期待他人就是慾望他人。而慾望是無限的,所以,做為慾望的對象,他人,也同樣必須是無限的,才能引發無限的慾望。
而我又為什麼要這麼堅持這個結論咧?
據飄髮哥的說法,這是因為我本質上是個中二生,具備所有中二生都具有的屬性,也就是中二病。在飄髮哥看來,只有中二病患才會相信這種鬼話,甚麼他人是無限的。
飄:「他人只是無限地讓你無法把到吧。」
光:「ㄎㄎ」
不是。我之所以這麼堅持,是因為我早八百年前就被據飄髮哥的說法同樣是中二病的列維納斯洗腦了(目前被飄髮哥點名的法國中二病患者包括列維納斯、德希達以及德勒茲,好像還有拉岡吧),一心相信他人,就跟上帝一樣,是無限的。
可是,他人怎麼會是無限的呢?難道他人就像上帝一樣,能夠讓二加二還是得等於四,但是你卻怎麼算都算不出來?好吧如果這個例子太爛,難道他人就像上帝一樣,能夠無中生有,要找老師討論的前一天才生出要報告的論文摘要嗎?或者如果這個例子還是太爛,難道說上帝就像助教一樣,覺得珠代的戀愛無論變得怎麼樣都無所謂嗎?當然上帝是無所謂的,但是珠代卻很有所謂呀。所以,珠代這麼有所謂,這麼有限,怎麼還會是無限的呢?
廢話!他人當然是無限的,因為他人可以無限地不鳥你嘛(飄:幹這跟我剛才講的哪裡不一樣)。
好啦我認真一點。不過要認真起來這個說來就話長了。
根據列維納斯的想法,那個老是被無限的他人整得死去活來的傢伙,叫做主體,而關於主體,首先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主體是獨立的。這個獨立性,列維納斯稱為ipseity。說主體是獨立的是甚麼意思呢?意思就是說,主體並不依賴他人,也就是說,不依賴黑狗大大說的那種與他人之間的辯證關係。主體的同一性不是與他人對立之後的結果。這裡的論證我不是很清楚,不過大概是這樣:如果主體的同一性是經由對立產生的,那麼,因為對立的兩項彼此有所差異,而在差異之中又要能夠對立,所以,這兩項各自的同一性都必須參照一個更大的脈絡、一個整體才能夠被理解。但問題是,一旦參照了這樣的整體,原本的對立項在這個整體當中就只能夠是一個環節,是整體的一部分,因此,不再是主體了。於是,除非我們放棄主體是獨立的想法,否則,一個獨立的主體的同一性絕不能來自他人。好啦,我知道沒有人知道我到底在講神馬,這件事情我已經習慣了,凡事只要跟黑狗大大沾上一點邊都會是這副慘狀。讓我舉個例子好了。比方說,我是個光頭,而我這個光頭的同一性是打哪兒來的呢?是甚麼使得我成為了這樣而非那樣的一個光頭呢?列維納斯的意思是說,我的同一性絕對不是來自與飄髮哥在男子漢應有的髮型這個議題上進行了生死鬥爭之後的結果。因為,我跟飄髮哥的差異,唯有參照「髮型」這個概念才能夠理解,問題是,在「髮型」這個概念的整體之下,我被化約成了「只是一個光頭」,而飄髮哥的命運也沒有好到哪裡去,他變成了「只是一個馬尾」,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身為金太妍粉絲的身分就消失了,而飄髮哥身為少女酒子的身分也同樣不復存在。所以,我們兩個就不再是主體了,而只是美髮界的兩個不良示範而已(因為一個每次都理基本款,而另外一個基本上不剪頭髮,這樣《美麗人生》裡的木村拓哉還等不到常盤貴子病發就先餓死了)。所以,我的同一性絕對不是跟飄髮哥吵架吵出來的,這樣可以接受嗎,黑狗大大?
