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以上所言,羅蘭在出征前對奧利維的自白可說總結了整個騎士文化尚武精神的重點所在:
羅蘭回答,「望上天給我們機會打仗,
我們應當在這裡保衛我們國王;
一個人應當為領主分擔辛苦,
不怕嚴寒也不怕酷暑,
丟點皮毛也不值得畏懼;
每個人都應該顯示英豪,
不要讓別人把我們譏笑,
異教徒是邪道,基督教徒是正道,
不能讓人說我們的表現不好。[20]
這段話清楚地告訴我們,羅蘭的戰鬥行為並非無意義的,相反,乃是一整套特定的價值系統推演至終極的合理結果。這套價值體系強調個人盡忠的義務,並且透過對榮譽的敏銳感受來強化此一要求,同時也有賴於武士們磨練自身的技藝,展現出有如羅蘭一般的強大戰鬥能力,因為凡此種種,都在軍事戰爭的形式裡得到最大程度的直接表現。於是,羅蘭的這一番自白,其實也為我們點出了十二世紀時一個武士所能想像得到的全部理想以及其間的相互關係。最後,作為整套價值體系的基礎,尚武精神訴諸戰爭的正當性所在乃是宗教上的判斷使然。羅蘭的自白終於強調宗教上的歧異並非偶然,這把我們帶向了這個英雄典型的另一個重要面向,也就是宗教情操。關於騎士文化與基督教之間的關係,學者嘗論及:青年正式成為戰士雖然表明他的軍事啟蒙告一段落,但對首領的絕對忠誠事實上具有宗教的一面。信仰基督教為古老的儀式帶來新的詮釋與價值,但它從未完全抹殺民俗傳統的一面。三個世紀之久,教會在騎士儀式中只有些微的作用。但是,從十二世紀開始,至少表面上看來是如此,儀式是在神職人員的控制下進行的。即將成為騎士的青年貴族在懺悔之後,會在教堂內度過祈禱的一夜。第二天清晨,他領受代表聖體的麵包和酒,當他被授予武器時,青年發誓要遵守騎士原則,並作一番祈禱[21]。這裡所強調的是基督教介入騎士文化中儀式的部分,然而,當我們想起十二世紀的十字軍,就會記得無論其結果受到其他因素何種程度的扭曲,那原本就是在宗教精神感召下的產物。當《羅蘭之歌》的主角出場時,他已經是一名英勇的戰士了。我們無從確定羅蘭是否同樣接受了上述的宗教洗禮,但毫無疑問,羅蘭及其隨從的信仰都是極度虔誠的。他們對基督教的依賴之深,可以從圖賓主教初上戰場時的呼告清楚看見:
侯爺們,查理王留我們在此,
我們應該為我們的王戰死。
你們要協助保護真理,
你們將要打仗,這事確定無疑,
你們自己可以看見大食士兵,
你們要懺悔罪惡,求上帝恩賜;
我將挽救你們的靈魂,為你們洗禮,
你們死後將同聖潔的殉道者在一起,
你們在天堂將有一席之地。」
在這段話中,十字軍的理念影響極為顯著,戰爭被視為贖罪的手段,乃至進入天堂的途徑。另一方面,正如前引羅蘭本人的言論,在整場戰役之中,羅蘭這一方的戰士都不斷地強調他們師出有名,強調自身的正義與對方的邪惡。而這個正邪之間的判斷,乃完全以宗教信仰的差別為根據。異教徒之所以是邪惡的,因為他們信奉異教;而他們所以信奉異教、不願接受基督教信仰,又是因為他們生性邪惡。整部《羅蘭之歌》對敵人的描述,基本上便充斥著這種套套邏輯,藉此反襯出羅蘭等人投身於殺戮之下的良善、純潔與無辜。因此弔詭地,在戰場上,羅蘭是一個最恐怖的凶猛戰士,但同時,在上帝的面前,他又是最溫和柔順的朋友及同伴。很明顯地,對十二世紀《羅蘭之歌》敘事詩的讀者或聽眾而言,唯有這兩個形象相加重疊在一起,才真正完美地展現出一個完整的理想英雄形象。若非如此,我們便無法解釋為什麼當故事進行到羅蘭及其眾友人的死亡場景時,氣氛總會不可思議地變得溫馨起來。在主教圖賓身受重傷以後,羅蘭停止了他的戰鬥:
他去把主教圖賓扶起,
把他鍍金的盔從頭上脫下,
又脫掉他自己的白色輕甲,
把他襯衫全部撕掉,
用布把他巨大的傷口塞好,
又抱著他的身體,靠著自己胸膛,
然後輕輕把他放倒在綠草上。[22]
在此時刻,當羅蘭不必戰鬥也並未與人爭辯,他的種種照護動作之體貼細緻,竟充滿了陰性的氣質,彷如一位慈愛的母親。同樣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在好友奧利維由重傷至死亡的過程中、以及接下來面對著他的屍體時,羅蘭前後暈倒了數次,就在戰場上!諸如此類的描述在在使我們強烈感到,奮勇殺敵之餘,羅蘭還同時是一個極度纖細敏感的性情中人,他也會嘆息,也會哭泣,甚至還會暈倒;更重要的是,羅蘭對同袍的情感誠懇真摯,在他對待他們的方式裡,體現了一個基督徒所應具有的最高美德:慈愛。唯其如此,羅蘭方配得上這樣的死亡,眾多角色裡,也唯有他的死,佔據了如此長的篇幅:
羅蘭伯爵躺在一棵松樹下面,
向著西班牙他轉過了臉;
許多事情他開始回憶,
這位侯爺征服的許多土地,
他的親人,可愛的法蘭西,
撫養他的君王查理大地,
他不能遏止傷心嘆息;
可是他不願讓自己歸入淪亡,
他承認罪過,請上帝原諒,
「天父啊,你從來不會說謊,
你挽救拉撒路脫離死亡,
在獅子面前把但以理保障;
請保衛我的靈魂不遭災禍,
雖然在我一生中我犯了許多罪過。」
他向上帝獻出右手手套,
聖加伯里從他手上把它拿掉;
他把頭放在手臂當中,
合起雙手,一命告終。
上帝派來了天使切魯賓,
和聖米迦勒救苦救難的大神,
與他們一起還有聖加伯里,
他們把伯爵的靈魂帶到樂園裡。[23]
於是,英雄已逝,而我們的討論似乎也很適於在如此感傷的氣氛當中告一段落。最後可以進一步補充說明的是,在有關宗教情操的解讀部分,我們已經發現,在十二世紀理想的英雄形象刻畫中,一絲女性的氣質已然悄悄滲入了這個充滿了暴烈陽剛氣息的故事裡。這不由得使我們想起,就在十二世紀,當經濟慢慢復甦,城市逐漸發達,吟遊詩人也開始為歐洲的文明敷上一層旖旎的色調。那是浪漫之愛的萌芽,也是西方世界情慾文明化的重要里程碑之一。在此脈絡下,我們對《羅蘭之歌》的討論或許多少還是留下了一些空白,關於愛欲、性別與身體,足可供有心人繼續探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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