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沉思〉真與假
讓我們先來回顧一下,研讀《沉思錄》至今,我們究竟學到了些甚麼?
經過〈第一沉思〉的洗禮,我們學會去懷疑感官經驗的可靠程度;並且,還將這樣的懷疑擴大,擴及了認識的主觀條件與客觀條件兩者。而在〈第二沉思〉的蜜蠟的例子裏,我們學會小心注意這個事實:對於有形的(corporeal)的事物,我們真正能夠知覺到的東西其實相當地少。相較於此,〈第二沉思〉告訴我們,對於人類的心靈,我們所能知道的多得多:包括了思考著的「我」的存在,以及這個心靈的各種能力,如懷疑、肯定、意欲、想像等等。更進一步,當我們考慮到「我」會懷疑--這蘊含(imply)了「我」是無知的--並且是一個不完全的(incomplete)、依賴其他事物的(dependent)東西,與之形成對比的則是,「我」有一個「上帝」的觀念。而在〈第三沉思〉裡,從「我」有這樣一個觀念、或者說「擁有這個觀念的我」存在,這樣的事實出發,我們最後推論出了上帝同樣存在。
而我們也說過,證明「上帝存在」,實際上也就是要證明我們的「明白清晰的知覺」是可靠的,換言之,如果我擁有一個明白清晰的知覺,那麼,這樣的知覺就會有其相應的對象作為這個知覺的來源,因此我們藉由這樣的知覺而得來的知識也會是確定的、不會出錯的。這就是截至目前為止的沉思所已經完成的最重要的工作--我們已經證明了「上帝存在」,證明了明白清晰的知覺的確是可靠的。在這個意義上,〈第一沉思〉所引發的那些懷疑看似也應該隨之煙消雲散才是。我們似乎已經抵達了在沉思之初笛卡兒為自己所設定的目標:無論是人類心靈或說靈魂,還是上帝,都已經得到證明與展示(demonstration);並且,對於知識的確定性之基礎,我們也擁有了一個完整的說明。
但真的是這樣嗎?真的只要有了上帝,我們所有的煩惱與問題都可以一勞永逸地解決了嗎?
事情沒有這麼容易。在哲學裡,正如在真實的生活裡,事情永遠不會這麼容易(而又有誰能夠證明在哲學與生活之間、在思考與行動之間、在認識與倫理之間,的確存在著不可逾越的鴻溝,證明它們果然分屬兩個互不相關、完全不同的領域呢?)。在真實的生活裡,當我發表了這一系列至今為止的演講稿之後,有幸收到一位好心的讀者之回應。在努力讀完有關上帝存在論證的部分之後,她問我:
「聽完這講之後,我們有了上帝的觀念,確定了上帝的存在。因為一個如此完美的存在而體認到自己的不完美,我何以繼續存在在這世界?為什麼完美的上帝,要創造出世間不完美的萬物?
姆姆〜確定上帝的存在是好事嗎?」
為什麼確定上帝的存在不見得是件好事呢?在這裡,我引用這個回應,是因為我相信這個回應不會僅只停留在個人(personal)感想、或說任意(arbitrary)批評的層次;相反,我認為,除非我們已經是堅定不疑的宗教信徒,否則,在面對像笛卡兒的上帝存在論證這樣的想法時,我們也許不一定有能力立刻去深究這個論證的有效性(validity),但我們最直接、最立即的反應,大概就會是像這位親愛的讀者所表達出來的那樣。實際上,也許可以說,上帝的存在非但沒有讓我們的生命變得更加輕鬆容易,反而傾向於引發更進一步的煩惱與困惑。這是因為,就像她說的,一旦確認的確有完美的存有物(perfect being),並且這個世界是由「祂」所「創造」的,一個我們所有人都無法直視的尖銳事實就會立刻迎面而來,令人無從迴避。這個事實就是:但我們自身是不完美的,同時我們也知道,在太多種意義上,我們所身處的這個世界同樣不完美,充滿了太多的不公不義、罪惡、傷害與痛苦。如果沒有上帝,那麼我們也許還可以安慰自己:這個世界「本來」就是這樣,我們「本來」就不應該期待生命是美好的、知識是可能的而生活是有意義的。