好了,所以主體的ipseity的同一性究竟是打哪兒來的呢?列維納斯說,很簡單,就是一個「」字。主體具有同一性,因為主體會爽。為什麼這麼爽咧?因為這個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為了主體而準備的呀!要吃就有得吃,要睡就有地方睡,要洗澡有熱水,要抱著羅素吃西瓜有羅素,怎能不爽?關鍵在於,主體絕對無法否認的一件事情是:所有這一切的爽都不是別人的爽,而是我的爽,是主體能夠真真切切地經驗、徹徹底底地感受到的東西,而且只屬於這個主體,別人搶不走的。所以,透過這些獨一無二的爽,主體就能夠辨識出他自己是哪位,得到自己的同一性了。更讚的是,這種爽還是強迫的,由不得你不接受,因為,先於這樣的爽,啥都沒有,既沒有主體的同一性,當然也不會有主體決定要爽還是不爽的餘地。總之呢,所以笛卡兒根本就搞錯重點了。是「我爽故我在」而不是「我思故我在」才對。
問題是,這麼一直爽下去也不是辦法。正如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天下當然也不會有白爽的存在。爽完之後,主體除了抽一根事後菸之外,究竟還有些甚麼任務呢?列維納斯說,ipseity並不是主體性的全部,除了爽之外,主體還會經常運動,會運動到超出主體的範圍之外。這個運動有個美麗的名字,叫做,主角上場,「慾望」。
慾望就是那朝向無限的運動(ㄎㄎ我的撇步用的怎麼樣呀)。因為慾望的對象是無限的。在甚麼意義上無限呢?在慾望的對象無限地超越了主體,超越了主體的爽的意義上。
慾望的對象超越了主體的爽也許不難理解,因為要是沒有超越的話,主體就直接拿它來爽就好了,也沒甚麼好慾望的。而我們都知道,這世界上的確有很多事物不在主體爽的範圍裡,比方說韓寶拉之於陸禹同,或上海妹之於常老四,所以咱們哲學魁男塾的男子漢們才有機會每天都過著朝氣蓬勃地欲求不滿的生活。但是,甚麼叫做「慾望的對象超越了主體」呢?莫非這個鬼神莫測的說法,是要表達「所以慾望的對象永遠比主體還要厲害」這種天方夜譚的主張嗎?沒錯!對列維納斯來說,慾望的對象的確永遠比主體還要厲害,這是因為,嚴格來講,慾望的對象只有兩種,而這兩種對象都厲害得不得了:一種叫做「上帝」,另外一種叫做「他人」。
上帝有多厲害這裡我們就不提了,所有讀過我的論文的人都知道上帝是很厲害滴。事實上,更厲害的是,就算沒有讀過我的論文的人也知道上帝有多厲害。至於他人,到底厲害在哪裡呢?
簡言之,他人厲害之處,在於他人會引領主體走出主體的「內部性」。甚麼是內部性?內部性就是剛才說過的那種爽的狀態,那種整個世界都被主體吃乾抹淨,一切都吸收消化到主體內部的情況。對於這種內部性,在這個世界上唯有他人是例外,這不是因為他人不能吃,而是因為他人不可以吃。如果你硬要吃,我也只好問你「有沒有這麼餓阿」然後無奈地兩手一攤而已。為什麼他人不可以吃咧,因為列維納斯告訴我們,他人是會講話的。如果你要吃他,他就會淚眼汪汪地看著你,用哽咽的聲音跟你說:「求求你不要吃掉我嘛」。看著這樣一張感人肺腑的臉,就算不是金太妍那張笨蛋臉,誰還吃得下去啊!在這個意義上,他人構成了主體的「外部性」,因為他人來自主體之外,沒有辦法被主體化約成自己的一部分,是強迫主體與這個世界發生關係唯一的真正管道,是對主體的任性或胃口唯一的約束。他人的臉,體現了一種尊嚴,這份尊嚴,對主體提出了無限的要求,要求關注、呵護、照顧、尊敬、友愛等等等等。然而,神奇的是,儘管如此,儘管要求這麼多,主體卻仍舊一往情深地慾望著他人,因為,剛才已經說過了,主體不能夠被爽所窮盡,主體如果被爽窮盡的話,就不是人了,而是沒有語言、沒有臉(不是不要臉喔不要臉是只有人類才擁有的特殊專長)的禽獸(不過我知道有些禽獸是有臉的,而且還很不要臉,吃的蘋果比人吃的還要高級),而這個主體性當中無法被窮盡的剩餘部分,通通都送給他人了。
重點來了,於是乎,我們會發現,在主體與他人之間,有一種倫理學上的不對稱。在這個主體與他人面面相覷的關係裡,我爽,而他人不爽(因為我把全部的東西都吃光光了害別人沒得吃);同時,他人具有尊嚴,但我沒有(因為我太爽了沒資格要求說自己有尊嚴)。這個不對稱有兩個嚴重的後果,首先,因此主體沒有辦法像經驗他人一樣地經驗他自己,在他對自己的經驗裡,他永遠就是一個爽人,沉醉於內部性之中無法自拔,而在他對他人的經驗裡,他就永遠是一個渾蛋,永遠欠人家一個公道,因為他人的臉實在是讓人十分在意、讓人心裡過意不去,讓人覺得是不是上輩子欠他來的,只好朝著外部性義無反顧地向前衝(用金太妍帶著假老公去找詩人的那一集《我們結婚了》裡詩人的忠告來說就是「她要甚麼都給她」)。其次,更要命的是,主體因此看起來是分裂的,分裂成了內部與外部,爽的主體與慾望的主體。但主體畢竟是一個主體啊,不是,用Mecury Rev那首Tonite It Shows裡的說法,a walking civil war。所以,主體的統一性(不是同一性喲,同一性已經被我們「爽」掉了)變成了一個大問題。
大家記得笛卡兒嗎?就是那個號稱現代哲學之父結果寫了一本《沉思錄》被伊莉莎白公主讀完之後隨便問了一個問題就被電爆的傢伙。這傢伙為什麼這麼遜?因為他在遇到女生的時候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他把某些女生相信絕對不能分開的東西分開了。大家知道,女生本來就是一種很奇特的生物,這種生物天生不喜歡看到有東西被分開;她們總是覺得,大家和在一起當好朋友不是很開心嗎?為什麼要有這麼多區別、這麼多對立、這麼多孤立的東西呢?難道伊森霍克跟茱莉蝶兒這輩子再也無法見面你們這些男人也覺得無所謂嗎?於是乎,當笛卡兒聲稱身體與靈魂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實體,他就已經註定了一輩子打光棍的命運;同樣地,當康德主張判斷可以分成分析判斷與綜合判斷,也就已經同時為他取得了單身漢典範的頭銜。而現在,我們看似也要遭遇到同樣的危險了。因為我們的分析到了這裡,女生們赫然發現,慾望的主體與爽的主體是分離的、互不相干、沒有關係的,這怎麼得了?那無限地讓主體把不到的他人怎麼得罪得起呢?
實不相瞞,我之所以決定要怒寫本文,而且還取了一個如此中二的標題,完全就是因為我在Totality and Infinity at 50這本書裡讀到了“Unspoken Unity: I, Who Enjoy and Desire這篇文章,讀完之後深受刺激。在這篇文章裡,兩位作者Stacy以及Adriaan對上述聽起來超man的列維納斯的臉的倫理學提出了一個致命的批評,而我個人的中二病驅使我堅持相信,這個批評的立論基礎來自一種特定的、女性的經驗模式。換言之,如果這樣的批評真能成立,那麼,飄髮哥還真說對了,列維納斯還真的變成了中二生,因為他的倫理學,到頭來,不過就是一個忘了考慮世界上一半人口處境的中二觀點而已。而這個故事就會再次告訴我們,女人果然是惹不起的ㄎㄎ。