因此,即使有甚麼讓人悲傷的事情發生了,我們也無須太過執著、不必聲嘶力竭地追問「怎麼會這樣?」。這樣想,我們以為,很多時候反而能夠讓我們輕鬆、好過一些。然而,如果有上帝,如果祂正像是笛卡兒所形容的那樣全知、全善而全能;如果祂既是如此,卻依舊對我們這個世界袖手旁觀,放任我聽不懂奇怪的光頭老師究竟在講甚麼(無論我多麼認真地聽)、放任我的女朋友還是跟我分手了即使我多愛她都沒用、甚至放任我養的象龜就這麼死掉了,雖然象龜原本應該是一種多麼長壽的動物;如果上帝看似並不在乎我們的感受,容許我們犯下各式各樣的錯誤,那麼,這樣的上帝才真是讓人無法接受了。我們會由衷地感到悲哀、覺得憤怒而無法釋懷,因為,給定上帝存在的前提,這個世界「不該」是這個樣子,我們同樣「不該」只是這樣。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也許就會同意:那麼,我們還寧可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有這樣的上帝存在;而對我們真實的生命、對於我們具體而艱難的處境來說,確定上帝存在,一點都不是一件值得慶賀的事。
正如所有心思細膩敏感的思想家,笛卡兒知道我們心裡委屈。也許,他甚至知道得比大部分人都要清楚,因為,早在〈第一沉思〉裡,他已經被這個問題折磨過了。在那裏,我們記得,他曾經追問過:假如我是由一位全能而又全善的上帝所創造出來的,換言之,我的認識能力是由這樣的上帝所賦予我的,那麼,我為什麼會犯錯呢?而在〈第一沉思〉討論的尾聲,我們也說過,這個問題其實也可以用完全不必提及上帝的方式表達出來--我們困惑的不僅是為什麼上帝既創造了我們又要惡搞我們;我們困惑的更是,如果我們是具備理性認識能力的主體,並且擁有明白而清晰的知覺,那麼,乍看之下,我們應該永遠都不會犯錯才對。但事實上我們會犯錯,對於這件事,毫無疑問,我們每個人同樣也都有明白清晰的知覺,或者該說痛澈的體悟。於是,這裡有一種張力、有一個看似無法調和的矛盾。而對於這個問題,我們知道,〈第一沉思〉實際上就此止步不前了。這是可以諒解的,因為在那個時候,無論對於心靈、對於我們的認識能力或者是對於上帝,我們都還沒得到甚麼能夠讓我們繼續思考下去的觀念。而現在,必要的觀念都已經具備,笛卡兒於是決定要來回答這個所有人心頭的大哉問。
「我」,或者說「我們」,為什麼會犯錯?
一開始,笛卡兒說,我們會發現,除了一個實在的(real)、積極的(positive)「上帝」觀念之外,與之形成對比的是,我們還有一個消極的或說否定的(negative)觀念,這個觀念離上帝的完美最遙遠;我們也可以說,這個觀念乃是一切觀念裡最討人厭的:這個觀念就是「虛無」(nothingness)。而有了這個對比之後,回想到我們已經討論過的種種「我」的本性、「我」和上帝的區別,我們其實可以說:「我」乃是介於上帝與虛無兩者之間、介於至高無上的存有(supreme being)與非存有(non-being)之間。這是因為,「我」固然存在,但自身並沒有任何能力能夠保證「我」會一直存在下去;這也就是說,也許就在下一刻,因為一直沒辦法上廁所,「我」便活活憋死了,不再存在,而回歸到「虛無」當中。而我們應該都已經很清楚了:「上帝」並不是這樣的。上帝是祂自己存在的原因,是自己創造出或說維持著自己的存在。對上帝而言,並沒有甚麼像是「如果不能上廁所就會回復到虛無中」這樣的危險。這樣想,於是我們就可以明白,考慮到我是由上帝所創造的,在我身上應該並沒有甚麼必然導致我出錯的條件;但同時,另一方面,考慮到我同樣參與(participate)了「虛無」,因而並不完美、在各方面都有所缺乏,那麼我會犯錯也並不是甚麼奇怪的事情。錯誤之所以發生,不外是因為我的「進行真正判斷的機能」(faculty of true judgement)並不像上帝那樣是無限的。