好了,所以,那究竟是甚麼樣的批評呢?大家知道,列維納斯是個現象學家,是首先把胡塞爾引進法國的先知般的人物,連沙特都是從他那聽說有現象學這玩意的。就算不知道這些來龍去脈,單從以上介紹的臉的倫理學,大家應該也多少感覺得到列維納斯的現象學出身,嗅得出一股濃濃的現象學味兒。畢竟,談論他人現身時的那張臉、談論這張無限的臉在主體身上引發的種種效應、談論主體對於他人之臉的經驗,不正是一種現象學描述,一種「臉的現象學」嗎?而身為現象學家,決勝負的關鍵當然就在於進行現象學描述的能力,在於能不能夠精確、全面地把握住現象學還原之後,那如其自身所呈顯的事物之樣貌。正是在這一點上,兩位作者們提出了他們(好想寫「她們」喔可惜Adriaan是男的)對於列維納斯的批評:一言以蔽之,他們認為,在列維納斯對主體與臉之間的關係的描述裡,遺漏了兩種非常非常之重要、非常非常之基本的人類經驗,也就是「被愛」與「被恨」的經驗。
甚麼是「被愛」呢?哀,我終於寫到這篇文章裡最傷感情的部分了,因為兩位作者在這裡援引的典範是,父母對子女之愛,而我實在不想再繼續對這件事情歌功頌德,因為在這個鬼島上我始終覺得最莫名其妙的事情之一,就是明明一堆人每天都被自己的精神官能症父母折磨得死去活來(那些被囚禁的孩子、那些被設門禁的孩子、那些被強迫只能成為律師醫生工程師的孩子、那些被父母失敗的婚姻嚇得目瞪口呆的孩子、那些沒有出口只能無止盡地向同樣生病受傷的同儕們尋求認同的孩子,我們的國文課究竟要等到民國哪一年才會教《狂人日記》呢),還是從來沒有一個人懷疑過「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個一點都禁不起進一步推敲的命題,然後心甘情願地毀掉自己的人生。總之,不管鬼島了,甚麼是父母對子女之愛呢?據說,那是這樣的一種愛,是一種無私的、不求回報的愛;是沒有原因、沒有道理、無法進一步分析的愛。這樣的愛,讓主體打從一開始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就天經地義地有一個家,一個舒舒服服、能夠放心生存、成長、茁壯的地方,而這樣的家,正是由名為「父母」的他人所提供的。於是,這樣的他人的臉與列維納斯所描述者有了決定性的不同。在這裡,他人的臉不再是無限的要求之化身,相反地,他人的臉是無限的對主體之要求的回應。特別的是,這些回應雖然同樣地滿足了主體的需求,但是卻不能化約成主體的爽,並非主體的內部性的一部分,這是因為,這些回應,源於他人之臉,同樣必須來自外部,來自那些主體自身無法決定的元素;也就是說,父母之愛乃是主體與外部世界之間一種原初的、不可進一步化約的關係,是主體無能為力、僅能被動接受的來自世界、來自他人的禮物。於是,在正常情況下,有幸收到這份禮物的主體不免有些心虛,主體會問:自己何德何能,有資格被這樣地深愛著呢?
乍看之下,根據前述爽與慾望的二分法,最直接的解釋就是,主體被愛是因為與主體的關係本身就是做為他人的父母的爽的一部分,換言之,父母之所以愛子女,是因為子女能夠讓父母享受到身為父母的爽感,屬於父母內部性的範圍。但是據兩位作者的說法,這個想法沒有甚麼道理,因為所有為人父母者都知道,小孩根本就是惡魔、是猛獸、既缺乏理性復缺乏品行,除了沒完沒了的無理要求之外,甚麼貢獻都沒有,所以沒事生個小孩出來養根本就一點都不爽,反而會讓自己越來越爽不起來。所以,說到底,這些吃飽太閒的父母到底在想甚麼呢?到底為什麼要為自己製造出這麼大的麻煩?再一次,同樣從列維納斯本人的概念架構出發,我們卻可以發現,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父母之所以無私地愛著子女,是因為子女的臉,在父母眼裡,同樣是他人的臉,是一張無限地脆弱、無限地憂傷、無限地對父母提出了「來自他人之要求」的臉,有待父母來拯救;換言之,在爽與慾望的二分法裡,孩子,實際上正是父母慾望的對象,在父母的外部性中,召喚著父母超越自身,為孩子的福祉獻身。於是,由此會產生一個奇妙的變化,那就是,在主體身上,一旦被這樣地愛過,那麼,主體就會產生一種獨特的意識,這個意識關乎主體自己,卻不再是爽而已、不再停留在主體的內部性--經由父母對主體的愛,感受到這樣的愛,主體因而能夠從外部經驗到自己,發覺自己,正像是那對自己提出了無限要求的他人一樣,有一張臉、具有尊嚴、值得被愛;主體將因此能夠看見自己的臉,並且,透過這樣的方式,將自身的爽與慾望整合起來。而還記得嗎?在原本列維納斯的分析裡,我們幾乎就要被說服,主體注定是分裂的,因為爽與慾望分處互不關聯的內部性與外部性中,而主體缺乏任何資源來整合自己的這兩個面向。現在,有了被愛的經驗以後,這樣的整合變得可能了。一方面,主體會爽,也會慾望他人,會回應他人的臉,但這兩件事情的關係是不清楚的,而且很可能彼此發生衝突;但另一方面,主體還會被他人所慾望,會從他人的慾望中經驗到自己的尊嚴。如此,對主體而言,透過被他人慾望的經驗而在自己身上意識到慾望與爽的關係-也就是他人的慾望會讓我爽,爽與慾望之間的張力便得以調和;主體從此有了最好的理由,並且也是最強而有力的奧援,能夠去維護他人的尊嚴,回應他人的要求、讓他人爽。於是,主體正因為被愛過、被慾望過,終能搖身一變,從中二長大,長成一個正港的男子漢--一個慾望的主體。
被恨的道理也是一樣。差別只是,在恨的情況下,我們甚至不需要特別指出是甚麼傢伙這麼討厭我們。畢竟,正如兩位掌上明珠般的作者(抱歉我實在忍不住要調侃她們一下,因為,在讀完她們有關父母之愛的討論之後,我真心誠意地覺得她們真是父母的寶貝女兒)大概也會同意的,被恨的經驗的普遍性實在是遠遠超過了被愛。太多人愛恨了,所以人們會被猶太人的社群所憎恨、會被國際精神分析學會所憎恨,人們甚至會被前女友的前男友所憎恨、被朋友的素昧平生的高中同學所憎恨、被認識了半輩子的所謂「至交」憎恨、被前室友憎恨、被分手之後遇到的幾乎每一個女人憎恨。啊我在說誰?總之呢,在被恨的經驗裡,主體的經驗同樣關乎自己的臉、關乎自己的尊嚴,只是此處情感的運動方向是相反的。在這裡,他人一心要主體去死,不,不只是去死,他人一心希望主體好好活著,然後受盡煎熬、痛不欲生。他人真的很壞耶,對不對?可是,如果我們停留在列維納斯原本的設想裡,就不得不同意,即使是這麼恨我們、這麼可惡的他人,也是他人,是--我想列維納斯最讓女生無法接受的大概就是他的主張裡的這個部份了--主體慾望的對象,是一張臉,儘管是壞人的臉。而這張壞人的臉同樣對主體提出了無限的要求,同樣具有尊嚴,等待著主體去拯救。所以說,當小公主被大魔王綁架的時候,她非但不該用沒有人的化名召喚沒有人來救她,相反,是她需要想辦法去拯救身處於水深火熱之中的大魔王,就算那個傢伙此時此刻正舒舒服服翹腳坐在城堡裡火爐邊的沙發上喝紅酒聽布拉姆斯讀《斯賓諾莎問題》也一樣。