一言以蔽之,我會犯錯,因為我不是完美的。
不得不承認,即使我們已經習慣了在沉思的過程中難免會講出一些廢話,但這個結論沒有建設性的程度仍舊遠遠地超出了我們的預期。笛卡兒自己也對自己說出這樣的廢話感到相當不滿意。問題在於,在這個解釋裡,所謂的「犯錯」似乎並不是我們原本期待有所解釋的那個意思。讓我們這麼說吧,如果有些事情,是由於我們知識機能(faculty of knowledge)上的限制、由於我們的不完美,而註定無法為我們所明白,比方說為什麼費里尼要說「夢是唯一的現實」,或《八又二分之一》究竟想要表達甚麼,那麼,這樣的無知並不是「犯錯」真正的意思。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這一類的知識完全無法被我們獲得,那麼這些知識也就不會對我們的生活發生甚麼影響,因而也不會是重要的(significant)。對於這些事情無知,或在這些事情上犯錯,於是就沒有甚麼好讓人耿耿於懷了。但相對地,我們在意的是,有些事情,比方說為什麼笛卡兒在〈第一沉思〉裡好像也在提倡「夢是唯一的現實」,或《沉思錄》究竟想要表達甚麼,卻是我們「應該」要知道,然而不一定能夠知道的。而經過努力之後,如果我們仍然對於這些事情無知,或在這些事情上犯錯,我們就會覺得自己不該是個笨蛋,而想要跟上帝要一個解釋了。簡言之,真正的問題在於,上帝既然給了我知識的機能,為什麼不乾脆讓這個機能更完美一點,讓它得到所有它「應有」的知識、讓它在「應得」的知識上永不犯錯呢?
但笛卡兒並不鼓勵我們跟上帝要解釋。這並不是因為上帝不會理我們,而是因為就算上帝解釋了,我們聽不聽得懂那個解釋還是未知數。想像一下上帝就在大家面前召開「人類不滿記者會」好了。於是大家問祂:「親愛的上帝,祢知道,有的時候出去外面玩,要找地方上廁所真的是很麻煩的一件事。而且祢難道不希望大家出來玩就是要開開心心的嗎?為了尿急而煩惱,多麼掃興啊。既然這樣,祢為什麼還要讓我們會尿急呢?」於是,上帝只好拿出上帝版的生理學教科書,對這些撒嬌的死孩子鉅細靡遺地解釋一番人類尿急的成因、機制與功能所在。但這些傢伙們仍舊不滿意,他們接著說:「但是上帝啊,這不是我們要問的。我們的問題並不是尿急的成因、機制與功能。我們也有在醫學院裡作功課,知道祢剛才說的那一切。我們真正在意的是,尿急這種無聊的痛苦到底有甚麼意義?」於是,上帝微笑了,這一次祂不打開任何課本,只是頑皮地看著大家說:「你們會尿急,是因為這樣才是最好的。我就是想要你們是這個樣子。」
解釋完畢。這樣,我們還能拿上帝怎麼樣呢?總不能跟祂生氣吧--祂這麼愛我們,甚至不願意剝奪我們對「尿急」的體驗。
而且,笛卡兒補充說,如果我們要質疑上帝的工作究竟是否完美,那麼我們應該看看整個宇宙究竟是甚麼樣子,而不是單看一個被創造的事物。單看一個被創造的事物,比方說蠶寶寶,我們也許會覺得,像上述那位親愛的讀者,這些創造物真是噁心巴拉,屬於上帝的失敗之作,是「世間不完美的萬物」。但是,絲綢美不美呢?上帝雖然創造了軟趴趴的蠶,卻也創造了嫘祖,創造了紡織工人;更有創意的是,祂還創造了寒流。這樣,在冷颼颼的冬天裡,我們就可以窩在床上,裹在暖烘烘的蠶絲被裡吃冰淇淋,好不愜意。於是,根據笛卡兒的想法,如果我們要質疑上帝的能力,懷疑祂創造的宇宙有瑕疵,那麼,也許我們應該先問問自己:這個有瑕疵的宇宙怎能在那麼多時刻讓我們感覺如此地愜意,幾乎要流淚感激。