當然,這種荒謬的主張怎麼會有人接受呢?怎麼會有人會愛上那些傷害自己的人、還想要拯救他呢?難道是女生嗎?應該不是吧,女生哪有那麼蠢?聰明的女生只會覺得,在被恨、被傷害、被折磨的時候,除了無論是生理上的或精神上的痛苦之外,更核心、更根本的一個經驗是,自己的臉遭到了破壞,自己的尊嚴被侵犯,因而有必要起身捍衛之。也就是說,在這樣的經驗裡,除非我們像列維納斯一樣連沒有人與小公主的淒美愛情故事都沒聽說過,才會受到大魔王的臉所感召,將大魔王的要求置於自己的痛苦之上;否則,我們只會理所當然地覺得,這個時候,因為主體的尊嚴被冒犯了,主體不再被當成一張臉來對待,於是,輪到主體對他人提出要求了。況且,這個要求至少聽起來完全合理,一點都不過份,因為這個要求並不是「大魔王你在喝的那個紫紅色飲料看起來好像很美味可不可以分我一杯」、「我要睡城堡三樓那個view很好的房間還有早上不必送早餐上來了我想睡到自然醒」,也不是「史賓諾莎看完要記得借我喔我也很喜歡班托呢」,而只是「親愛的大魔王,請你停止折磨我好嗎」。這個「停!」的要求,正如在被愛的經驗裡一樣,見證了主體自身的尊嚴,讓主體發現主體與他人的關係不只一種,而是也能夠提出要求、能夠對他人施加影響的。被侵犯以反面的方式告知了主體「他人同樣慾望著我」,因此,同樣可以讓主體意識到自己的臉,幫助主體整合他的爽和慾望,成為一名具有尊嚴的慾望者。
好了,所以,綜合以上所言,兩位作者的意思大概是說,列維納斯原本的理論,受限於內部與外部、爽與慾望的二元對立,所以無法對一個完整的、統一的主體性給出合理的說明。一方面,主體由爽與慾望所構成;另一方面,爽與慾望雖然對於主體同屬必要,但彼此互不相關,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其實無法理解主體在遭遇他人的臉這個基本經驗中究竟發生了甚麼事,以使得列維納斯所設想的那種崇高莊嚴的倫理能夠實現。但是,一旦我們在臉的經驗裡補充了上述列維納斯忽略了的被愛與被恨的面向,那麼,這個更加全面地描述就可以讓我們充分說明主體的統一性何在,並且可以重新構想「臉的倫理學」的真正意義為何。更進一步,在兩位作者看來,列維納斯之所以略去這一類的經驗不談,其中一個主要的顧慮在於,如上所言,這類經驗使得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成為可能,那就是主體實際上能夠像經驗他人一樣地經驗到自己,主體能夠看見自己的臉,感受到自身的尊嚴,正如任何一個無限的他人一樣神聖而不可侵犯。問題是,一旦容許主體這樣看待自己,那麼主體便同樣成為無限,成為像面對著主體的他人一樣,絲毫不為主體所動、絲毫不受主體的宰制,也就是說,成為充分自足而自律的。這樣,我們離傳統上一般所相信的,主體的絕對意志自由已經不遠了,而這種有關意志自由的想法乃是列維納斯所不願接受的。因此,列維納斯寧可略去這些重要的、長遠來看涉及了主體之絕對自由的經驗不談,只專注於描述他人的臉與主體之慾望的關係,在這樣的關係裡,主體實際上並不自由,因為總有無限的要求等待他去完成,而這一點,才是列維納斯倫理學的核心,是他最想要強調的事情。
好了,所以,無論聽起來有多強悍,這個如此徹底、如此細緻周到的批評到底能不能成立呢?在沒有人沒有出場的情況下,小公主與大魔王之戰究竟誰勝誰負?小公主與大魔王之間到底誰比較可憐、誰比較需要被拯救呢?