所以說,關於我們會犯錯的問題,真正要緊的解釋並不在上帝那裏。我們應該回過頭來研究自己的本性。笛卡兒相信,唯有這麼做,我們才能夠真正對這個問題提出一個讓我們自己滿意的答案。
當我們回過頭來研究自己的本性以及我們的錯誤時,笛卡兒說,首先,我們會發現,這些錯誤依賴於兩個協力作用的原因:一方面是我所具有的知識的機能,另一方面則是我的選擇的機能(faculty of choice )或者說是自由意志(freedom of the will)。為什麼說錯誤依賴這兩個原因協同作用呢?其實,簡單講,這個說法的意思可以看成是,對於我們的每一個錯誤,我們都可以分析出兩個成分:一個「對象」,以及對這個對象所下的「判斷」;而前者,用笛卡兒的話來說,與我們的知識機能相關,後者則與我們的選擇機能相關。比方說,如果白雪公主遇見皇后扮成的巫婆時,犯了一個錯誤,她誤以為「巫婆手上的蘋果是沒有毒的」,那麼,為了犯下這個錯,白雪公主要做兩件事。首先,她要能夠經由她的知識機能認識到巫婆手上那個紅通通、香噴噴的玩意兒是一粒蘋果,而這粒蘋果,就是白雪公主的錯誤的對象;其次,對於這個對象,白雪公主還要下一個判斷,她要判斷「喔耶那個蘋果好像可以吃」,而這是選擇機能的作用。這是因為,如果白雪公主不要那麼貪吃的話,她當然也可以懷疑,像個哲學家,「真的嗎真的嗎那個老女人手上真的有一粒蘋果嗎」;或者,如果她沒那麼無聊,至少她也可以猶豫一下,再決定要不要相信「蘋果可以吃」,她或許根本也可以否認這件事情,繼續喝她原本的蘋果汁就好了。總之,重點在於,經由白雪公主後來被毒昏了的事實,我們可以確定,在她身上至少有兩種不同的機能在運作,以幫助她犯下這個所有公主都會犯的錯誤。
有趣的是,現在笛卡兒發現,雖然錯誤是上述兩個機能協力作用的結果,但如果我們單獨考察這兩種機能,就會發現,這兩種機能本身都是無辜的。以知識機能來說,這個機能本身,只是讓我們能夠形成一個對象的觀念、讓我們能夠理解(understand)一個對象而已,無論那是存在的或不存在的,是被感官知覺到或僅僅是被想像或虛構出來的。因此,只要我們尚未對知識機能所得出的對象進行任何判斷(甚至包括了這個對象存在與否的判斷),那麼,就其本身而言,說這樣的機能會犯錯是無意義的。這個機能的問題只會是理解與不理解,能掌握或不能掌握一個觀念而已。那麼,錯誤是來自選擇機能的問題囉?也不是。因為單就我們的自由意志本身來看,這個機能非但沒有甚麼問題,反而是我們所有的各種機能當中最完美的。笛卡兒要我們將這個機能與其他機能比較一下。以理解力(understanding,也就是前述的知識機能)來說,很明顯地,這個機能受到許多的限制,或許真有很多事物是我們無論如何都難以理解、有很多觀念是我們無論怎樣都難以掌握的。同樣的道理,記憶的機能(faculty of memory)與想像的機能(faculty of imagination)也是如此--我們能夠記得的事物或我們能夠想像的事物都有限度(想像的事物為什麼有限度,請參考〈第二沉思〉裡蜜蠟的例子)。相較之下,我們的選擇機能或自由意志則完全沒有上述侷限。這是因為,笛卡兒說,所謂的意志自由,僅在於我們做或不做某事的能力(ability),在於我們去確認(affirm)或否定(deny)、追求(pursue)或迴避(avoid),而且無論我們所作的是甚麼樣的選擇,採取了甚麼樣的行動,都並不覺得自己是受到任何外力(external force)所決定。在這個意義上,我們的自由意志幾乎是無限的,是笛卡兒相信我們所有的機能中,最接近上帝的一種。