怒寫了超過九頁之後,我現在終於要破題了(親愛的金穆老師我果然是您的好學生不是嗎)。以現象學和永恆的中二病之名,我決定一面倒地支持列維納斯,反對閨秀們的立場。我的理由是,剛好與兩位作者們相信的相反,那「被愛」與「被恨」的經驗,相較於列維納斯細心的分析所呈現出來的「他人的臉」,既不具備更大的普遍性,也並不更加根本,足以冠上「人類的核心經驗」之名。大家應該可以同意,無論是被愛與被恨,都是一種「被動」的經驗,而這樣的經驗,容許主體看見自己的臉的經驗,我以為,本質上是一種女性特有的經驗,是女性主體的專利。
我不打算論證這件事情,因為這件事情沒有甚麼好論證的。就像如果我相信「兩性之間存在著不可化約的差異」,而你問我為什麼,我也只能跟你說事情就是這樣,我也沒有辦法。維根斯坦說過,解釋是有盡頭的,而到了盡頭之後,如果有人還是像我一樣話這麼多,那麼剩下來能夠說的,就只是一些描述而已。而無論是上述的「被動經驗是女性特有的」或「兩性之間的差異是不可化約的」這一類的主張,我以為正屬於維根斯坦所說的描述的範疇。這些描述,是從特定的生活形式、特定的生命經驗中得來的,並且是這些生活形式與生命經驗的核心,這使得無論是要辯護或反駁這一類的主張,都會直接涉及對生活與生命的改造、涉及一個全然不同的世界可能有的面貌,而這些,都不是哲學有能力過問的事情,遑論去爭論了。
回到我們的主題,關於被愛與被恨,就算不特別強調那是一種女性的經驗,至少,我們也可以說,這些經驗絕對不會是普遍的。這是因為,如果將被動的經驗當成普遍的,那麼,我們就忘記了一個很根本的事實:在這個世界上,除了愛與恨,還有一種東西存在著,這種東西叫做冷漠。而同樣根本的是,他人大可以是冷漠的,可以既不愛你,也不恨你,而是壓根兒甩都不甩你,成為徹頭徹尾的陌生人。而聲稱被動經驗的普遍性,不啻就是在說,對一個主體而言,絕對不可能所有的他人都如此冷漠、都是陌生人。但這真的不可能嗎?他人之冷漠有這麼不可思議嗎?
於是,我猜想,列維納斯之所以略去被動的經驗不談,不見得必然只是為了反對主體的充足自律這個結論。也許,他之所以沒有提及這些經驗,只是因為他是個男人,阿不是,只是因為他是個對於「冷漠」有充分體會的男人。也許他知道,原則上來說,被動經驗的徹底匱乏是可能的。而如果接受我的猜測,那麼,列維納斯非但不會顯得不近人情到不合常理(我知道一定有人會這麼覺得),相反,他的倫理學真正感人肺腑的地方就會完全展現出來了。因為他的問題就會是:在冷漠之前,在被動經驗全然失落的地方,倫理如何可能?
而這也是原來版本的「臉的倫理學」真正的力量所在。我們會發現,拿掉了被動經驗,原則上,兩位作者的批評與修正就全然失去了著力點,然而,列維納斯本人的倫理學卻可以毫髮無傷地保留下來。他人之臉之所以如此讓人不可逼視,只能回應以無限的愛與慾望,並不是因為他人從來不會回過頭來賜予主體那珍貴的被動經驗;相反,在列維納斯的倫理學裡,那張臉不需要回過頭來回應我們。無論回應與否,無論他人愛我或是恨我,或是從來都不鳥我,我仍舊慾望,並且在這樣的慾望中為他人而活,這,才是打動了世世代代中二病的文青們的偉大洞見。而如果這樣還不叫倫理,如果持有這種信念、在反思之後仍舊選擇相信這一切的人還不算是倫理人,那就叫倫理學去吃屎好了。
於是,以中二倫理至高無上的榮光之名,我要先謝謝大家忍受這篇文章到現在。我們只剩最後一個問題了。這個問題就是:那麼,那個被兩位作者的批評處理得如此之完美的主體統一性怎麼辦?回到列維納斯,主體豈不是又要繼續分裂了嗎?
我的答覆是:阿分裂就分裂阿有甚麼了不起的。主體本來就是分裂的,所有讀過拉岡的人都知道這一點。就算沒有讀過拉岡,所有對自己稍微誠實一點的人都知道我們身上住了一個陌生人;這個人逼我進行各種睡前儀式、說出一堆我不想說的話、做一堆莫名其妙的夢、害我瘦不下來、寫不出論文、社交不能、只會每天半夜坐在電腦前打字。而如果,這世界上竟有人幸運到不曾經驗這一切,不曾察覺自己的分裂,總能意識到自己的尊嚴,看著鏡子不會感到害怕而能夠認出自己的模樣,成功整合自己的爽和慾望並進而能夠堅定不移地主張主體當然必須是統一的,以豐饒美好的被動經驗之名,那麼我也只能對妳說:

妳很幸福,請珍惜,並好好地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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