笛卡兒更進一步解釋,這是因為,為了要能夠是自由的,我並不需要在每一個抉擇的情境裡都能夠同時朝向抉擇的兩個方向前進;相反,如果我有很好的理由選擇其一而不選擇其二,無論那第二個選擇看上去多麼誘人、多麼輕鬆愉快、多麼不可避免,我都義無反顧地作了第一個選擇,那麼,我才是真正自由的。自由就是行動。這樣的行動總是可能發生,而且總是會發生,是我們的真實生活裡每天都在上演的小小奇蹟。而如果這才是意志自由的真義,那麼我們就不要誤會了:那種在一個抉擇的情境中停留於無可無不可、沒有那個方向是應該要繼續前進的、「要怎麼樣都無所謂」的狀態,既不瀟灑,也並不是真正的自由。那是笛卡兒稱之為「冷漠」(indifference)的低級狀態。笛卡兒說,究其實,會陷入這種狀態只是因為我缺乏足夠的知識幫助我作出正確的判斷而已。
好了,所以,白雪公主之所以吃了那顆毒蘋果,既不是她的知識機能的錯,也不是她的選擇機能的錯,當然更不是那顆蘋果的錯(誰叫它看起來那麼好吃)。那麼,究竟是誰的錯呢?笛卡兒說:一定就是這樣:意志的範圍比智性(intellect)來得廣;但我卻沒有將意志限制在同樣的範圍裡,而是將意志的運用延伸到我所不理解(do not understand)的事情上了。在這裡,所謂的「智性」也就是前述「知識機能」的簡稱;而「意志」就是指「自由意志」,也就是前面說的「選擇機能」。笛卡兒的意思是說,白雪公主的理解力雖然有限,讓她只能認出一顆美味的蘋果,卻沒發現那顆蘋果有毒,但相對於此,她的意志力可是很強大的,強到無論如何都要把那顆蘋果給吃下肚。分開來看,白雪公主的理解力並沒有甚麼問題--她當然可以繼續研究那顆蘋果,直到發現它有毒為止。同樣地,想吃蘋果的意志也很好,白雪公主可能不喜歡看醫生,而我們都知道一天一粒蘋果能讓醫生遠離,想當個健康的公主當然沒有甚麼不對囉。問題是,在遇到這顆蘋果的時候,白雪公主的意志力並沒有受到理解力的拘束,而是狂野地一口就把蘋果吞下肚。這就會有問題了。畢竟,我們都知道,隨便吃來路不明的食物是很危險的不是嗎?
於是,關於我們會甚麼會犯錯的問題,最好的回答就是:因為我們太急了,急著要把蘋果吃掉。如果我們不要那麼急,先切一小片下來分給身邊的小狗吃,或者請巫婆自己吃吃看,那麼我們就不會被毒昏,這個世界上也就會少掉很多不公不義、罪惡、傷害與痛苦。出於這個理由,笛卡兒建議我們,雖然自由是一件很棒的事情,但是它很珍貴,所以我們不要去揮霍它。在大部分的時候,我們應該去保護它,讓自己維持在前面所說的那種「冷漠」的態度裡。這種冷漠的態度不僅僅限於面對那些我們全然無知的事情或對象;實際上,正如〈第一沉思〉裡笛卡兒所親身示範的:凡是在我們並不具備任何充分明白的知識的場合,我們都應該保持冷漠。這是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我作出甚麼樣的選擇,說穿了,都是用猜的。而如果我猜錯了,承受到了某些猜錯的苦果,那固然是自己活該;就算我的運氣很好,猜對了,但這又如何呢?經過上述思考,我難道不是已經承認:智性的知覺「應當」先於(precede)意志的決定?所以,如果我讓意志凌駕於智性,堅持要去亂猜,那麼我不是「已經」錯了嗎?這時候,再去無謂地爭辯「但是我畢竟還是猜對了呀」又有甚麼意義呢?
不過,話說回來,我們討論了這麼多有關白雪公主的事情,但是在剛才的記者會上,她因為吃錯蘋果昏倒的關係,都還沒有機會發言。現在她醒來了,我們應該聽聽她怎麼說:「臭上帝,說穿了,我會急著吃蘋果還不都祢害的。要不是祢讓我的意志力擴展得比理解力還要來得遠,我又怎麼會落到今天這步田地?」公主生氣起來果然不是好惹的,一下子就變得很有批判能力。那麼,面對這最後的質疑,笛卡兒要怎麼樣才能讓她感覺好一點呢?
笛卡兒說,不要抱怨了啦。根據上述對於意志的界定,也就是「所謂的意志自由,僅在於我們做或不做某事的能力,在於我們去確認或否定、追求或迴避,而且無論我們所作的是甚麼樣的選擇,採取了甚麼樣的行動,都並不覺得自己是受到任何外力所決定」,我們應該可以看出,意志必定是單一的、不可分割的。換言之,意志是一種要嘛有、要嘛沒有的東西,其中並不存在等級的差別。乍看之下,這樣的說法似乎很違反我們的直覺,因為在日常生活裡,如下鬼打牆的對話每天都在發生:
「你等一下想要吃飯嗎?」
「還好耶。」
「還好是要還是不要?」
「不知道耶。就有點想又沒有很想。」
「那這樣好了,我去煮飯,煮到有點生又沒有很生,然後你給我吃下去,你覺得怎麼樣?」
然而,這一類的鬼打牆嚴格來說並不足以讓我們否認意志是單一而不可分割的。因為正如飯不可能處於有點生又沒有很生的狀態,要嘛這個冷漠的人並沒有採取「吃飯」的行動,因此在這個意義上並不具有「想吃飯」的意志。要嘛無論如何心不甘情不願,他終究是坐上了餐桌,開始扒飯。於是,承認了意志這種奇妙的本性之後,我們就會同意:硬要期待「意志」這種要嘛有、要嘛沒有的東西本來就有一個範圍,甚至還那麼碰巧與「理解」有完全相同的範圍,既是不必要,也是不可能的。白雪公主其實不用那麼生氣的,下次記得小心一點就是了。
到此,讓我們總結一下〈第四沉思〉的要點。
〈第四沉思〉試圖回答的,是一個在〈第一沉思〉裡已經出現過的問題:如果我是源於完美的上帝,那麼「犯錯」這件事情如何可能;換言之,一個理性的、擁有明白而清晰的知覺的主體,究竟是如何被捲入錯誤中的?更仔細一點說,這個問題還可以表達為:根據之前的三個〈沉思〉所得出的、關於確定的知識之基礎的想法,我們應該怎麼樣來說明「錯誤」?而為了回答這個問題,笛卡兒實際上訴諸了一個關鍵性的區分。這個區分並沒有明確地寫在〈第四沉思〉當中,但如果我們小心地閱讀,終究是可以看出來的。首先,笛卡兒告訴我們,所謂的「犯錯」,其實有兩個意思。錯誤源於無知,而無知,一方面,指的是我們出於本性永遠不可能知道某些事情;另一方面,無知指的是有些事情我們應該要知道的,卻出於某種理由並不知道。前一種無知,在〈第四沉思〉中被稱為否定(negation),其根源在於我們作為受造物,其本性上的不完美。對於這種無知,笛卡兒建議我們不必太過執著。執著於這種無知,正如我們已經在記者會上見到的,歸根結柢,並不會得出甚麼有益的教訓;更關鍵的是,這種無知實際上根本就不會對我們造成甚麼影響,因為說穿了,這樣的無知就是「不知道那些我們本來就不會知道、也不必知道的事情」,而後者如果聽起來不像一句廢話,那至少也絕對不會是個威脅。會造成威脅的是第二種無知,在〈第四沉思〉中被稱為「缺乏」或「缺陷」(privation)。如果有些事情是我們本來應該知道(像是「蘋果有毒」),但我們卻不知道(於是我們就把蘋果吃下去了),那麼這對我們的生活就事關重大,因而需要一個說明。對此,笛卡兒的說明是,這樣的無知所導致的錯誤,是因為我們的自由意志的範圍大過了我們的理解能力,並且在理解並不完全的時候,我們便將意志施行在那些尚未完全理解的事物上。這樣,〈第四沉思〉便得出了一個一般性的、真正有意義的(significant),關於「犯錯」如何可能的說明了。
更進一步,基於以上說明,笛卡兒於是還給了我們一些建議。如果說,在「否定」的意義上,我們無法免於犯錯,那麼至少,我們是可以避開那些「缺陷」。避免缺陷的方式很簡單,只要記得:在任何情況下,假如事情的真相尚未明朗,那麼就不要急著先下判斷;而如果要下判斷的話,這些判斷應該僅限於針對那些我們的確擁有明白清晰的知覺的對象。做得到這一點,笛卡兒相信,我們基本上就真的「不會犯任何錯誤」了。於是,笛卡兒希望,經過這一次的沉思之後,我們不獨知道怎麼避免錯誤與虛假(falsity),我們還同時學到了怎麼樣趨近真理(truth)。因為,根據以上所言,只要我們付出充分的注意在那些我們完全理解的事物上,並將這些事物與那些模糊不清的、令人困惑的情況分開,那麼,我們自然可以自信地說:
「我已經找到真理了」。
而且上帝並不會攔著我們,祂從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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